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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此时不搏何时搏(1 / 2)

在社团里有这么一个人,他真心立志于写诗,无奈虽然生产率很高,但反响平平。平时总是一脸愁容,让别人一看就像个写诗的。此人牢记住社长曾经说过估计现在连他本人都忘记了的一句话,就是“作诗和作文不一样,你要用最极限的字数展现出自己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所以他的作品大都是几个几个的词语拼凑而成,要不就是一整句话用标点隔开。在我意外的成为六月之星后,他跑来向我请教写诗的技巧,我无以作答,想总不能告诉他,等你被人戴了绿帽子就无师自通了。我想了想,最后告诉他两个字,押韵。这多少有些敷衍,可就连我也不知道这里面有什么技巧可言,无非就是感情的自然流露,而最为难以把握的一点是,怎么能准确流露在纸上。不然连乞丐要饭时都是在张口作诗。后来我和N分手,对社团的热情渐渐消退,定期的诗歌研讨会也不怎么参加了。又过了一段时间,在我考虑着要不要退社的时候,他竟然被评为了一月之星。我想幸好有寒暑假,不然黄道十二宫就凑齐了。我们之间的共同点是,在我们准备接受众人的顶礼膜拜时,他们都放假回家了。真让人哭笑不得。

他的作品意在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内容是:

远看像堆草,近看是个巢。里面的老鸟蹦蹦跳跳,啊,原来他们的小鸟做了烧烤。

紧接着的评语大概是说,诗里既有比喻又有拟人,而且贴近生活,读来通俗易懂,实在是新体诗中不可多得的佳作。

第二天我就把退社申请书递交了上去。

我又重新回到一个人的时候。我又想到那个人,想此时她应该在大洋彼岸。想到从前,每当我问及她对我究竟抱着何种感情,她的回答总是模凌两可。在我终于鼓起勇气时,她却说:“我要去留学,不想留下牵挂。”多么伟大的一个理由。我想既然她如此决绝,那我也要当断则断。可此后当她有意无意地向我示好时,我就又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可能这已经超出执着的范围,到达贱的境界。原来我在嘲笑他人为了一个女人魂不守舍、抛弃自我,我自己也把自己抛得远远的。我对一个姑娘的情意真的会保持很久,而她们已经过去了很久。在这段情感中,我觉着自己很委屈。我并不是为她不能接受我而气恼,而是她却能接受别人。自讨苦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个人被一些假象蒙蔽了眼睛,他错把肋骨当成大号的鱼骨头,还傻逼呵呵了一段时间。从头到尾都是我的一厢情愿,并希冀剧情的发展按照我的意愿。她是我以前的好朋友的前女友,也许我们能认识仅仅因为我是她前男友的好朋友。因为我的性格使然,我不会去与人相争,而是等所有人都退出擂台。而等到台上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我发现,奖品已经没有了。

我对N的感情不像对待她那样,或许是我对N不熟悉,所以会想当然的给一个美好的定位。我对陌生的城市同样如此,无论她是否美丽大方,无论它是否繁华开放。

话吧的位置空了出来,我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想打电话的冲动。以前的时候,每次我和她们中的某一个通完电话,我都会感到莫名的兴奋。我可以在通话过程中体验到一种与平时不同的状态,似乎那声“喂”能唤醒另一个自己。这很奇妙,也很美妙,就如同戴上了变相怪杰的面具,而伪装不仅仅是欺骗,同时也是催眠。

我想我会用不到三秒钟的时间拨完号码,因为这个号码无时无刻不在我脑海里浮现。可我从不刻意去记手机号,我想只要存在手机里即可,何必浪费本就紧张的脑容量。虽然脑容量都是需要开发的,但我实在不想承包给一串阿拉伯数字。在我记住的两个手机号中,其一便是Q的,另外一个不是自己的。

按照计划Q应该去学校找过我了,若她真如她对我所说的那样,会在冬天临近的最后一个月来找我。Q曾让我很为难,我想一个女孩子,不远千里,只为来找我,无论她是何种模样,我也要硬着头皮迎着****上。但我做人很重要的一条原则是,我不会和自己不喜欢的姑娘上床,哪怕在上床的前一分钟我突然对她有所好感。一时矛盾的要死,但上天替我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问题,就是我在约定到来之前就从学校肄业了。

我之所以会不喜欢Q,完全是因为她是学医的。我不喜欢医科出身的人,感觉他们很死板,吃个排骨都得研究半天,还有时常将书本里的养生之道挂在嘴上,好像倘若不照着来做,那就必定会死于非命。但这都是我的一己私念。

Q是在我与N结束近半年之后出现在我生活里的一个姑娘,不过我们早就相识,因为她是我小学同学。说来惭愧,小学同学中还有印象的只有寥寥几个而已,而且这里面还不包括Q。我努力回忆,但关于她的记忆像是冲洗失败的相片一样模糊不清,实在想不起来多少和她有所交集的地方。可能我在小学里喜欢的是那个女孩,所以我对其他女孩根本没有留恋,更谈不上有所留念。我打小就是个感情专一的人。

在那年暑假的小学同学聚会上,我们阔别多年的又一次见面,而我们的故事就此展开。

我要讲的这个故事地点发生在吊桥以西至不知名大桥间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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