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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变数(1 / 2)

“咳咳!咳咳咳!”

掌心里的血迹在寒风中迅速凝结,变成细小的颗粒,黏在掌纹里面。

黑龙江,傅家甸,北临松花江,西靠中东铁路,水陆通达,自然是商户林立之地。

时下,省城商业交易繁盛。

傅老汉在此地经营皮草生意,小日子过得挺滋润,原本身子骨也相当硬朗,可前两天坐火车去满洲里跑了一单生意,回家以后,就开始头疼脑热,胸闷气短,不多时,竟已显出下世的光景。

可今天一早,傅老汉忽又觉得身体轻健了不少,在屋里闷得喘不上气儿,便不顾家人劝阻,执意要出去溜达溜达。

却不想,人一经风,便又开始猛咳起来,直到看见掌心里咳出的鲜血,方才不由得心头一紧。

“老傅!病好点儿没啊?还咳嗽呐!”街坊邻居热心慰问道。

傅老汉贼似地握紧拳头,转过身,心虚地笑道:“快好了!咳咳咳……快好了!”

说罢,傅老汉扭头就要回家。结果,没走出五十步,整个人便摇摇欲坠着轰然扑倒。

街坊邻居见状,纷纷围拢上前,一探鼻息,俱是惊诧。

“呀!死了!”

“快去老傅家,把他儿子叫来!”

“唉!这人,前两天还好好的,咋说没就没了呢!”

街上顿时一阵骚乱,此时此刻,尚且没有人能够预料到,死亡的阴霾,正在白山黑水之间极速扩散。

如水泻地,似火燎原!

……

……

奉天,城东秘宅。

炕桌上摆着稀饭和咸菜,江、胡二人相对而坐,一边吃早饭,一边聊昨晚发生的事儿。

“所以,你没打过他?”胡小妍问了问关于赵国砚的情况。

“啥?”江小道连忙纠正道,“是平手!总体而言,我还略占上风。我主要是想生擒他,要是我真想杀他,他都已经死了两回了!算上我拦着六叔、七叔,那就是三回!”

“平手,不还是没打过吗?”

“不不不!媳妇儿,主要是我没想杀他,才跟他拼拳脚。”

“哦,也就是说,拼拳脚的时候,你没打过他。”

“是平手!平手,懂不懂?”

胡小妍点点头:“懂,就是没打过。”

“啧!你有完没完了?”江小道撂下碗筷,不耐烦了,“咋的,嫌我给你丢人了?”

“那倒没有,就是听你这么一说,好像他的身手,还挺好?”

江小道想了想,不得不承认道:“那确实,沧州人么,不好惹!”

胡小妍又说:“我昨天晚上看他,好像跟咱俩差不多大,个头体格,都跟你差不多。”

“嗯,不过模样相貌这方面,跟我比,还是稍逊一筹,他要是再拾掇拾掇,应该能勉强赶上我的一半吧!”说着说着,江小道突然警觉起来,“你问这干啥?我可警告你,守点妇道啊!”

“你想啥呢!小心眼儿!”胡小妍忍不住翻了個白眼,继而问道,“小道,你还记得冯保全吗?”

“谁?”江小道愣了一下,“听着耳熟。”

胡小妍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提醒道:“那个裁缝,大姑师姐的男人,当初她还问过,是不是你开枪打掉了他半只耳朵,因为冯保全说开枪的是个年轻人。”

江小道回想起来,当年替周云甫敲山震虎的时候,的确曾经在裁缝铺的冯保全身上出过岔子。

“嘶!你的意思是,当年是这小子开的枪?”

胡小妍点了点头,继续说:“他可能不光干了这一件事。”

“那当然了,他肯定还得吃喝拉撒睡,坑蒙拐骗偷。”江小道习惯性地抬杠。

“你有点正经!”胡小妍埋怨一声,“陈万堂能派他一个人来跟踪你,说明对他很信任,而且他也确实挺有能耐。”

“然后呢?”

“当初,周云甫派你去烧火柴厂,费了那么大的劲,就是为了离间陈万堂和白家,可现在看来,白家好像从来就没怀疑过陈万堂,你不觉得这事儿有点说不通吗?”

江小道皱眉沉思。

的确,周云甫费那么大劲,让白宝臣怀疑火柴厂是陈万堂派人烧的,可这么长时间以来,白家人还是一直专心对付老爹,从来没找过陈万堂的茬儿。

周云甫的安排,似乎屁用都没有。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陈万堂在事发以后,及时给白家人送了口信。

联想到陈万堂对赵国砚的信任,江小道犹疑着说:“难不成,是这小子去给白家送的口信?”

胡小妍也这么觉得,可思忖了片刻,又觉得不太对,便说:“如果陈万堂当时就去给白家送信,那就说明他早就反水了,干啥非得等到现在才动手?”

“我爹老说陈万堂野心大,估计他当时还想着坐山观虎斗,不跟着掺和吧?”

“可能吧……”

胡小妍皱起眉头,显得很焦虑。

这种焦虑来自于她不想成为任何人的累赘。

乱世当头,累赘,就意味着随时有可能被抛弃。

这种惶恐与不安,小道永远也无法切身体会,更不是他三言两语就能轻易打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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