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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值得一试(1 / 2)

正当方义准备将臂弯里的鸽子抵押给船家时,却被中年汉子看出了心思。

“我看出来了,你口袋里没钱是吧?没关系,我天天在这泰屏湖上摆渡,下次你来,还我这次的就是了。”他笑着说,随即撑着小船离开了岸,向南边驶去。夕阳染红了他健壮的背影,也染红了弯弯的小船以及船桨与船舷合奏出的水上歌声。

十年修得同船渡。小船儿走了,背影也远了。方义静静地站在岸边,脑海中又不断地闪烁着邹老爷子和邹小清的身影。一样的摆渡人,不一样的背影,不一样的性情……原来,在这辽阔苍茫的泰屏湖上,竟有这许多有趣的人儿。

方义发了一会儿呆后,转身快步离开。尽管西天已不见了太阳,但他有把握能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回到家中。

一阵风似的赶路,早已惊醒了臂弯里的小鸽子。它的一双小爪子牢牢地抓紧方义的衣袖,担心自己会从这温暖的怀中滑落。

刚到清洲村,就见村口处有一束手电筒的光芒在不停地闪烁。他用手遮挡住眼睛,在那刺眼的光束中飞快地前行,但很快,那束光消失了,却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方义,你终于回来啦!”这是慧子姑姑的声音。

慧子早已做好了晚饭在家中等待方义回来,可是左等右等,直至太阳落下山去了,还是不见方义回来,不免心中有些焦虑,便带上手电筒径直来到村口等待方义回家。

知道姑姑已经等很久了,方义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他从口袋里掏出几枚山果子递给慧子,慧子笑着接过来,在衣服上擦了擦,便大口嚼着吃,一边吃还一边赞不绝口:“这果子真好吃,又香又脆又甜!”

“你要是喜欢的话,我明天就上山再采一些回来。”方义见姑姑吃得津津有味,心里暖暖。

两人边走边聊,方义将今天拜访章家的经过简单地说了一遍,并告诉慧子,他要在家里养这只受伤的鸽子。慧子并没有反对,却是愉快地答应下来,“家里的粮食多着呢,够它吃的了。”

从此后,方义的生活里便多了一个不会说话的好伙伴。

不过,并没有人知道他养这只鸽子的目的。虽然现在他不知道这只鸽子是否能被驯养成信鸽,但他依旧信心满满。令他很惊喜的是,这只小鸽子身体很棒,也不挑食,玉米、绿豆、黑豆什么的,它都吃得很开心。

担心鸽子会飞走,方义从竹园里砍了几根竹子,为鸽子精心做了一只竹笼。然而,让他费解的是,被关进竹笼里的鸽子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开心,甚至连吃喝都变得懒散起来。无奈之下,他只好又将它放出来,任由它在楼上的空间自由行走和飞翔。

又过了几天后,方义发现原来是他多虑了。这只鸽子出奇地听话,哪怕是飞到附近的树上,但只要看见方义站在楼上呼唤它,它便一准飞回来,优雅地落在方义的手掌上、胳膊上,甚至肩头。

有了鸽子的陪伴,方义的生活增添了很大的乐趣。每天只要有空,他就会跑上二楼,和他的小伙伴亲密地待在一起,有意无意地训练它的一些本领,比如,让它从优劣并存的一小堆豆粒中挑拣出优等的来。

慧子夫妇见小鸽子让方义变得这么快乐,自然感到万分开心。他们以为,这样一来,方义大概就不会再去想进学校读书的事了。

然而,几天后,章胜忽然来到了慧子家,说是钟老板想见方义,让方义去钟家做客,说说话。

慧子和徐林峰听到这话,惊喜之情溢于言表。钟老板虽然是远近出了名的大善人,不论身份高低贵贱,他都不会介意,但是人家毕竟是赫赫有名的江南大富商,能被他邀请去钟家大宅里做客,那是一种求之不得的荣幸。

慧子让方义将身上干活儿穿的那套衣服赶紧脱下来,换上跟章尧一样的西装,还系上了黑色的领结。这套衣服是她和徐林峰有一天特意从怡山书院周边的集市上买回来的。

尽管汪春芳已经给方义买了一套崭新的中山装和一套崭新的西装,但在慧子看来,那毕竟是章家夫妇的心意,而作为方义现在真正的父母,也得有份自己的心意才行。于是,他们夫妻俩硬是对着汪春芳买的那两套衣服研究了好半天,然后也去买了一套。

“瞧瞧!我们家方义穿上这身衣服,简直就像换了一个人!”徐林峰围着方义转了几圈后,啧啧赞叹。

章胜哈哈大笑起来,“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不过啊,你们家方义这身板,天生就是好,不管穿什么样儿的衣服都好看!”

方义笑着听他们说话,心里却在暗暗想一些计策……

钟家的司机在清洲村外的山道上等着,直到章胜和方义坐进了车里。一阵灰尘扬起,小轿车顺着弯弯曲曲的山道疾驰而去。

在车上,方义将那天去北湖村的事告诉了章胜。章胜很抱歉地告诉方义,乌岭镇高中要举办一场书画比赛,钟画和章尧都报名参赛了,为了更好地为比赛做准备,钟画邀请章尧去钟家切磋技艺,正好钟太太想吃章尧妈妈做的甜点,所以一家人就都跟着去了。

方义一听说在学校里还可以参加书画比赛,心里顿时五味杂陈。他从来就没有打消要进校读书的念头,只是不愿意让姑姑和姑父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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