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身体,就是自己把脉配药慢慢养的。
只不过,不知道是没有完整记忆的缘故,还是因为她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大夫,手头一些中草药用起来总是有些不趁手,有一次村里一位大叔磕断了腿,镇上的大夫第一反应是替他正骨,至于能够恢复多少,听天由命,而她的第一反应却是把创口割开,查看断骨,在复位后上钢钉。
阿芜都不知道自己哪来的这种奇怪想法,把人的伤口割开,难道不会七日风(破伤风)吗,还有钢钉,她听说过铁,可钢又是什么东西?用铁钉固定骨头位置,难道铁钉就不会生锈吗?
因此这些年,阿芜一直都在默默吸收着脑子里那些稀奇古怪的记忆,然后将一些适合的东西揉碎掰开,慢慢吸收,直到能够熟练运用,至于一些和这个时代相驳论的东西,则是被她暂时放到了一边,看看是否有用上的机会。
“这个方子是谁给开的?”
王太医听着点了点头,药方的配比不够精妙,但用药是准的,最难能可贵的还是这几味药都恰好对症,而且价格便宜。
“是我自己配的。”
阿芜老实回答。
“是你自己配的?你的师傅是谁?”
王太医愣住了,倒不是他觉得女人不能学医,为了方便给后宫女眷看病,太医署还有不少女医呢,有些能力未必亚于男人,真正让他惊讶的是阿芜的年纪,在这个年纪能够配出这样一副药方,用一句奇才形容再恰当不过了。
所以王太医下意识就觉得阿芜有老师,这个药方是在她的老师的引导下配成的。
“我没有老师。”
阿芜摇了摇头:“我很小的时候我爹经常生病,家里买不起药,就得去山上采摘,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学了一些药理。”
这也是她对外解释给小奚村那些长辈听的理由。
“我的五感从小就比较灵敏,只要闻过一次、尝过一次、见过一次的药材,都能够记住,加上给医馆送药的时候偷偷学了一点,就针对自己的病症配了一副药方。”
阿芜的解释让人难以置信,王太医的医术是家传的,他身边接触到过的最有天赋的人,都没有像阿芜这样,光靠了解药材,就能够配出药方的。
更何况她说她只要闻过、尝过、看过药材就能够彻底将它记下,王太医更加不相信天底下还有这样变态的人了。
“你给闻闻,这颗药丸里有哪几味药?
王太医已经顾不上侯爷和侯夫人还在场了,直接从药箱里翻出了一枚黑色药丸,考较阿芜。
这颗药丸是他给凌茁准备的,这位娇小姐最近三天两头装病,偏偏她又没病,且受不了苦药味,这就苦了王太医,他绞尽脑汁想了一味可以替她调养身体,却又不至于过分滋补或有后遗症的药方,然后做成药丸,方便她温水吞服。
“有人参、白茯苓……熟地黄、炙甘草……”
阿芜先是闻,接着又捻下来一些药渣,放到嘴里咀嚼,然后报出一个个药名:“还有、还有两个味道。”
阿芜尝出来了,那两个味道分别是阿胶和枸杞,只不过以她的生活经历,不该了解枸杞这个在小奚村周边不曾生长的植物,更加不该懂阿胶这种由驴皮炼制的珍贵滋补药材。
“还有两个味道我从来没有接触过,除此之外,应该还加了红糖和蜂蜜,因为有些甜。”
阿芜舔了舔嘴唇,或许是为了压制住药味,红糖和蜂蜜的配比比较大,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这道考题的难度。
“还有两味,是枸杞和阿胶。”
王太医已经震惊到麻木了,原来祖父口中的妖孽真的是存在的,这些人的五感敏锐,天生为辨别药材而生,普通人辨别百草可能需要十年甚至二十年的时间,而这些人根本就不需要时间,只要让他们看了、尝了、闻了之后就能够深刻记住药材的味道,气味和形状,在祖父口中,那一类人被称之为药人,天生为辨药寻药而生的人才,百万人中未必能够找到一个。
阿芜比传闻中的药人还要厉害,因为她不仅识药,还懂药,只靠对药性的了解就能够配出这样一份还算不错的药方,如果能够有专人教导,恐怕成就不会在他祖父之下。
王太医爱才心切,甚至不介意对方女儿家的身份,想要收她为徒。
“王太医,是不是小女私配的药方有什么问题?”
凌尧栋忍不住开口了,他不知道王太医这一来一回打的是什么哑谜,他只想知道自己女儿的身体到底如何了。
侯爷一开后,王太医瞬间惊醒了,他记起来,眼前这个少女除了女性的身份在学医上受限制外,她侯府千金的身份也注定了她不会学医,即便她自己愿意,侯爷和夫人也未必会准许。
一盆凉水泼在头上,王太医的心都有些凉了。
这样一个学医的好苗子为什么偏偏就是侯府的千金小姐呢,换做任何一个身份,哪怕是乞丐婆子他都能够力排众议,将人带在自己的身边亲自教导啊。
“方子没有问题,刚刚我给小姐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