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亲们是第一次吃到野猪肉。
他们以前都是被野猪追着跑,视它为洪水猛兽一样害怕。
看不惯它糟蹋庄稼,却又干不掉它。
哪敢想到有朝一日,能吃它的肉、喝它的血?
简直是太痛快了!
野猪由于在山野间生活,其独特的饲养环境和饮食习惯,导致其运动量比家猪大得多,所以其肉质比家猪更紧实、更鲜嫩,有着独特的清香味,“野味”十足。
乡亲们吃得十分尽兴。
“多谢招待!你们家做的肉真是太好吃了!我们这边很少有如此这般的手艺。”
乡亲们走的时候,无一不双手点赞。
田家人用一顿肉,迅速拉近了与老乡们的感情。
这其中最高兴的,当然是田大嫂。
她以前就是靠做饭赚钱的人。
她的厨艺,在老家的时候十分出名,红白喜事请她去做饭的人比比皆是。
所以她常年奋战在赚钱第一线,十分有成就感。
但到了新的地方,她就不太自信了。
百样饮食养百样人。
人类的饮食文化是多种多样的。
不同的地域有着自己独特的饮食习惯、不同的食材和不一样的烹饪方式。
她本来还挺忐忑,自己可能挣不了钱了,以后会坐吃山空。
没想到才来第一天,她的厨艺就被证明了还不错。
美食的做法,实际上是万变不离其宗。
只要干净,卫生,用心去做到色香味俱全,到哪儿都会受欢迎的。
她打算找到她姑后,再深入地了解学习一下当地饮食行情。
她相信凭借自己这么多年的厨师功底,很快就能学会本地美食。
只要自己不断学习,应该还可以当乡厨赚钱。
她这样想着,心里就充满了希望。
看到人们都陆续散了,老者也起身要走。
“大哥请留步,我还有点事情请教。”
田老太委婉地留住了他。
并转头悄悄地跟老二耳语了几句,老二点点头走了。
“侄媳妇啊,我姓万,跟你公公年岁相仿,当年是以兄弟相称的,你得叫我一声大叔了。”
万大叔温和地说。
“您都70多岁啦?可是一点也不像啊!我看着不过跟我一般大而已。抱歉抱歉,我失礼了,万大叔!”
田老太心想:关外白山黑水的地方,风沙又大,人们普遍显老。你看人家这皇城根儿的人,70多岁了,看起来像50多岁的。
她这么一想,又觉得自己带着孩子们回来对了,心里大呼万幸。
“不知者无罪嘛,你们刚来,不知道也是可以理解的。”
“孩子们,快过来见过万爷爷。”
田老太招呼孩子们。
“万爷爷好!”
儿辈们这样喊。
孙辈们也学着这么喊。
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
“你们需要叫太爷爷好才对。”
田老太笑着纠正。
“太爷爷好!”
孩子们又叫了一遍。
“这个小姑娘,额头宽阔,骨骼清奇,一看就是绝顶聪明之人,人中龙凤。”
万大叔一眼就看出了金凤的不一般。
并直接指了出来,也不管别的孩子会怎么想,爱不爱听。
大家的眼睛就都集中在了金凤的身上。
只见金凤依然困得东倒西歪。
打从山里下来,她就困得睁不开眼睛。
但听到奶奶和娘为了她都不肯去吃饭,只能强打起精神陪她们出来吃肉。
结果没吃两块,她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刚才听到奶奶招呼,她才迷迷瞪瞪地起来。
“多谢万大叔夸奖,还得麻烦您多指点指点孩子们呢。”
田老太看出来了,万大叔就是一个性子耿直的读书人,不会考虑太多,也不会虚情假意。
而她这一辈子,都对读书人高看一眼。
“能指点天赋异禀的孩子,是我的荣幸才对。”
万大叔高兴地说。
此时,田老二已经端来了两个碗。
一碗盛着满满当当的松子;
一碗盛着满满当当的熏肉。
“侄媳妇,这个松子可是贡品啊,珍贵得很,我可不敢当。”
万大叔一眼就认出了松子,而他们这个地方,根本就不出产松子。
田老太又一惊,这个万大叔果真不是普通人,真是啥都懂啊。
“咱普通人也见不到皇上,啥贡品不贡品的。这是我们从老家带过来,给这边的亲人们尝尝鲜的。”
田老太一语双关,言下之意,自己已经把万大叔认做亲人了。
她已经从他的言谈举止,觉得此人值得尊重。
他们人生地不熟的,正是需要广结善缘的时候,马上抛出了橄榄枝。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啦。”
万大叔听出了田老太话里的真挚,就不好再推辞了。
“老二,你送你万爷爷回家吧。”
田老太看天色已晚,不放心万大叔自己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