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乐队。” 两个人揣着稚嫩的梦想和对未来的无限憧憬,凭着一腔热血,就出去闯了。 “就这么潦草的组合,还真让我们闯出了点名堂,上过新闻,被地方电视台采访过,还有经纪人来找我们签约,要送我们出道。” 应黎追问:“后来呢?” 说到这儿,沈尧自嘲似的笑了笑:“后来当然是没成啊,那个人就是个骗子,我们辛辛苦苦攒挣的几万块钱全被骗了,我去找人要钱,但人家都吃到嘴里了,哪还有吐出来的份儿啊,不仅钱没要到,还被人拿钢管揍了。” 沈尧拨开额前的头发,指着靠近眉骨的地方说:“就这儿,当时还留了一道疤呢,现在不太明显了。” 应黎凑近看了一下,沈尧的眉骨高,眉毛浓,皮肤是健康的麦色,那条疤从眼角一直延伸到眉骨,有三公分长,比周围的皮肤颜色浅一些,不仔细看确实看不出来。 应黎没有戴眼镜,为了看得更清楚,应黎跟沈尧凑得很近。 厨房的灯光明亮,应黎根根分明的睫毛轻颤,在他眼下投射出一小片淡青色的阴影,他嘴唇失了血色,有点病气,看起来比平常还要脆弱,娇得就像一朵需要在温室里精心呵护的花。 熟悉的香味一寸一寸地侵占鼻腔,沈尧鼻尖嗡动。 应黎的脸近在咫尺,沈尧连大气都不敢喘,应黎现在轻得就像一片云,他怕一呼气,应黎就被吹跑了。 沈尧说的漫不经心,应黎嗓子却有些酸涩:“你现在红了,很红。” 想起往事,沈尧感概良多:“是啊,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啊,不太真实了。” 他吃过穷的苦,不像祁邪他们生下来就是天之骄子,就算碌碌无为一辈子也能衣食无忧,他只有付出比他们更多的努力才能站到与他们比肩的位置,他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他一点一点用血和泪换来的,所以他才比其他人都要懂得珍惜。 应黎觉得他挺像野草的,就算被一块大石头压着,他也会想方设法顶破那块石头,把碎砾都化成养分,迎着风雨生长,变得更加□□。 “你爷爷应该很高兴的吧。” “那肯定啊。”沈尧漫不经心的语气变得沉重,“不过他没看见,我刚上大学的时候小老头就去世了。” “我拿到录取通知书,跟他说我要去首都念书了,小老头还舍不得我走,后面没过几天医院就打电话说他得了癌症,骨癌,晚期,治也治不好了,他不想拖累我,自己喝农药走了,给我留了三千块在枕头下面,是他攒了一辈子的钱,他死了,我就没人养了。” 所以他才去做兼职挣钱,钱要挣,书也要读,就算逃课他也照样年年拿第一,学校都拿他没办法。 应黎愣了一下,因为不小心揭开别人的伤疤而变得愧疚不以:“对不起。” “有什么好对不起的,你又不知道。” 沈尧从来没跟别人提起过这些事,这个圈子里比他惨的人多了去了,但说出来又能起什么作用呢,博话题?博同情? 卖惨这种事他做不来。 他讨厌别人可怜他、怜悯他、施舍他,那种眼神让他感觉低人一等,尊严是要自己挣来得,而不是靠施舍。 但他现在却愿意在应黎面前袒露自己的伤口,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或许是应黎的眼神太过诚挚了,只是单纯的心疼他。 内心深处有股不知名的情绪在翻涌,胸腔堵得厉害,回头一看,应黎鼻头居然红了。 应黎确实很感性,前面都还好,特别是当他听到沈尧爷爷去世的时候,就有点绷不住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要掉不掉的。 “哎,你别这样,别哭啊……”沈尧急得挠头,生怕他的金豆豆掉下来,这会儿他手也是脏的,只能把袖子递过去,“将就擦一下?” 看他笨笨的样子,应黎忽然笑了。 应黎哭起来是漂亮,沈尧没见过比他哭起来更漂亮的人了,一边想看他哭,一边又舍不得让他哭,人就是矛盾体 。 他是真怕应黎掉眼泪, 于是赶紧转移话题说:“你去过酒吧吗?” 应黎吸了下鼻子:“没有。” 沈尧:“一猜你也没去过, 你不适合去那种地方。” 像应黎这样的人去酒吧,就是只误入狼窝的小白兔,只怕被啃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为什么?” 应黎从小就是三好学生,那些被家长和老师勒令禁止的地方他都没去过,但人好像越是守规矩,骨子里就越是渴望离经叛道,对于没有接触过的人和事应黎都存有强烈的好奇心。 “一个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