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这还不是觉得千金是来戏耍老夫的嘛?毕竟你外祖家就开着珠宝店,在这南京城那也是数得上号的……” 左弗呵呵一笑,吐出几字来,“小人之心!” “是是是,是老夫小人了,千金可消消气,六十二两,怎么样?” “呵呵,现在六十两我不卖了。” 左弗笑着道,“七十两,要不要?” “你!” 王前贵瞪大眼,“你这是坐地起价!” 左弗拿着银簪子晃了晃,道:“就冲这猫眼石,这做工,七十两贵吗?您老转手就能卖两百两,不然你这二两银子怎么加得这么痛快?” 你个小娘皮! 王前贵在心里骂着,可脸上却不显露,只陪着笑,道:“70太多了,六十八如何?大家都讨个吉利。” “就七十。” 左弗坚定得很,“您不要我上别家去了。” 说罢又是要走。王前贵跺脚,“哎哟,千金,这做生意总有讨有还的,您这可不成啊!以后您的东西老夫都高价收,权当结个香火情,怎么样?” “七十就七十,没道理讲。” 左弗耸耸肩,“反正东西好不怕没人买。” 这下王前贵彻底没辙了。碰上这样的无赖你还能怎么着?这东西别说南京了,就是整个大明都找不出一个来。物以稀为贵,人家嚣张也不是没道理的。相反的,他不能错过这东西。若是被东家知道了,自己非被削死不可! 想到这里便是一跺脚一咬牙,道:“成交!” 令他感到惊异的事发生了。刚还冷着脸的小娘子顿化春风,笑吟吟地福身一拜,“那就多谢大掌柜了。” 被坑了! 这是王前贵的第一感觉! 他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从始至终自己都在被这个小娘子牵着走,这,这怎么可能?!不不不,这不是他的错!都怪簪子太精致了,让他没了理智……对,一定是这样的! 望着几个背着银子的婢女拥护着左弗离去,王大掌柜默默流下两行眼泪:整日打雁,今日竟是被大雁打了眼,真是令人悲伤啊…… 明朝一两银重37.2克这样,七十两银子那差不多也有五斤这样。不重,但就这样背着大摇大摆地过街也不合适。不过幸好,左弗的婢女很多,一人分点,倒也不算太引人注目。 这也让左弗对明朝有了第一个清晰的认识:电视剧里随便扔百十两银子出来的事是不可能发生在古代的。哪个白痴逛街会背着这么重的东西出来啊?那还能好好逛街吗?而且从这个细节也能看出,银子在古代的购买力相当高! 通过陈观鱼的科普,左弗了解到,即使到了王朝末年,70两银子也足够一个五口之家吃上好多年了,可见银子购买力之强。 得了银钱,左弗心里也安定不少。与此同时,淘宝上也传来消息,她那个蝴蝶插梳已被人买走了。第一次在时空淘宝上卖东西,她也不知定个什么价好。那玩意再精致也无法和现代工艺相比,同时她也不清楚这算不算古董,所以也只开了个两千的尝试价,多少都算个进项,现在她可是急需用钱的人,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走了一段路,便是寻了个不错的酒楼进去。用人之道,在于一张一弛,这点道理左弗还是明白的。刚刚卖簪子时陈观鱼出力也不少,这犒劳也是免不了的,不然空口白牙,仅靠威胁,别人能效忠你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