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历史军事>战国狐出没> 第26章 第二十五章 审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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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二十五章 审案(二)(1 / 2)

贾政朝我走了过来,躬身行礼。我侧过身,低声道:“别太多礼,在法庭上法官最大,注意形象。”

“长官,政|审得如何?”他一副喜滋滋的模样。

我忍不住斜眼看他了,这是我的坏习惯,碰到无语无奈雷人的家伙就会用斜视的目光看他。

“你觉得你要是审得好,我会中途打断你么?”我问他。

“呃,就没一点好的地方?”他还不死心。

“法槌敲得挺酷的。”我撇了撇嘴,“旁边看着,不行就记记笔记。”

许历看我登堂,再次站到了中央,高声喊道:“起,礼!”

众人再次站起来,站了这么多次已经统一多了。我让他们坐下,宣布开庭。

这个中途接手的案子其实很简单。王五家的牛跑丢了。过了一个月,王五听说邻村的李四莫名捡到一头牛,心中怀疑那牛就是自己丢的,于是跑过去看。一看之下发现那牛果然是自己家的,牛臀上还带有烙印。

李四并没有否认这牛是自己捡来的,但是要王五出一千二百钱来赎牛。

“李四,你为什么要这一千二百钱?”我问道。

“因为现在市面上就是一千二百钱一头牛。”李四虽然有些害怕,但显然有人给他打过了底,说得还算理直气壮。

“王五,你愿意出多少赎回牛?”我问道。

“这牛是我家的,我找回来了,凭什么还给他钱?”王五对此很气愤,为了这头牛的事两个村子差点打起来,也是碰巧听说我断案如神——哈哈哈——所以才想到了诉讼解决争议。

“非但牛得给我,他用我家的牛去配种,得了人家一百钱,这钱也该是我的!”王五强硬道。

我微微点了点头,朝理士席上看了一眼。见所有理士都看着我,方才像上课一样细细讲道:“李四捡到牛带回家喂养,属于无因管理。以牛配种、劳作获得的收益属于不当得利。在原主人找来的时候拒绝归还,索要牛价,构成侵权。三者竞合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经本庭甄别,首先,本庭支持原告索回牛的诉求。其次,因为牛配种而产生的利钱,名为孳息,应当判给原告。再次,李四有权主张原告王五支付此牛一个月的草料钱。”

看着那帮理士一脸茫然的模样,我知道一连串复杂的名词让他们毫无头绪。不过案子还是很简单的,李四刚想争辩,被我瞪了回去:“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所以你捡到东西就是不当得的利,还回去有什么不对!”

“这是老天赐的。”李四嘟囔道。

“你要是相信天赐,”我冷笑道,“那你就领着天赐的牛回去。”

“真的?”李四瞪大了眼睛。

“嗯,然后本官让你领教一下什么叫天罚!”我怒视道,“世上难道只有天赐没有天罚不成!”

李四瞬间就缩了回去,不敢再吭声了。

“你们可以下去调解了,调解成功诉讼费减半。”我道,“商量好草料钱直接领了调解文书回去,调解不成回来由法庭宣判。”

两人朝我拜了一拜,走下堂去。我喝了一口水,直接接过简牍,开始审理下一个案子。

如此一直忙到了酉时,虽然天没暗,但已经是吃晚饭的时间了。我让佐府给案卷编号排序,估算好开庭时间,通知到当事人。

“佐府整理好庭审笔录,归档之后再走。”我驱散了旁听席上的那帮闲人,他们好像看戏似的,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令史别愣着,”我又道,“帮忙整理出来,放我职房里等我签字,然后杀青,永久保存。”签字和永久保存才是关键,直接决定我的名字能否登上中国法制史教科书……不过我读书的时候不记得有过“狐婴”这个法官啊。历史到底是不是能够改变的呢?还是有无数个平行空间呢?

靠!哥在思考这么深邃的问题,你们都围过来干嘛?

“长官,能否耽搁你一些时候,属下等实在有事不明。”贾政上前躬身行礼。我起身将他拖起来,道:“大家分属同僚,无需客套。”

众人纷纷道:“礼不可废。”然后开始提问。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到我之前提到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都是问题。

这很正常,法律是一门科学,不是技术。既然是科学,就势必会有体系。我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学贯东西,其实不过是把握住了不同的体系脉络罢了,十分简单。于是我决定在这里进行第一批法官培训,以后有机会再开个法学院。嗯,作为史上第一个法学院,学费当然也应该是最贵的!

于是,我从法的本质入手了。

什么是法?

本来我想灌输一个大致的概念,没想到这些理士都不是刚刚进学校的毛头小伙子,一个个都有自己的深刻见解。讨论得异常激烈,本想一语带过的话题居然聊到我肠鸣如雷。

“我看后面还有几排空房,不如找个仆妇,弄个食堂方便大家在这里用餐吧。”我说。

响应如云,看来第一个机关食堂也是从我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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