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枫端坐马上,望着前方的修罗场,听着此起彼伏的哀鸣惨叫,他突然悲哀的发现,自己越来越冷血了。当初武破虏设计屠杀千余山贼,他心中多么不忍,几乎跟他翻脸。后来,为了获取清风寨保卫战的最终胜利,他下令处死了三千俘虏和矿奴,他难过地淋了一夜雨,事后还为此内疚痛苦了很久。
或许……也不是太久,这才过了——一个月!
仅仅一个月,刘枫对死亡已然麻木了。他独排众异,毫不犹豫地同意了武破虏这条惨绝人寰的《杀夺令》,直接造成十多万平民被残杀,那怕只是鞑靼平民。
战争果然能让人变成野兽。刘枫可以这样安慰自己。可是他很清楚,他并没有失去理智,也并非为了复仇或者泄愤才做出如此疯狂残忍的决定。事实正相反,这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决断。随着战争规模的不断升级,他的心渐渐变得功利起来,为了少死一个自己人,他宁愿对方死百人、千人、甚至万人!仅此而已。
“杀人安人,杀之可也!”
他用这句话压下了将领们的异议。武破虏其实是无辜的,只因所见略同而很不幸地替他背了黑锅。事实上,刘枫非但早就有这样的考虑,甚至,他还藏了一着更加凶残毒辣的暗手,只是时机未至,隐而不发罢了。
路,要一步一步走。尤其是造反这条不归路。
他至今记得,当时众将看他的眼神,畏大于敬!这是从没有过的。以至于最仁慈,反对也最激烈的赵健柏,他的亲舅舅,至今躲在营帐里不愿见他。
无奈!他没有办法向他们解释,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投名状,是为了将新收入麾下的部队用利益牢牢绑在他的战车上,一旦手染鞑靼血,他们从此再无退路,只能跟着他一反到底。
他更没有办法解释,这也是为了给各地义军做个榜样,让他们起而效仿,在全国范围内激化汉胡种族矛盾,从根本上逼迫两族进行互噬。这时,汉人的数量优势将发挥到淋漓尽致。
他最不可告人的目的,是要让那个以德服人,以礼克己,以儒家思想为道德标杆而延续数千年的文明古国,那个从未屠杀过异族,却专被异族屠杀的软弱的类羊民族,转变成一个眼中只有赤裸裸的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充满了侵略性与攻击性的可怕民族。
这些,全都上不了台面,可做不可说,只能意会不能言传。
可是没有关系,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结果会证明一切。刘枫已然绞尽脑汁,再也没有别的办法比得上《杀夺令》所带来的效果,以杀筹粮敛饷,以杀练兵强军,以杀立威慑心,以杀削敌盛己,以杀靖边安民……光看眼前的好处便数之不尽,将来更可遗惠百年,造福后世。
功在千秋,利在万民,那么……暴君恶名,欣然笑纳又何妨?
“鞑靼人的弱点在哪里?”刘枫眼望孤城,面无喜怒,不着边际地问武破虏。后者不知何时策马到了身旁,随口回答了他的问题。
“是人口……”
“所以,取胜治本之道,唯有……”
“杀!”
武破虏“杀”字一吐,刘枫狠狠一鞭,策马如飞,四千红袍兵士紧随其后,赤涛血浪般猛扑向前方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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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场豪雨直下到凌晨。雨歇云散,天际苍白,渐现黎明。整个龙川县已是积尸成丘,再被暴雨冲刷一夜,脚下积水皆成暗红,当真是血流成河了。
这是刘枫中路军攻破的第六个县,所谓一回生二回熟,无论新军还是老兵,各项战后事宜都已是熟能生巧。
中央大街上,刘枫带着一队亲兵骑着高头大马,按辔缓行。一名年轻文士策马随在身旁,此人面容清朗,俊眼浓眉,仪表堂堂。唇上两撇淡淡茸毛,显示出此人还不满二十岁。
他名叫吴承宣,来自逐寇军的烈士家庭,父亲是忠义营校尉,母亲是鸾卫营女卫,在九原之战中双双阵亡。忠义营大撤退时,年幼的他被祖父抱着逃难,祖孙俩就此相依为命。三年前刘枫统一五岭时,他正好十六岁,凭借双烈士遗孤的身份,体格羸弱但根正苗红的他保送入学卧龙学府政略院,通过自身努力,成了首批毕业生,也将是龙川县今后的县令。
刘枫望着大街两侧满目疮痍的房舍店铺,若有所思地问:“承宣,你年纪虽轻,今后也是一方的父母官儿了,肩上的担子可着实不轻,如何?心里有谱吗?”
吴承宣微低着头,略一抬眼,瞧了瞧刘枫脸色,不慌不忙地说道:“回殿下,什么样的主子带出什么样的臣,殿下虽只十六岁,肩上的重担何止千钧?承宣今年十九了,自然也要见贤思齐的。刚才殿下问我,有没有谱?下臣回禀殿下,有谱!”最后二字说得铿锵有力。
吴承宣的从容自信赢得了刘枫的好感,笑道:“好啊,常言道有志不在年高,咱俩幼主少臣,相得益彰,来,说说你的谱!”
“是!殿下!”他屈臂收了收马缰,轻咳一声说道:“臣治理此县,远有三大策,近有五小略。所谓三大策,第一是编户齐民,之所以排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