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被边子白坑了,成了平邑的守将。
要是换一个人,或许就一走了之了。当不了将军,回家总可以吧?大不了封地被国君剥夺,在朋友之间抬不起头来而已。至少命保住了。活着,一切都有可能。
可是公孙鞅是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家伙。他硬撑着也不敢给自己的家族丢脸。于是他就在身上套了一件很普通的皮甲,不过皮甲内塞了不少东西。光铜镜就有两枚,大冬天的,胸口贴身塞了两面铜镜,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关键是冷啊!
可是冷一些总比没命要强吧?
头上的皮冠也没有佩戴,反而学着士兵盘了一个发髻(男子盘髻,女子结環),蒙上一块破布算逑。
这模样,怎么看都不像是平邑的最高指挥官,像足了城头当值的小军官。能够被人一眼就认出,恐怕真对自己挺熟悉的,至少常见是肯定的。
公孙鞅对城门口的士兵挥挥手,见士兵要开城门,顿时吓了一跳,忙扯着嗓子大喊:“放吊篮,别开城门。”
城楼下的毛單看到这一幕,气地眼皮子直跳,他打从从军之后,就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等待遇,进自己家的城邑,竟然大门不开,让他坐着篮子上城头的经历。
可是没办法,他也不敢得罪公孙鞅,只好乖乖的就范。
上了城头,他将胸口的一块布帛交给了公孙鞅,布帛上还封了火漆,是军中密件。核对火漆上的图案,公孙鞅这才发现是边子白的私信。
展开之后不就,喜上眉梢,这会儿功夫,他看毛單的眼神也柔和了很多:“没想到真让他做到了,我军大胜!”
公孙鞅举着迷信对着城内的军民大喊大叫,随后上军在大野泽将赵军精锐骑兵全歼的消息传遍了平邑城内。
城内的君命跟着公孙鞅担惊受怕的这么多天,终于听到了前线大捷的信息,顿时欢声雷动,齐呼:“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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