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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四四章 认罪(2 / 5)

齐氏不甚关心,这正好给了二人方便,二人便借着礼佛之机,经常在佛堂幽会。

只是前几天,华知县突然发现了董文庆送给齐氏的贴身香囊,虽然没有立即怀疑到二人头上,可是却也起了疑心。

董文庆和齐氏怕华知县迟早会发现他们的奸情,便偷偷商议,最终下定决心杀死华知县,以便二人可以厮守在一起。并且华知县这些年为官,也积蓄了不少钱财。杀了华知县,这些家财自是归齐氏这个知县遗孀所有,这些银子足够他们二人一辈子花用。齐氏还想着到时把华知县的侍妾冯氏发卖了,以解心头之恨。

于是,昨晚齐氏故意去将华知县叫到自己房中来,说商量一下给朝中某位大人贺礼的事情,却借机让董文庆把华知县杀害了。

事情的经过和钟浩推测的并无二致,基本没有太大出入。

钟浩听完两人的供述,不由的唏嘘,这齐氏怕是精明强干惯了,虽是伴着华知县寒窗苦读捱出来的,可是怕是事事凌驾与华知县之上,才惹起的厌恶。这点从华知县喜欢姿色并不出众,性格却极度温婉的侍妾冯氏这件事情上,就可见一斑。

唉,真是可怜又可恨啊!

………………

当下钟浩审完之后,让齐氏和董文庆画押之后,随即让曹县尉把这凶手齐氏和董文庆收监。

这一县知县被刺,不是小事儿,这可是影响很大的事情。

好在钟浩迅速审明了案情,抓获了凶手。

不过这对于凶手的处置,他们却没有擅自做主。如此恶劣的案子,怕是朝廷要特别对待,很有可能把这凶手押送到东京去明正典刑。

钟浩对于凶手的处置并没有置喙,虽然审明了案子,却并没有立即判决。当然,严格说起来,他这通判也没有刑名判决的权力。钟浩只是把这案情详细的写明了准备上奏朝廷,当然这奏折上也让曹县尉和徐推官一同具名了,等回到麟州,让张知州也一同具名之后,以州衙的名义发出。

至于这银城县衙的事情,便暂时由曹县尉署理。好在银州县城只是个边地小县,这县里事情并不是太多。就算有事儿,也大都是跟行伍有关的,还有平西军都指挥使崔峰在这,没了知县倒是不太影响这县里的运转。当然,至于这银城县的安排,其实钟浩也是无权置喙的,他这个通判的权力还没有那么大。

审完了案情,钟浩便算交了差了。

这时,已是时近中午,崔峰和曹县尉便去了县衙附近酒楼设宴款待钟浩和徐推官他们一行。

不过如今林知县新丧,钟浩他们这些人自然不好大张旗鼓的饮宴,是以都没有喝酒水,只是以茶代酒。

曹县尉对于钟浩这个年轻通判的查案本领简直是崇拜至极,席间不停的向钟浩请教。他干得也是官治安和刑讼的事情,这方面的事情自然要多学一些。

钟浩这次审明这个案子大部分是凭着后世看得推理悬疑和影视剧,当然也有很大侥幸成分,还真没什么能指点曹县尉的。像《洗冤集录》这样的、在古代实用刑名书籍,也要到南宋时候才出现,现在也没有,也无从指点去看。是以钟浩只能泛泛的指点他,告诉他在案发现场查勘时,需要注意那些细节等。

徐推官也对钟浩的查案本领很是赞服,这席间也少不了听听钟浩的指点。这徐推官是也属于司法口的啊,是以自然对这些事情很是上心。

钟浩不禁有些无语,自己这半吊子的查案水平,竟然也能指点别人,实在是让人苦笑不得。

钟浩不禁对这大宋司法口官员的刑名水平表示深深的担忧。这年代不光是破案技术落后,没有后世那么的刑侦手段,而且这些司法口官员们的本身刑名水平也很成问题啊,毫无逻辑推理水平和组成无可辩驳的证据链的意识。这样的司法口官员审案,不造成冤假错案才怪呢!

这年代的审案基本上是靠刑讯逼供,一旦觉得你有嫌疑,一顿大刑下来,这事情基本就完事儿了。很多罪案不是这嫌犯干得,这一顿大刑下来,也得乖乖认罪。这种审案方式,自然会造成很多屈打成招的。

其实说起来这大宋对于这司法官员还是有些重视的,大宋科考中便有专门的一科明法科,主要考试关于法令的知识。这大宋司法口的官员,便有很多是明法科进士出身的。

不过这明法科主要主要考查关于法令的知识,这些明法科的进士主要是对于这《宋刑统》等宋朝律法熟悉便行。这些明法科进士出身的司法口官员,若是在案情明了之后,对于这案子该如何依律判决,自然很是熟悉。但是对这案情的查勘和审理,却很多无能为力的。

这些明法科进士出身的司法口官员只是对这律法熟悉,非常擅长判案,但是却没有学习过怎么破案!

这也难怪,他们都是读书人,对于那些律法知识都是从书本上得来的。这查案和审案却没有什么专门的书籍,也没有人教这些东西。当然这明法科的科考也不考,是以他们对于这查案和审案都没有什么经验,只是对于依律判案很是熟悉。

当然,钟浩如今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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