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喜欢王艳,只是迷恋她的肉体,不过俗话说日久生情,看来世上没有不散的筵席,是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了。
第二天上学回来的王艳看到了床头柜上的一张小纸条,“艳艳,我最后一次这么称呼你,这个三年来你给我很多快乐,只是世界上没有不散筵席,你必然有你自己的生活,我们的缘分已尽,希望你以后能过得好,如果你有什么需要可以打我电话,我这个号码会永远为你保留,三年前我给你的存折上我已经汇入五十万,这个是我留给你的,不要轻易相信别人,保护好自己,好吗?”
王艳呆了半响,眼泪从眼眶中蜂拥而出,几乎湿透了手上的小纸条,一种渗入心肺的疼痛从内心的最深处扩散开来,说没有感情那也是假的,人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才会发觉自己最深处的那种情感,往昔的一幕幕如同电影一般地在她心中闪过,特别是在哪个对她来说意义特殊的夜晚,他那种带着粗暴和让人无法抗拒的动作,自己在他身下那种带着巨大疼楚的承欢,仿佛皆是发生在昨夜,一丝一毫都是清晰无比,他终于不要我了。
晚上在衡山路的一个小酒吧内,汤平和丽莎二个人一边喝酒一边闲聊,虽然是清淡的啤酒,喝多了总还是有点酒意的,汤平终于憋不住说了王艳的事情,很多话一旦开了头就没有什么负担了,他絮絮叨叨地说了很久,虽然他没有说的很明白,丽莎是那种一点就透的女人,很快就听明白了。
“你其实并不喜欢她,只是喜欢和她****,喜欢她的年轻,喜欢她你所说的身体,早晚你们都是会分开的,你只是没有想到,也没有这个心理准备,她会先背叛你,你无法接受这一点。”
汤平喝了一口啤酒,点点头,“是的,不过还是好聚好散,我也没有什么遗憾。”
“人生其实就是这样,有所的必有所失,聚散离合很多是缘分,未尝又不是生活所迫造成的一种必然,你有所追求,有时候必须付出很多,特别是女人,漂亮的女人更是如此。”丽莎不无感慨,说到最后有点惆怅,自己未尝不是如此?
转动了一下手中的杯子,汤平感觉脑袋有点发沉,原来啤酒喝多了也会有点上头,“你很看得开啊,我知道你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看不开又怎么样,人生短暂,何必为了某种不确认的执着苦了自己。”
“现在你知道我不是你所认为的那样,我感觉我们是同一类人,热爱生活,享受生命,我不问你的过去,也不想知道,你愿意跟我吗?”
丽莎一愣,随即笑了笑,“你喝多了,我当你是说胡话,不过说不定哪一天我会来找你,那个时候你可要收留我的。”
难道自己就是做情人的命?只是这个冯泽平看起来比那个人要更加重感情一点,至于他的实力,给自己的一种感觉是,深不可测,如果在那个自己豆蔻年华,清纯无暇的年代能遇见他多好,只是时间不能重来,这就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