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袖里藏剑
有时候人真的应该静静,不是说点枝清香,老僧坐禅般的那种形式上的静,而是发自内心的静。凌驾众山心如明镜的那种。
田光标是个混混,没有什么人生目标的混混,每天吃饱喝足就喜欢躺在窝棚里看时光大把大把的流逝,闲得发胖也没有花一分钟静下来想过什么事情。
因为在他的想象中,那应该是左侧墓区里长眠着的达官显贵们做的——香炉焚香,宽袍加身,用最轻松最优雅的的姿势叠坐于香炉前,双眼微阖;或者煮一壶苦茶,背靠软榻,眉头紧锁的计算得失。
可是在这个月光明亮的晚上,生平第一次,田光标觉得静静这件事离自己如此之近,它不需要焚香煮茶,也不需要宽袍加身,甚至连闭目锁眉都不需要,只需要平平淡淡的做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
方才切烧鸡的时候,他就静下来了,然后他想明白了一些事情——
人活着,总要有个叫梦想的奔头,不然人和咸鱼有什么区别。还有,即便是梦想遥不可及,也不要企图走捷径,因为,在成功的路上,根本就没有捷径可走。
没有梦想的人活着,就像是那只烧鸡,碌碌无为的吃米捉虫,最后被人刀俎。走捷径的人就像他自己,最后落得个无家可归,连说话的人都没有。
活了二十多年,田光标从没有想过自己的思想会有如此的深度,或者说自己也会变得如此矫情。不过现在,对于田光标来说,思想有没有深度、矫情与否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他要去给和他吃过苦受过难的人报仇。
行走在坟墓与坟墓之间的小路上,田光标的步子迈得前所未有的坚定。他手里捏着一把刀,明晃晃的刀刃在黑暗中把他杀气腾腾的脸映成了斩杀过千军万马的将军。
只是将军手里拿的不是战刀,而是菜刀。
曾经用来分食烧鸡烤鹅的的菜刀,现在成了复仇的战刀。
轻车熟路的走来到富豪墓园区,田光标追着地上的血脚印一路前行。
食尸鬼一路追随慕迟所化的遁光,然而有“次时光”之称的巫术一气贯长虹,施展之后可不是它一个体重超过身高的胖子力可以追上的。所以,没出一阵子,它就失去了方向。
食尸鬼觉得自己有点晕,四肢好像都变作了负担一般。它寻思着是不是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食物中毒了,于是便停下来休息。硕大的身子蜷缩起来靠在墓碑上,像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巨大的煤球。
田光标也紧贴在一块墓碑上,他不算健硕的胸腔剧烈的起伏着。
他已经找到了他的仇敌。
其实食尸鬼最早出现的地方不是这片土豪陵墓区,而是在田光标居住的窝棚旁,是从那个巨坑中跳出来的。
当时是晚上,田光标躺在窝棚里感叹自己游手好闲的人生,正觉得惬意轻松,突然就看见两颗血红的球从天而降,然后地面开始震动,树枝断裂呻吟,那两颗血球与他的距离也越来越近,恐怖笑声好像就在他耳边作响。
他被吓坏了,拉着两个小弟拼命的奔跑。
三人原本以为那是找他们寻仇的亡魂——毕竟他们偷吃了人家的东西——于是在荒野中被冷风吹了一晚上,直到第二天天明才试探着回窝棚,然后在苍夷满目的树林中看到了那两颗血球的原型,不过是一只体型大些的猴子。
人见人避的混混当然不会被一只猴子吓倒,从某种角度来说,他们还算是同类——都喜欢给人制造麻烦。
壮着胆子一起相处了三天,第三天晚上,意外就发生了——食尸鬼喀拉拉的嚼着人骨闯进了窝棚,还抓伤了田光标一只肩膀。
田光标不怕猴子,可是怕会吃人的怪兽。被食尸鬼吓着之后,田光标便不想再回墓园了,一直游弋在华城中,做些小偷小摸的事情糊口,这才有了不语被嘲笑,他被慕迟“询问”的事情。
“现在,到我给你放血了。”田光标抚摸着肩头的伤口,像是年轻的将军在抚摸自己的军功。
菜刀的刀柄狠狠的擂在藏身的墓碑上,发出的声音像是开战前夕战鼓不已的争鸣声。
田光标走出了墓碑,脚步走得前所未有的坚定,像是一位怀着必胜信念的将军。菜刀随着他的手臂前后摆动,明晃晃的刀刃在黑暗中划着锐利的圆弧。此时此刻,田光标手里捏着的不是一把菜刀,而是一把为了复仇神挡杀神魔挡杀魔的战刀。
“杀!”
手起刀落,刀刃镶入仇人身体的感觉让田光标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放松。只是等到他抬手想砍第二刀的时候,排山倒海的力量从他的腰腹之间灌满了全身。
食尸鬼吃痛流血,手臂上的毛发尽数倒立了起来,健硕的肌肉开始收缩,爆怒的同时手臂横扫而出,正中那个偷袭它的小人的腰腹,将其推出几米开外。
田光标被这一击的力量打得头晕目弦七窍流血,筋骨断裂的声音被身体与墓碑撞击的声音所掩盖,旁人听不见,可是他一丝不落的都收在了心里。
“杀!”田光标缓缓的从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