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帅,与北伐的国民革命军作战。1928年6月张因不敌而退回关外,6月4日在皇姑屯被炸。张学良继任东北保安司令,不久改旗易帜,南京国民政府统一中国。
(另外,值得注明的是: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满清废帝在日本扶植下在东北成立“伪满洲国”;而日本人妄图另扶植傀儡成立华北自治政府,无论吴佩孚还是段祺瑞,在日本人的“合作”引诱面前,都表现了民族大义与气节。其中吴佩孚,被日本人恼羞成怒而秘杀。汉人与满人对中国的情结由此可见一斑。)
12、
国民政府的宪政:
1924年孙中山重组国民党。召开国民党大会,并执行“军政、训政、宪政”三步骤。
军政:即以革命军扫荡军阀,进行“北伐”统一全国,于1928年完成。开始进入训政期。由于中原大战以及党内分歧(如汪“太原约法”)等不同意见,于1931年,正式颁布“训政约法”;
训政:即教导国民具有民主意识,以实现民选。“训政约法”原订于1936年结束,开始宪政。并于1936年5月拟定“五五宪草”,预备正式立宪;后因抗日战争而拖延,未能召开制宪国民大会;
宪政:抗战胜利后,于1946年,召开制宪国民大会,并通过《中华民国宪法》,附带《宪法实施之准备程序》,开始宪政。并于1947年1月1日公布,1948年5月20日“国民政府”改组为“中华民国政府”,从而结束党治,主权在民,在制度上进入宪政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