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菊人,
原名胡秉文,早年间由表哥带到香港。
最初的时候干着跑堂的活。
后来经人指点,进入珠海书院半工半读,
随后又到友联出版社资料室工作。
要不得说香江跑堂这个职业很玄乎,
李嘉诚早年的时候也是在酒楼里跑堂。
陈永乐的前身也是在酒楼跑堂,现在叫服务员。
这位胡菊人,之后从出版社的资料室一路干到编辑,
最后甚至担任过《大学杂志》总编辑、《中国学生周报》社长、美国新闻处出版部编辑等职务。
70年代金镛看中其人的才华,邀请他加入《明报月刊》担任主编,
只不过,干了没几年就走了,
不过正在让他成名是他曾连载那篇《鲁迅在三十年代的一段生活》,
也是因为这个被《中报》邀约担任总编辑。
不过,人都是往高处走,1981年他从《中报》励志,
随后拉上好友陆铿合作创刊《百姓》半月刊。
陈永乐《风云》一书大火之后,他就曾约过稿。
只不过,
他同其他报社的态度差不多,虽然对陈永乐抛出了橄榄枝。
但大多数都是想让他去连载小说,至于写专栏或者一些时事评论基本不会考虑。
用业内人的话来说:小年轻,懂什么是主流文化。
文人相轻,加之陈永乐的学历和一些经历,天然的让他们排斥。
更有意思的是,当陈永乐的那部《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全球畅销的消息传回香江时,
这些人都愣住了。
以前他们坐在一块还时不时拿陈永乐打打趣,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
但那次之后,就很少有人提起了。
中午,一家茶餐厅二楼的位置。
胡菊人和往常一样来到老位置,点了份烧腊,一碗云吞面,外加几个虾饺。
不一会儿,合作伙伴兼社长的陆铿走了上来。
与胡菊人开胃不同,六十来岁的陆铿只是点了份青菜粥,和一笼小笼包,加一碟小菜。
香江的茶餐厅人很多,不是一個适合聊天的地方。
但两人都很喜欢坐在这里吃午饭,几乎可以说是每天中午都会来。
这是两人曾在《中报》任职时养成的习惯。
也是在这里两人看着喧闹的人群,才有了这家名为《百姓》的半月刊。
“陆公,这篇报道,你看看。”
胡菊人将手中这份《东方日报》的专栏伸到对面的陆铿眼前。
通常来说,他很少看这种大众娱乐的报纸。
不过这次是特殊,
戴着金丝眼镜的陆铿抬起头,瞅了眼专栏上标题,
只见上面赫然写到:
【华人抒写魔幻题材小说,畅销英美两地,作者居然是“他”?】
陆铿无声的笑了下,没有接过报纸,而是先问道:
“哪家报社?”
“您先别问哪家的,看看内容。”
陆铿看了眼胡菊人,然后接过报纸,细细看了起来。
几分钟后,又紧皱着眉头,再次从头看了一遍。
这次紧皱的眉头又松了下来,然后放下报纸,自顾自拿起汤勺喝起了粥。
坐在对面的胡菊人见他这副神情,于是问道:
“您觉得呢?”
“嗯。”
“别光嗯呀,陆公,讲讲您的看法?”
“你要我讲什么?”
“英美两地一周卖三十万册啊,我早上也打听了一番,英美那边还没给消息回来,但香江一周卖了八万册却是实打实的。”
陆铿放在慢条斯理的吃完最后一口小笼包,拿起桌上的纸巾擦了擦嘴角,才不急不慢的回道:
“跟我们《百姓》有何关联,他小说卖的再好,你是能从《新报》手里抢人,还是能请的来人家写专栏。”
虽年过六十,但声音却很洪亮。
胡菊人认真道:
“陆公,我想试试,这是一个机会,也是我们《百姓》的一个机会。”
陆铿微微摇头,道:“秉文,我明白你的想法,但你得先考虑实际情况,我讲一个最简单的,你拿什么去打动他?”
他十九岁就走进记者这一行,经历过战争,也历经过两党争斗,甚至于几度身陷囹圄,在牢狱里度过近半生的年华,
如今的他只求安安稳稳的做着这份终生为之奋斗的事业。
胡菊人所求的,他清楚,
正是因为清楚,才觉得不现实。
三月在《新报》的稿费几乎是透明的,虽高,但在业内比他高的不知凡几。
但还是那句话,仅此《新报》一家。
江湖传闻,《东方日报》曾开出千字一千五的高价,内容不限,字数也不限。
却依然没有下文。
为什么?
说到底,人家不差钱,不差那千字一千五的稿费。
要名,人家是娱乐圈有名的“点金才子”,是各大电影公司乃至电视台的座上宾。
要钱,小说畅销海外,二十来岁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