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er)认为,比上述丑闻更为严重的丑闻是“到底有多少钱用在许多毫无效果的活动中,将成亿美元浪费在无效慈善上”。波特认为应该要求善款“善”用,即善款要与商业投资一样追求效益。
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必须进行一场公益革命,彻底改观现状,让公益事业真正卓有成效。也正是为了让公益追求效益,以及在公益中更能突显自由、个人价值以及企业精神,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一场叫做“公益创投”的行动飓风开始席卷美国。
公益创投
所谓“公益创投”(Venture Philanthropy),也叫“公益资本主义”(philanthrocapitalism)、“社会企业家精神”(social entrepreneurism)、“战略性公益事业”(strategic philanthropy)或“e慈善事业”(e-philanthropy)。其模式就是将通常在高新技术等产业领域运用的风险投资模式应用于公益领域。
最早提出并进行“公益创投”的是加文·戴维斯。2001年,时任高盛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的加文·戴维斯提出“公益资本”这个概念。他说,我们发现所有的一切——譬如在大胆的领导、独立、高效率的方法等决定公益发展的关键要素方面,统统缺乏真正有效的信息。为此,他决心开设咨询公司,去打通公益世界与资本世界的隔阂,创造一种贯通社会事务的混合影响力。这个新的公益投资咨询机构,是他与另一个顶尖级银行家彼得·惠勒(Peter Wheeler)合建的,命名为“新公益资本”(New Philanthropy Capital,NPC)。此后,“公益创投”成为一个新名词,一些大银行和基金会纷纷设立了公益创投基金,慈善投资蔚然成风。
据此,英国著名杂志《经济学家》提出了“公益资本主义”这个词语。2005年2月,《经济学家》发表了7篇关于公益投资的报道文章,其中一篇名为《公益资本主义的诞生》(The Birth of Philanthrocapitalism)。该文认为,公益资本主义是指新一代慈善家对于自己作为社会投资家的一种认同。换言之,将慈善捐赠视为社会投资,像企业家???视经济投资效果和效率那样重视社会投资的有效性,并探索以此改善社会而使之更符合人类发展需要的公益新伦理、新组织、新方式和新效果。
经过近10年的发展,美国的“公益创投”具有以下这些特征:提供资金、管理和技术支持的伙伴关系;注重机构能力建设和整体表现;投资期一般在通常是3年以上,平均5~7年;深度介入,风险共担;以使命达成为基础的业绩评估指标。
根据运作主体的不同,“公益创投”主要分为基金会公益创投和企业公益创投。基金会公益创投就是由基金会来运作的公益创投,可以分为由基金会所投资且赞助的模式;由成功企业家所成立的创投基金,如比尔与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由捐赠者支持的小区创投基金;由创投业者投资设立的创投基金;家庭式创投基金以及其他创投基金等6种。而由企业所运作公益创投则分为如下4种:由企业拿出资金从事公益事业;将企业经营理念融入公益事业经营之中,捐款赞助非政府组织或成立基金会,长期关心其运作与成效,以落实最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拓展企业的公益服务结构市场,使其比例成为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直接在企业内集中雇用弱势群体,来生产部门产品或服务。
在这个全球化时代,任何信息、思想、商业模式与公益模式,都能在一夜之间传遍全球。“公益创投”也不例外,它是由跨国公司麦肯锡引入中国的。2006年10月底,麦肯锡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奥美整合行销传播集团、君合律师事务所、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诺华(中国)、永丰余集团、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联手成立了NPP公益伙伴(Non-Profit Partners),试图将“公益创投”模式正式引入中国,以专业和创新的精神,促进中国公益组织的发展。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公益组织迅速成长,规模日益扩大。根据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的调查,截至2006年年底,中国登记注册的各类公益组织约35.4万个,并且仍在以每年10%~15%的速度递增。公益组织活跃在中国社会的各个领域,已经成为推动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与此同时,公益组织却面临着机构能力建设不足、资源短缺等因素的困扰。数据显示,中国境内每年在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公益组织约4万个,但每年也有近2万个公益组织注销。
据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理事王伟黎介绍,目前中国公益组织存在着资源缺乏、能力不足、专业化程度偏低等问题。许多公益组织成立的时间短,机构缺乏基础能力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规划,基层工作人员缺乏专业指导。因此,提高公益组织自身能力建设及可持续发展能力,让它们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