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千万。
至于美色,有上面两样东西,还会缺吗?
试问,这样一位要名有名,要钱有钱的少年,
他们这种创办不过一年的半月杂志拿什么去打动人家?
年过五十的陆铿显然不会轻言罢手,
他从一个跑堂能在短短的二十年不到的时间,成为各大报社礼贤下士之人,
再到如今创办自己属于自己的报社,就不是单单几句话就能打消他念头。
下午在收到美国那边来电之后,确认消息属实的他,再次来到陆铿的办公室,
一推开门,就直接朝着写新闻稿的陆铿,诚恳道:
“陆公,还请帮我,为《百姓》,也为我们共同的事业!!”
满头花白的陆铿见他这般大礼,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道:
“秉文,你确定要我出面!!”
胡菊人再次拱手道:
“我知陆公愿意跟我胡某人合作,是因为陆公只是想找个栖身之所,也知陆公不想被人情所累。”
“但还请陆公能看你我合作的份上,就帮这一次,仅此一回!!”
他对陈永乐做过一番了解,
首先他不缺钱,其次,他不在乎名。
或者讲,他不在乎那些所谓的虚名。
虽身处娱乐圈这种名利场,却依旧保持着低调,极少在媒体上公开露面。
甚至于文化圈,也仅仅只是跟黄霑拌個一次嘴,之后就不了了之。
胡菊人深知,这样一位美色,钱财,名气都不缺的少年俊才,
想要打动他,几乎不可能。
但纵观其人的过往,不难看出,是一个有情有义之辈。
不然,为何那么多人想要挖他,却依旧选择跟《新报》合作。
因此,不得已之下,胡菊人才会来到陆铿这里,
他深信,这样一位低调而又有情义少年,
唯有陆铿这样一位极具传奇经历的前辈才有可能为其打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