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变是一个正直的人,但是他接下来的行为诠释了,一个好人学坏的所有细节和过程。这是一个忧伤的故事,也是一个成长的故事。
但相比苟变带着卫国的上军主力手段百出的伏击赵国的运粮小队来说,这场在大河边上卫国和赵国的生死之战,终于迎来了第一次场真正意义上的大战。
卫国缺乏地势上的优势。
又是实力弱的一方。
不管做出什么样的准备工作,从战争一开始就陷入了被动的局面之中。
这种局面甚至在赵军主力渡河成功之后达到了顶峰。在赵军帅帐之中,庞爰满意地看着一干手下,他们身体内的热血还没有冷却,一如既往的如同在边塞时候的那样,随时随地都能迸发出一切力量,用雷霆般的攻击,将卫国军队的阻挡击溃,撕碎。对此,作为主将的庞爰深信不疑。
这也是为什么大战之际,他现在还有心情谈乱一些关于战略的高深问题,就算是买弄自己,也可以猜到这位赵军主将的心情是多么的灿烂。
“尔等以为老夫放弃攻击平邑的计划,选择看似更加不容易进攻的马邑,难道是脑袋一热的想法吗?”
庞爰自顾自的说道,赵军自己在没有任何阻挡的情况下,五万大军安全渡河并抵达马邑城下,已经完成了他大部分的战略意图,对此,他以为收割功劳的时候到了。
“非也,我等武将被称为武夫,被文臣名士所不喜。但是老夫要告诉你们,武将才是这个时代的主宰。在邦交没有任何用处的时候,只有武将才能让国君洗刷耻辱,让国人获得荣耀。武将是谋略集于一身的统帅,既需要谋定于朝堂之上的文韬,也要有决胜于千里之外的胆略。这才是一个名将该有的气度和才能。”
“表面上看,攻克平邑,大军挥师南下,拔除中牟,朝歌,然后于戚邑隔河相望,就算是中牟不在卫人的固守计划之内,容易攻克。但是朝歌和平邑都不容易攻克。尤其是平邑,别被表面的好处给迷惑了,攻克了平邑之后可以将卫国上军歼灭,但是你们想过邺城吗?”
“魏国在邺城屯兵五万,哪里是那么好相与的?老夫选择马邑下手,就是要让魏国的五万大军连看戏的机会都没有,更不要说在关键时刻加入战争,让卫国上军在战败的同时,还被魏国大军保存。此对我赵国极为不利,国君的意志一直是南下,吞并卫国。为此,我们要让卫国上下都对战争失去信心,而歼灭卫国上军仅仅是第一步,也是最关键和重要的一步。更何况,马邑一旦被攻克,平邑的守军肯定会退守戚邑,甚至整个卫国在大河以北的军队都会退守戚邑。我等只要攻下眼前这个小城邑,就能将卫国在大河以北大片的国土收入怀中,而且老夫采用的就是阳谋,堂堂正正的告诉卫人,老夫就让他们首尾不能顾,不得不乖乖的接受战争不利的后果。”
“卫国主将边子白不过是个娃娃!”
想起在卫国帝丘的经历,老头有点心气不顺,尤其是自己的亲卫骑兵队还死于这小子之手,更是新仇加上了旧恨,恨不得将边子白枭首示众方解心头之恨。不过也有意外,万一边子白这小子投降了,他就算是有杀人之心,恐怕公子重也不会允许他怎么干。
毕竟边子白卫国卿大夫,为国之重臣,有没有能力是一回事,但是对士大夫的优待,赵国不能开恶例。要是边子白投降的话,这货多半能够在赵国混上一官半职。当然卿大夫就别指望了,不入流的小官倒是很有希望。想起这些,老头就没来由的生气。语气顿时重了几分,更急切了不少:
“老夫说这么多,就是要让尔等明白,马邑必须要在我赵军的铁蹄下被攻克,而且要快,要让卫人在毫无反应之中,接受一半国土被放弃的惨痛教训。尔等可知!”
……
赵军帅帐内,庞爰对着手下侃侃而谈,要是将他脑袋上软塌塌的皮弁,换成逍遥冠,手里再给他塞一把羽扇,脸上扑点粉,捯饬捯饬,说不定能冒充三国的哪位美少年都督。就是庞爰在边塞几十载,脸上皮都和老树根似的,再说长相也磕碜了一点,老了一点,眼神凶了一点,嘴大了一点,一口大黄牙之外,没多少区别。
“将军英明!”
“老将军之谋,鬼神莫测!”
“我等愚钝,不及将军万一也!”
……
“诸位,老夫喊你们来,可不是让你们奉承的,如今马邑在我大营兵锋之下,却不见敌酋出城献城,显然是心存侥幸,为今之计,必然要破城。老夫问:马邑这城门如何破?用什么办法破?”
别看庞爰口口声声说不让地下的将领奉承,可是听着手下们的奉承还是非常得意。
“将军,某以为,土丘法虽然耗费时间多一点,但我大军五万人,只要人人怀土,何愁不能成丘?待丘成之后,城自然破矣。”
在大炮还没有出现的时代,攻城永远是一个困扰着所有将领的巨大军事命题。城墙太厚,太高,用云梯攻城虽然简单,而且军营之中也容易打造。可是,这种攻城方式会带来巨大的伤亡,一旦伤亡过大,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