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仿佛才十五六岁,而她平淡沉稳的眼眸却又显得十分沉稳睿智,仿佛看过了世间沧桑一般,与她的外貌着实不太相符合。
她其实已经有二十五岁了,也已经嫁做人妇,却不做妇人打扮,而这样看起来并不显得她扮嫩,反而更加显得她沉稳大度。
叶蓁忽然回头,看到身后一片行人熙熙攘攘,复又转身继续走,走到一个巷口便一个转身躲起来,不过一会儿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走到她方才站着的位置,果然是铃兰跟着来了。
她走到铃兰身后,幽幽声音传来,“这条路你跟了我四年了,为何总是记不住?”
铃兰听到她的声音吓了一跳,回过头来缩着脖子看着她,支支吾吾道:“我……我也不知道,好像一直就记不住路。”
叶蓁叹了口气,摸了摸她的头发,“跟我走吧,去了那里,不许给我惹麻烦。”
铃兰听完甜甜一笑,“嗯,绝对不会给姐姐惹麻烦的!”
叶蓁牵着她的手走在街灯夜色中,琢磨道:“你这记不住路的坏毛病得改一改,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
这些年来叶蓁只明白了一个道理,什么事都要靠自己,即便是富家千金,倘若有一天家族落败,无人再来服侍,又有谁还会记得你曾经是个大小姐?有谁会来给你引路,带你去你所想要去的地方?
铃兰烦恼地撅起嘴,“郎中不是也看了说没用吗?喝了这么多药都不见效,我可不想再喝药了。”
叶蓁轻轻一笑,“一条路,走得次数多了,不用刻意记,光凭感觉也是能走到的,你这样聪明,定是没有把这事儿放在心上。”
铃兰一听就不服了,瞪大眼睛道:“天地良心,这条路我很用心地记过的。”
叶蓁歪着头,似笑非笑道:“是吗?你看看,前面左拐处的路口有一家日丰酒楼,看到那个酒楼,你就该知道往左边的岔路走,再往前走有三条分岔路,该怎么记?”
铃兰跑过去一看,“啊我知道了,前方有一家跌打馆,我记住跌打馆就可以了!”
叶蓁笑着走上前,“是啊,你记不住路,记这些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铃兰同样甜甜一笑,忽然双手抱住叶蓁的腰身,将头靠在她身上,崇拜地说道:“姐姐,你对铃兰真好,我是个孤儿,没有父亲没有母亲没有亲人,什么都没有,还是个濒死之人,多亏了姐姐,你不但救了我,还教会我这么多,我不知道怎么报答你才好。”
叶蓁拍拍她的后背,道:“傻姑娘,姐姐不需要你报答,只要你一生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就好了。”
铃兰抬头,亮晶晶的眸子睁得很大看着叶蓁,抿嘴笑了笑。
到了玫香楼的时候,叶蓁牵着铃兰的手往里面走去,忽然从人群中冲出来一个小伙子,一把抓住铃兰的手,往她怀里塞了个东西,一溜烟儿地就跑没了。
铃兰吓了一跳,还以为那是什么虫子之类的,直接扔在了地上,叶蓁低头看去,是一封信,弯腰捡起。
“这是给你的,拆开看看。”叶蓁将信送到她手里。
铃兰一看,信上果然写着“叶铃兰亲启。”
于是三两下把信封扯开,拿着信读到:“宿夕不梳头,丝发披两肩。婉转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刚一念完,铃兰脸就绿了,握着信纸的手发颤,唇齿间挤出几个字,“这厮,太过分了……”
叶蓁听到这话,也觉不妥,脸上发烫,神色有些不自然,不自在地说道:“算了,你又没看到他的模样。”
“没看到他的模样也大概知道是谁了,这般羞辱我,一定不能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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