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律师,我会被判刑吗?我家还有三岁多的孩子要照顾。”陈来娣抹着眼泪道。
“从你说的情况看,你丈夫对你有家庭暴力行为,你们家的情况左邻右舍都知道吗?”方轶问道。
“知道,村里给调解过好几次,也报过警,派出所的警察也来过,但是李双喜照样打我。”陈来娣道。
“嗯,虽然李双喜说要砍你的双脚,但是你拿刀砍他时,他手里什么都没有,虽然你是出于防卫的心里才用刀砍他,但是你毕竟把他砍成了重伤,而你只是轻微伤,你的防卫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所以警方说你构成故意伤害,并没有冤枉你。你确实构成故意伤害罪。”方轶道。
听方轶说完,陈来娣立刻哭了起来。
“你别急,你这案子与其他故意伤害案件不一样,也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首先李双喜对你存在家暴的行为。
你有没有去医院看过伤?”方轶问道。
“去看过,有一次打得重,我在炕上躺了半个多月才下地。对了,我有医院的医疗本,就在我家衣柜的抽屉里。”陈来娣道。
“嗯,另外警方有没有说你属于自首?”方轶问道。
“说了。说我属于自首。”陈来娣擦着眼泪道。
“嗯,你有自首情节,就算是到了法院,法官在量刑时也会考虑。不会重判你的。放心吧。下午我去检察院阅卷,正好跟检察员谈谈,尽量从轻处罚,建议处缓刑,不用坐牢。”方轶安慰她道。
陈来娣一边擦眼泪一边点头:“嗯!”
“你有什么要问的吗?”方轶问道。
“我孩子怎么样?”陈来娣眼神执着的看向方轶。
“孩子很好,你母亲在照顾他。放心吧!”方轶道。
中午吃过饭后,方轶去了检察院。
阅完卷后,方轶与负责案件的陈检察员沟通案情。
“方律师,您说陈来娣属于防卫过当的意见,我同意。
陈来娣面对现实、紧迫的人身危险取刀反击,构成正当防卫,虽事先准备刀具,但不影响防卫的性质。
李双喜徒手殴打陈来娣,实施的是一般暴力行为,虽声称要拿菜刀砍她,但在尚未使用可能危及生命或可能造成重伤的工具或高强度手段时,陈来娣用刀砍李双喜,其防卫手段及损害后果与不法侵害明显失衡,属于防卫过当。
这一点我们与您的看法是一致的。”陈检察员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5〕4号)
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为,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施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您看,陈来娣虽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她属于防卫过当,而且她家里的经条件很差,之前我去了一次李双喜家。
李双喜家一共三口人,现在他重伤,陈来娣被关在里面,李双喜的父母年迈患病,没有劳动能力。
之前李双喜在当地施工队当小工,尚可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被砍伤后家里没有收入,孩子也没人照顾,村里给他家申请了低保补助,现在低保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
为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安抚心灵创伤,避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方轶的话刚说到一半,陈检察员打断了他。
“方律师,我明白您的意思。其实在拿到案卷后,我和助理也去了两次村里,走访了村民和村委会,根据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和村民的反应,李双喜确实经常酒后对陈来娣实施家暴,还多次殴打亲友、邻居。
村委会、村民和李双喜的父母都认为,陈来娣的行为是反抗家暴,希望我们对其从轻处理。
鉴于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发,陈来娣有自首情节,而且李双喜的父母已经原谅了陈来娣,所以我们会从轻处罚,有可能不起诉。下周上会后会出决定。”陈检察员道。
“谢谢,我替当事人谢谢您。陈来娣家实在太不容易了,家里没收入,孩子也没人照顾,您看能不能先办取保候审?”方轶说着将取保候审申请递给了陈检察员。
“我们研究下,我觉得问题不大。您回去等通知吧。”陈检察员接过申请后道。
周五的时候,方轶突然发现一直忙着做业务赚钱,已经好久没有回老家了,他打算周末回老家去看看。
本来他打算带上儿子小志一起回去,正好让儿子调解下,以便松弛有度,但是前妻曹晓慧给小志请了家教,周六上下午都要上课,学习是好事,方轶没有理由不让儿子补习功课,便一个人回了村里。
村里的情况用一句歌词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星星还是那颗星星哟,月亮还是那個月亮,山也还是那座山哟,梁也还是那道梁,碾子是碾子,缸是缸哟,爹是爹来娘是娘。总之还是老样子,只是又多了一个光棍!
方轶照旧给父亲带去了很多补品,不过在父亲方有财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