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的。
江总书记的批示对全国的生态建设产生了极大的鼓舞,1997年8月,国务院在陕北榆林、延安召开了“全国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现场经验会”,姜春云副总理在讲话中大声疾呼:“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危害,加剧群众的贫因程度,严重制约可持续发展,加剧自然灾难的发生。加紧治理水土流失、荒漠化,已经成为全国人民面临的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成为中华民族谋求生存发展的根本大计。”
会议上明确了全国生态建设近期目标是,15年之内基本遏制生态恶化的趋势,森林覆盖率达17%左右;中期目标是再用1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生态环境明显改观,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重点治理地区生态环境开始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远期目标是,到21世纪中叶,全国建立适应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宜林地全部绿化,森林覆盖率达到30%左右,大部分地方实现山川秀美、江河清澈。
会议上还进一步确定全国生态治理的重点地区是黄河中上游地区、长江中上游及源头地区、风沙区、南方诸河流域的石质山区、淮河海河流域的土石山区、草原区。对长江中上游及源头地区的治理措施是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人工草地,增加林草植被。
会议还提出了实施生态建设工程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和政策扶持体系,重点大型生态保护治理工程要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立项投资,以及尽快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等等。
以后,在党的十五大和全国人大九届一次会议上,都多次强调了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林业部派出了工作组深入长江、黄河上中游各省进行调查研究,在后来形成的《调查报告》中,强调了四川省在长江上游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并建议把川西三江一河(金沙江、雅砻江、岷江、大渡河)流域和嘉陵江流域当作国家大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的重中之重,予以重点扶持。
根据国家部署和林业部调查组的意见,从1997年9月到1998年3月,四川省计委和林业厅就长江流域(四川部分和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治理写出了多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要求实施“四川森工天然林保护工程”。1998年3月,在全国人大九届一次会议开会期间,省委书记谢世杰和省长宋宝瑞再次当面向朱镕基总理汇报了四川的森工问题。在朱镕基的批示下,4月底四川省政府正式向国务院上报了《实施四川森工转营林保护天然林方案的请示》。
6月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林业局正式复函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了四川省提出的方案,并且对方案中涉及的内容、目标、人员分流和资金等问题作了具体批复。
根据国家的批复,四川省经过一系列紧锣密鼓的研究和布置,终于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天然林禁止采伐这一壮举。1999年元月《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列》被省人大审议通过,从此,四川省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进一步纳入了法制轨道。
1998年夏天,长江流域、嫩江和松花江流域发生特大洪灾后,党中央、国务院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抗洪抢险的同时,又提出了“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退田还湖,平垸泄洪,以工伐赈,移民建镇,加固堤坝,疏浚河道”的治理水患新思路,国务院作出决定,从1998年起全面停止长江、黄河流域天然林采伐,搞好生态建设。
经过一年多的研究、酝酿、修改、完善,2000年底国家林业局制订的中国第一部《全国天然林资源保护方案》终于出炉,并经国务院批准。全国17个省(区、市)划入了方案实施范围。四川省涉及174个县、28户重点森工企业和两个自然保护区,2000~2010年总投资为148亿元,其中中央投入占80%。
1999年10月,四川省又在全国率先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程,省政府决定,将省内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14年内完成,以保护长江中上游的生态环境。2000年圆满完成了首期20万公顷(300万亩)的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任务。
2000年中央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后,四川省委、省政府制订了追赶型、跨越式的发展规划,21世纪前10年四川的总体目标是:建成西部经济强省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实现新的跨越。目前,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思想已逐渐深入人心,“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在林业部门、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四川西部林区已经扭转了森林资源不断减少的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01年底森林覆盖率已经提高了0.9%,退耕还林涉及21个市、州,161个县(市、区),210万农户、780多万人口,全省25度以上的坡耕地已由1200万亩减少到700多万亩。许多地方还结合这一工作进行了农业结构调整,为老百姓找到了新的致富途径,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这两大工程仅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