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个和尚。头上容易长虱子,就给剃了。”
李茂一直留着板寸头,这既是为了纪念曾经,也是因为板寸头比留长发更容易护理。
中唐社会开放,社会包容度很大,对留什么发式并不怎么计较,既是相对保守的官场,只要不在正式场合露出“和尚头”,也无伤大雅。
李茂平日都是戴幞头出门,昨晚去平卢军军营打探消息,没带幞头,而是用方巾包头,清晨和夜行衣一起埋了。被人误认为是还俗的和尚已经有好几回,李茂早已应付自如。
“呵呵,此间又没有外人,你就不必遮遮掩掩啦。不是和尚你光吃素面?叫了三碗,只吃一碗,你傻呀。”
李茂无语,吃面前自己的确感到很饿,以为能吃两三碗,可谁能想到面碗会这么大。
“打哪来的不重要,瞧你长的白白净净,魁梧雄壮,家世定然不凡。八成是看破红尘,自愿出家修行的王孙公子吧。”杨奇这个马屁拍的不算高明,却让李茂很受用:他的身高距离一米八还差两公分,从未有人用“魁梧雄壮”一词来形容他,至于白净嘛……李茂望了望自己“古铜色”的皮肤,蓦然有些沮丧。
“嗨,呵呵呵……”李茂打个哈哈,这个面馆主人乍看惹人厌,聊一聊还挺讨人喜欢。
“哎,知道嘛,城里正募兵呢,去京西,屯凤翔府和灵武城,这两个地方的边军衣粮给的格外丰厚,升迁也快,瞧你这幅身板,啧啧,若去应征,我敢打包票,上来就能做个火长。好男儿志在四方,为国戍边,建功立业把名扬,你想想看,你也老大不小了,总这么漂着也不是个事吧,怎么样,考虑一下吧。曹州城里我有朋友,你要是想去,亏待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