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几根青丝正躺在她手掌中,她故意睁大眼,惊诧似的眨了一番,似乎带着新奇的目光鉴赏着;随之,她微微一笑,撮嘴一吹,那发丝便从手中飞走了。
她举起v字形手剪在我眼前晃了晃,得意地看着我呲牙咧嘴。见我“盛怒”不减,她把那面如晨曦的脸假意凑过来任我发落;我把手高高举起,她凑得更近;我手掌落下,从她面部轻轻拂过,中指轻轻弹了弹那细嫩的面颊,她不禁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于是就在那堂课上,我们坐在后排,开始谈论起她的家庭;生物老师也管不着我们,他碘着啤酒肚大谈特谈关于生物进化论的东西,尤其关于什么卵细胞和精子如何作用以及优生优育的问题,讲得逸兴遄飞,口吐白沫地东拉西扯,不时还感叹现在时代变了,校园里高中生不像以前他们那般纯洁之类——不过他又说,这看出了时代的进步了——只是要求我们要学会用科学的眼光找恋人,要注意良种基因组合。
生物老师谈到这些时候,不免摇晃着圆溜溜的脑袋直叹他婚姻的选择性不慎;同学们不免哄堂大笑起来。那些话至今我却依旧记得如此清晰,这让我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人生太过奇怪,无意的东西却如生命组成的某种灵息变成不可或缺以致难以磨灭。
金晨的父亲是县铁路局的技术员,母亲是水电局的会计,所以按照政策,机关干部只生一个,她便成了家里的独生子女,家境虽然算不得富裕,但生活还算殷实,比着我这样从几十里外清平乡出来的少年来说,自然要优裕得多,然而她也不见得多排斥我这类人。
只是她父母工作不停调动,家也就不停的搬迁,起初小时候她在北方雪城,然后从北方雪城又来了这里念高中,在这之前在其他地方上了初中,所以普通话里带着北方口音。她这样说着过去的时候,不见得她有什么特别的快乐,也不见得有什么值得忧伤。显得一切都已然习惯——她那口抑扬顿挫的普通话让我与她交流时总是心怀愉快。
听着金晨的家庭诉说,当时只是怀着朦胧爱意的我也不甚在意——当时的我并非一心要作她父母的乘龙快婿,——只是对面前的这位女生怀着好感而已。然而高中生活倏然过去,离别转眼在即,起身便将天各一方。
“你确定你还会回来吗?”
“当然,我的家在这里,我总得回来!”
“不,我说的是以后,大学毕业后,你是留在北方,还是回南方?”
“不知道,你让我回来还是不回来?”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是你要回来还是不回来,好不?”
我脑海里电闪雷鸣般划过高二的下半学期一个春雨菲菲的日子,我靠着枇杷林的宿舍窗台前,还试着给她写信留言之类,想要将我平日言不由衷的心意告知她,那个时候的我似乎还有些懵懂,本来表达已经言不由衷,而写出来的字句更是糊涂一气;十几年过去了,现在回想当初的举动不免有些生涩可笑。然而那时的她依旧没什么反应,两人也不因为这些举动就走得远了,当然,也并未走得近了,一如往常,总之,她总是保持应有的距离。
尽管有距离,能够交谈也作罢了,我也不再作过分的考虑。当然,也为此多了许多天的伤感,于是,便去绿茵茵的足球场大汗淋淋地发泄自己的不快。记得那时我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样别扭的字句:
青春已然不再,尽管季节再度轮回。我把所有的思念都当作凋落的种子洒在这里,以此了却永远地思念。
现在回头来看,一个少女在你最情窦初开时候走进你的生活,又哪能是不再思念的事;你也许蓦然之间便能忆起她悄悄地走过你身边的样子,然而自从有一天她从你的视线里倏然不见,你再回首她和你的关系,往往比这还要芜杂得多,只是后来才知道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