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北泽的话, 他以两个身份,在江市度过了大约一百年的时光。
“我当时叫洛永泽。”
“……我记得这个名字,”赶紧转移大家对光膀子玩水枪黑历史的注意力, 孙不平一边庆幸自己支开了女儿, 一边回忆了片刻, 接着说:“对,我爸跟我说这位故交。”
当年, 孙老沉迷古董, 还是入门级新手的他被卖家和助理联手忽悠, 差点斥巨资拍下一件赝品,被一位穿着中山装的长发男子笑吟吟的叫住, 直指其中破绽。不止是仿古,而且仿得拙劣至极,如果孙老当成宝买下, 放在办公室炫耀的话,被懂行的看见, 肯定会大丢面子。
“我爸说他第一次看见有男人这么适合长发,美得当时虽然店家被他坏了生意, 但愣是没有破口大骂,结结巴巴的反驳, 被洛叔微笑着有理有据的逐一揭穿,羞愧得无地自容。”
看见助理二话不说站在商家的立场, 孙老立刻知道怎么回事了, 让小助理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一转头, 那位谪仙似的先生就走远了,他顾不上痛骂下属,赶紧追了上去。但在商场上杀伐决断的孙老,实际上方向感很差,去哪都要带着助理,跟丢谪仙后,独自兜兜转转半个小时,却看见谪仙向自己走来。
孙不平一拍额头,毫不顾忌地掀孙老的底:“他当时不信邪,觉得这么漂亮说不定是个身材高佻的姑娘。直至熟稔之后一起去澡堂才死了心。”
说到已经仙逝的长辈,孙不平给他留了脸,没把最关键的说出来。
能教出这种性情的孩子,孙老也是位性情中人,跟儿子提及‘旧爱’,扼腕道出真相——女神掏出来比他还大!彻底失恋的同时,自尊心也碎成一片片。
打那之后,就是纯粹的好兄弟。
后来结婚,也没向洛永泽介绍妻子,只用照片向他炫耀过。
婚后的孙老是个醋坛子,很忧心媳妇见色思迁,不喜欢他,不觉得他是天下第一帅了。
再然后,洛先生‘旅行’,再也没有回来过。
孙老生前人缘极好,连葬礼也是座无虚席,少了一位故友,长年不着家的孙不平正因为憋泪憋得整张脸成一块铁张板,没注意,也不记得他有没有来了。
鹏鲲并不打算在人类面前展示真实身份,跟他们解释太多。
不过,孙老死后,它捎了他一程,不想这位路痴的小朋友找不到入轮回的路。
种种往事,在如今的洛北泽眼中,如过眼云烟。
孙不平紧紧盯着他,依然不太敢相信。
但他是个务实的人,很能接受现实,给他肉眼看见证据,不会捂住眼睛耳朵否定事实。
他长长呼出一口气,语气带着不确定:“……洛叔?”
转眼间的功夫,小北变洛叔。
这辈份降得比直升机还快!
洛北泽看向他,眼眸也像一汪深潭,潭面结了层坚冰,隔冰相望,世间万物都带有距离感,就像水族看陆地上的走兽,新奇又充满非我族类的疏离:“对我的称呼,随你喜欢。”
“北泽,”孙不平最后选择了一个折中的称呼:“你们俩将真实身份告诉我……没关系么?当然,我会保密。”
“我不在意,只是不会主动提起。”
程念接着他的话说道:“他性格就这样,深海鱼都喜欢玩自闭,你看得到就看,看不见他也不会跟你搭话,以前我曾经怀疑过他有乌龟王的血脉。这个年代的人,已经不信鬼神了,即使我在他们面前演示法术,他们也会用科学的思维去理解。”
至于抓起来研究?
可以破解的方法太多了。
而且根据她对华夏社会的了解,只要不惹起太大的治安和公众问题,压根不用担心这种事。她并不自恃强大而轻视人类,反倒在成为‘程念’后,花了很多时间,认真去了解这个年代的常识,了解现今存在的最高科技水平。
孙不平一想,确是这个理。
“行,也别证明来证明去的了,我信两位年纪都比我大了,”他飞快搬了个下台阶,将话捋下来:“本来只是想介绍一下你俩认识,没想到故友重逢,今晚要留下来吃饭吗?”
洛北泽转头征询的看她。
“不了,”程念也很自然地接过了决定权:“我跟他有点私事想赶紧聊聊,下次吧。还有如果你有任何风水相关的生意,都可以推荐我,我很厉害,而且缺钱。”
“嗯,她很厉害。”
洛北泽附和,原本淡漠的脸上扬起开心的笑意。
程念回眸钉他一眼,对这‘我家孩子精通数理化’的家长式夸奖颇感不满。
这要求不过分,孙不平爽快地再次答应下来。
………
…
有洛北泽在,程念就不坐孙家的司机了。
她倒想两坐一回久违的鲲肚,可惜太过招摇,眼下不是合适的时间,于是这念头在肚子里转了一圈,并没有说出来。怕说出口,让他听见,他会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