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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且观其才(1 / 2)

寡人有疾,寡人好色。

小高王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作为现代人,这个时代没有手机、没有电脑,娱乐资料贵乏,若是连女色都勾不起自己的兴趣,那简直就没有一点人模样,属实是超凡脱俗了。

但高澄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误解,才让崔家请托散骑常侍、监起居注的卢元明为他们传话,愿意将崔娘进献,换取自己无罪开释崔甗夫妇。

自崔甗入狱以后,越来越多的细节被流出,众人也都知道了整件事情的起因是来自崔暹的打击报复。

卢元明之所以趟这浑水,归根结底,只因就是他与崔甗一同对赵郡李氏、博陵崔氏开嘲,想借做媒的机会向高澄示好而已。

高澄面色不豫,也让卢元明忐忑不安。

“你回去告诉崔家人,我高子惠相貌、权势,皆为一时之冠,若有所好,自会登门求娶,何须胁迫婚嫁,做这等卑劣行径。”

哪怕是元静仪,小高王都从未胁迫过崔括,他好色归好色,但也有自己的骄傲与底线。

卢元明赶忙告罪而退,媒人没当成,反沾染了一身骚。

崔家众人得知高澄态度,冯氏已然绝望,崔娘却心情复杂,正如高澄所言,无论相貌、权势他都是上上之选,如今一番话更使她觉得对方行事堂堂正正,当是能够托付终身的良人。

然而,所有人都没想到,转机很快到来。

救下崔甗性命的并不是崔娘的姿色,而是高澄听说崔赡正走访各地,体察民间疾苦,希望能在京试献上强国富民之策。(见245章)

崔暹与崔甗并非一己私仇,而是崔甗辱及博陵崔氏,小高王因而将博陵三崔尽数唤来。

高澄把崔赡游历之事告知,直言道:

“今有宇文泰逞凶于关西,又有萧衍偏安江左,关东虽强,毕竟大业未成,余以为当不拘一格降人才。

“崔赡有报国之志,不应因其父而断其道路,吾意,将崔甗收监,不急于定罪,且看来年京试。

“若崔赡真为国士,且勒令崔甗致仕,不以罪加之,若崔赡志大才疏,即依律处置,诸君以为如何?”

北魏自冯太后为官员发放俸禄后,孝文帝对贪腐者做出‘赃满一匹者死’的惩罚规定,也就是贪污了一匹布的价值,就要被处以死罪,如今一匹布市价仅为三百钱。

这一措施严厉归严厉,但根本就没有可行性。

真要严格落实‘赃满一匹者死’的规定,除了杜弼、张曜等少数廉洁之士,有一个算一个,满朝文武必定要死上十之八九。

这项规定自孝文帝颁发以来,基本流于表面,也导致无法真正对贪腐之人依律进行惩处。

高澄与宇文泰革新律法,对这一制度进行更改,都将死罪数额定在三十匹布,三十匹以下,按照受贿金额多寡,在革职之外,依次有鞭、杖、徒、流,四刑不等。

其实哪怕高澄、宇文泰将赃满死罪的数额提高到三十匹,对于大多数贪腐官员来说,一旦被查实,依旧是一个死罪。

毕竟三十匹布的数额并不多,魏明帝时,清河郡有五百人西戍,欲回乡途经赵郡,因盗匪横生,道路断绝,于是凑了一千匹布向李元忠求助。

而崔甗的赃款自然并不止三十匹,高澄的意思很清楚,崔甗是生是死,全看其子崔赡是否真有利国利民之策。

如果崔赡争气,高澄可以只勒令崔甗去职,归乡养老,而崔赡也不会因为身为犯官之子,三代不能为官的规定,而报国无门。

可若是崔赡拿不出令他满意的策论,崔甗自会依《太昌律》治以死罪。

崔暹、崔昂、崔季舒对此并无异议,说到底,一众信都元从中,比崔甗贪得多的,大有其人,真要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最先要杀的就是陈元康。

而之所以独独整治崔甗,只是他口无遮拦,因一句‘黄颔小儿也能当得起重任?’触怒了高澄。

高澄愿意给崔赡一个补救的机会,拿出利国利民的可行之策,来救他一家,崔暹等人也说不出二话,毕竟说到底,整件事情,小高王自己才算是真正的苦主。

关于此事的得失,高澄心中自有计较,少杀一人,换取强国富民的可行之策,无论如何都是赚。

至于制度破坏,不定罪,也就没有破坏三十匹赃满的制度,如今东魏朝堂赃满三十匹以上,未定罪者,数不胜数,也不缺一个崔甗。

归根结底,留下有用之人,剔除无能之辈,才是在这个时代应该秉持的反腐态度。

高澄的态度很快被传给崔家人,他们也赶忙写信,让崔赡莫要回京,好好在地方准备来年京试,那才是救父的方法。

邢邵上表请辞兖州刺史一职,辞章很快被同意,高澄连挽留的姿态都懒得去做。

崔甗只是贪腐,而邢邵却是欺瞒,哪怕邢邵再有能力,高澄也不可能为他开这个先例。

邢邵离开洛阳的时候,只有崔暹一人送行,人情冷暖尽显无疑。

但怨不了旁人,就连崔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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