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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玉熙主人(1 / 2)

陈惇走过去,发现屋子东边的墙壁旁边,是一张胡桃木大书桌,桌上文房四宝俱全,而且器形精美,一看就不是凡品。桌上端端正正放着两本书,正是《白蛇传》和《杜十娘》新出的蓝皮话本。 陈惇有些恍然:“原来如此……我说我的大名怎么被锦衣卫大都督知道了呢,原来他早就查出,我就是写了这两部话本的梦龙公子。” 陈惇抓起《白蛇传》一翻,又不由得惊讶万分:“这不是刊印的,这是我手写的原版!” 外头的封皮迷惑了他,而里面竟然是他交给孙世贵的手写版,因为全部小说共计五万字,陈惇写的时候是一气呵成,所以字体未免有些潦草了,陈惇记得很清楚,在写道“料为上界三清客,多是蓬莱物外人”这一句的时候笔头停顿了一下,留下了一片指甲盖大小的墨痕,果然清晰可见。 不过,书中竟然还多了一些不属于他的批注,而且是红笔所写,圈点甚多。 比如在白娘子盗仙草之一节里,红笔就批注道:“事真而情不赝,事赝而情亦真”,说事情虽然假,但是感情却是真。又比如在结尾处,红笔就写到,“尚理或病于艰深,修词或伤于藻绘,皆不足以触里耳,而振恒心”。 陈惇一下子对这个擅自在他手稿上批注的人刮目相看。 这一句话说的很有共鸣,这人说,如果一篇小说讲道理讲得过于艰难深奥,修辞上过多追求文藻华丽,那么就没有办法触动平民百姓,没有办法得到他们的喜爱。也就是说,这个人认为,《白蛇传》这部作品,做到了把道理深入浅出地讲出来,在文辞上又通俗易懂,情感真挚,使得闾里小民都能真正喜爱和欣赏。 陈惇的话本和徐渭的戏文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通俗,后者高雅;前者简洁明快,以情动人;后者繁琐靡丽,追求词句。话本受到了普通民众的喜欢,而戏文则成了大户人家的必听之曲。这是两种不同体裁的要求,但要陈惇去写《白蛇传》的戏文,他怕也写不好。 若是交给小民去选择,他们一定会认为话本比戏文好;而若是交给文人墨客评判,他们一定更喜爱徐渭的演绎。可是这个作批注的人,他却认为陈惇的话本,似乎更胜一筹——陈惇摩挲着书角,他眼神微微一凝。 他从书页上嗅到了轻微的龙涎香的味道。 一般人,用得起这种寸金的香料吗? 既然不是一般人,又有办法从孙世贵那里拿到了他的手写版,这个人不说是出自王公贵胄,也算是世家大族了。他是知道孙世贵的,孙世贵对自己的这两版手书喜爱异常,曾经对他说过,把这原稿宝藏起来了,就是有人出价万金,也不会给。 但现在孙世贵不但给了,这个人看之后,还原封不动地送还到陈惇的手上。 按理来说,陈惇最先想到,也最应该怀疑的就是锦衣卫指挥使陆炳了,然而陈惇下意识觉得不是他。 等朱九走过来,陈惇就问道:“是谁在我的稿子上作的批注?” “这不是很显而易见的么?”朱九看了一眼话本,呵呵一笑。 陈惇随之一笑:“想不到你家都督既有闲情,又有雅致,不过我听闻陆大人虎背熊腰,孔武有力,这一手瘦金体字,反而透出一股仙风道骨来,完全与传言不符啊。” 朱九闻言,竟不由得一震。 “仙风道骨?”他小心谨慎地打量陈惇:“你还看出什么?” “倒没有什么,”陈惇指着几处道:“不过你看他画圈圈,每个圈圈都几乎一模一样,一般人可画不出来,说明他经常这么画,只能说他经常阅卷,挑错别字吧。” 看朱九一闪而过的震惊,陈惇心中已然有数,却又呵呵一笑:“可见你家都督是经常用朱笔圈点死囚,都画出心得了。” 朱九微不可查地松了口气,陈惇心中却思绪翻腾。朱九的反应他尽收眼底,做批注的人的确不是陆炳,这个人应该比陆炳更尊贵,更强势。 这样算来,天底下还能有几个人呢? “既然都督欣赏我的才华,”陈惇就道:“那我就大胆假设一下,你抓我来这里,就是想让我写出类似《白蛇》、《杜十娘》这样的话本了?这也是大都督的意思吧?” “不错,”朱六走进来,哈哈笑道:“都督喜欢你的小说,可惜你的两部作品,总共加起来不过六七万字,一天就读完了,实在是让人欲罢不能。” “所以你们就是想让我多写几篇小说,”陈惇手一摊:“不至于把我关在这里吧,让我回家,我保证也能写出来,如期交稿。” “你就老老实实呆在这里,”朱六道:“安安心心创作吧,这也是为你好。” 于是陈惇就在这个名叫“管赵小筑”的地方开始了他创作小说的高峰期,他的速度让时常前来看望的朱九和朱六惊讶,也让在这里伺候他的下人仆妇感到不可思议。在这些人眼中,陈惇几乎不需要思考,下笔如神,仿佛所有的故事情节都在他脑中完全构思好了一般,他们在做完了手中的活儿之后,就会围坐在陈惇身边,听他讲述一天积攒的故事,这些故事或是离奇,或是光怪,总是让人听得如醉如痴。 陈惇不过还是选取了《三言二拍》里的故事,在几篇经典过去之后,陈惇发现送回来的批注,反而对他的小说多了些批评,认为大都是一个套路,比如历经千辛万苦最后证得团圆。 陈惇惊觉到此人的敏锐,他选取的《卖油郎独占花魁》、《蒋兴哥重会珍珠衫》等几篇,确确实实都是这么个路子,原以为这个人会喜欢,结果人家反而认为他落了俗套。 “六爷,”陈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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