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的大哥风范,也许这个时候给他一水壶他能吹上一整天,他用看着后辈的眼神,虎瞥天下,气势压人。语气里带着教育刚出山后背的味道,那些东西让冯凯觉得很难受。
“这家伙在庙子上被叫做AA,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那成为了一个符号,就像是他名字。这家伙开的一手好车,也杀得一手好人。很年轻,很冷静,也很毒辣,不择手段。他虽然是庙子里类似于杀手这样的人物,可要人命的是-—那家伙杀过先生!”他唏嘘不已,为那人感慨。
“但这不算什么,这样的人一大把,可是他却是唯一一个不要命的人,什么样的单子都敢接,什么样的东西都感押送。我还听说过那家伙曾经押送过军火!这些年那些黑帮也包括许多大家族无时无刻都想买掉那个家伙的命,可他留给我们的依然是他的尾灯!他真是一个狠人。”他的目光掩藏着兴奋,显然是很欣赏那家伙。
“你砍他一刀,他不会躲,因为他会立马反手给你一刀,真是够爷们。而且,”他正然的按着冯凯的肩膀。
“他犯了柳家这么些年,却活到了现在。看样子,”他眼睛虚眯起来,看着逐渐清晰的影子。
“他今天不打算活着回去了。”
“他很强?”冯凯有些虚弱。
“不不,只是只疯狗而已。”
这些年,冯凯一直想着那家伙会变成什么样,也想着自己也许会和他以什么样的方式相遇,即使遇见也不会发生什么,因为他什么也不知道。甚至自己可以请他喝一杯酒,聊上几句,兴许会变成好朋友,一起去泡妞,喝醉之后在路边撒尿骂人……因为那样子可以减少——自己的负罪感。可是听起来他和想象之中不一样,不是那种可以放开大大咧咧的人,那张隐隐约约可以看清楚的脸,有什么东西在束缚着他。
人是一种善变的动物,特别是像他那样的人。
“看起来,他今天不是来找我叙旧的。”冯凯喃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