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穿成女装大佬男配> 第134章 【季明景番外·余生遥遥 慢慢相遇】之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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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季明景番外·余生遥遥 慢慢相遇】之②(3 / 5)

;,便去换了个地方呆着。

晚上十点半,屋内最后一盏灯彻底熄灭。

客厅沙发是那种老式的布沙发,季明景躺在沙发里,双手枕在脑后,视觉逐渐适应黑暗,他仰望上方朴素的屋顶,耳边传来钟表的声音。

文斯和拍拍都已经睡着了。

那如果他闭上眼,也这么睡一觉,是不是再睁眼梦就会醒?他就该回去了?

可是……并不想回去。

除了那里什么地方都可以,只要不回去,季明景心想那不如就这样一直睁着眼到天亮吧。

但最后身体挣脱意识控制,他仍然是睡着了。

这一睡安稳无梦,季明景已经很久没睡得这么踏实过,以至于被某种遥远的闹钟声惊醒时,他还浮浮沉沉如在云端。

但下一刻他猛地惊坐起,心头骤然涌上种诡异的恐惧,却还不及反应,就被迎面的场景奇迹般安抚了满眼惊惶。

季明景看到了从卧室走出来正伸着懒腰的少年,还有它身后跟屁虫似亦步亦趋的小金毛。

他……还在这儿?

**

季明景在这世界停留了下来,或者说,这个世界为他停留了下来。

他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也没有任何事情要做,起先他觉得估计会很无聊,但后来却渐渐开始享受这种无聊。

季明景唯一接触的人是文斯,每天/朝夕为伴的生命体是只九个月大的金毛犬。

他随着文斯的时间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再荒废白天全部时间与听不到他声音的小狗谈星星谈月亮谈诗词歌赋和人生哲学。

以上完全是季明景自己的心理活动,这种感觉就像彻底放空,他都会自己开自己的玩笑了。

而这项技能还是从文斯那里学到的——他就时常会在拍拍面前这样揶揄打趣,再自娱自乐傻笑半天。

季明景从一开始的莫名其妙和get不了笑点,到后来的近墨者黑,直至发现连他都快要被文斯同化,偶尔站在阳台上瞥见身边的拍拍,看它躺在地上拿后背蹭痒痒,四脚朝天从东头蹭到西头的呆样儿,竟然神奇地萌生了种看自家傻缺宝贝的迷之自豪感。

还有些时候反观自己,越来越觉得他现在的状态,貌似跟每天苦守主人归家的小可怜有几分相似?

季明景摇头无奈,他其实很没幽默感,或许初印象能骗到一些人,但无论谁跟他待久了都得抱怨一句古板无趣,所以他到三十了也没什么朋友,更没兴趣也没机会和谁走得近。

而这里,是他第一次以如此逾越正常范围的距离,去“窥视”一个人的生活。

刚开始当然是拘谨的,后来迟疑着试探着,却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放在小家的一隅,纵然无人知晓,季明景也实实在在地,愈发了解这个突然闯入他梦境的少年。

他知道了文斯今年二十岁,上大学二年级,有个曾用名叫“文玟”,在他带回家填写的社会实践调查表里有写出生平,但那张证件照着实把本人拍得太丑。

他还认识了文斯的父母,从压在玻璃下的、定格于2007年春节的那张合照上。季明景猜想他们应当是不在人世了,但暂时不清楚原因。

因为失去依靠早早独立,文斯似乎经济状况不太好,季明景听他打过电话,这个暑假除了做志愿者、义工,还在餐厅兼职,以及帮楼下小孩辅导作业,而这是他已知的,或许还有其余未知的,总之就是一个本该放松的假期却过得比他这社会人士还要忙碌。

不过即便忙成个陀螺,季明景见到的文斯也总是元气满满活力充沛,若非那些蛛丝马迹,他根本想不到这其实是个失去双亲的身世堪怜的孩子。

文斯喜欢看书,在同龄人中挺少见的热衷于读诗。

季明景跟他一起,读完了他买回家来爱不释手的新诗集,还知晓一位年代久远的冷门诗人。

文斯喜欢打篮球,经常好不容易回家了,战友一个招呼过来,他抱起篮球就冲出去,仿佛使不完的精力。

于是就有一次,当文斯穿着跨栏背心从外面回来,季明景无意间看到他左边肩胛骨后缘那颗小痣。

他居然想,别人的美人痣都长在脸上,他的却长在肩上,挺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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