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前养过的宠物?也是兔子?”路南风觉得十分有趣。他这样的男人,养兔子做宠物?
周兆峰点点头,带着怀念的神色道:“嗯,那是我年轻时候的事情了。那时我还没到这个城市,刚刚开始工作没多久,经常加班到很晚。我记得那是一个很冷的冬天,天上还下着雪,我下班得晚,所以从小路抄近路回家。走到一半的时候,在路边看见一小团白色的东西倒在地上,我凑到前面去一看发现是一只像兔子一样的动物,身上盖了一层雪,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活着还是死了。”
“啊?死了么?”路南风吃了一惊。
“不,当然没有。”周兆峰轻笑一声,道:“我仔细看了才发现它其实还活着,只是大概被冻坏了,所以昏了过去。我看它可怜,所以就把它抱回家,给它擦干身体,几处伤口上了药,让它睡在暖气边上慢慢恢复。”
“第二天一早,我睁开眼睛,发现它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了,正坐在我床头,盯着我直看,眼睛又黑又圆,亮亮的,那样子我到现在还记得,真的是可爱得不行。”他像是回想起那时的情景,脸上带着一抹柔和的笑意。
“哦……”路南风低头看了一眼脚下的两只,不由得泪流满面。这种萌系宠物,他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拥有一只啊!
“它在我家里呆了几天,彻底把身子养好了,但是似乎丝毫没有想离开的样子。那时我正好也一个人住,平时在家也挺寂寞的,所以索性就把它留下了,给他起名叫‘小白’。”
“小白……”路南风神色一僵。这种充满槽点的名字,该从哪里吐槽比较好?
周兆峰不觉有异,继续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野生的关系,小白聪明得不得了,好像能够听懂我说的话一样,从来不会叫,也从不捣乱。它不但不给我添麻烦,早上会跳上床叫我起床,偶尔还会煞有其事地陪我一起看报纸,就好像真的看得懂一样。”
琅琊的耳朵轻轻抖了抖,默立不语。
“听起来真不错……那后来呢?”路南风听得神往不已,绿着眼睛问道。
周兆峰面露憾色,摇头道:“后来,小白不见了。”
“不见了?”
周兆峰点点头,道:“养了它大概半年之后,我有一天下班回到家,忽然就发现它不见了。我跑到附近找过,都没有发现它。那之后的几天,我不论早晚都会留着走廊上的窗户等它回来,可是等了很久,也没有见过它出现。”
“我以为,是因为天气暖和起来,小白不再需要呆在我这里,所以回到自己原本的地方了。”周兆峰露出怅惘的神色,声音听起来十分落寞:“后来,我搬了家,也离开了那座城市,就再也没有见过它了。”
“呃,抱歉……”
路南风惋惜地安慰他:“其实我挺羡慕你的,我也一直想养一只这样的宠物。你看我家的这些,跟你下小白真是半点都比不上。”
琅琊和兔子双双发出一声冷哼。
周兆峰看着他们,笑了笑道:“是啊,小白真的很贴心。后来我搬到这里,工作忙起来,又成了家,完全没空照顾宠物,所以什么也没有养。这几年,生活稳定了,我女儿也一直想劝我养只狗或者什么的,去宠物市场也挑过几次,可是我还是觉得总有点什么地方不对劲。只要一想起小白,我都会觉得,再养什么也没有小白那么聪明可爱了。”
“我还记得,它特别喜欢吃水果,所以我就每天下班回家的时候,买两个苹果喂给它吃,早上一个,晚上一个。它吃完之后,会过来舔两下我的手,表示它吃饱了。”周兆峰轻笑起来。
“吃水果?我以为兔子应该只吃青菜萝卜?”路南风斜睨向一旁的兔子,兔子没理会他,傲然地扭过头去。
“哈哈,我从来没说过小白是兔子!”周兆峰大笑起来。
“它只是长得像而已。一开始我也以为它是兔子,可是后来到家之后才发现,它身后还有一条尾巴,很长的那种,像松鼠一样。”
“长得很像兔子,尾巴很长……卧槽,你捡到的是一只龙猫!?”路南风错愕不已。
周兆峰苦笑一下,道:“不,也不是龙猫。最开始我也是不知道那是什么动物,只是觉得很可爱,所以也没想那么多。后来小白离开以后,我也查了一些资料,可还是没看出来它到底算是哪种动物。我留意过你说的龙猫,但还是不对。小白的耳朵还要更长一些,脸是尖的,嘴里还有牙。它的毛色也不是白色和灰色,而是带点淡淡的棕色,尾巴的颜色要淡一些。”
“总之,它整个模样看起来,就像是一只长了兔子耳朵的狐狸。”周兆峰说道。
“啊——!”
兔子此时忽然发出一声惊叫,整个从琅琊背上弹了起来,看起来惊讶得不轻。
“司狼!那一定是传说中的蛇山司狼!”它尖叫道。
“狼?”路南风瞥了琅琊一眼,疑惑地转向兔子问道:“那是什么?”
兔子跳到地上,直起身子,激动地道:“司狼一种天生就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