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也是Google所有用户和所有无法忽视Google存在的企业的提醒:不要作恶,Google在监听!
全球化和企业的无边界权力
谁是我们这个信息时代全球最有权势的人?既不是美国总统奥巴马,也不是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在美国著名杂志《名利场》2009年公布的“百名权势人物”排行榜中,高盛CEO布兰克·费恩高居榜首,股神巴菲特排名第四,排名第二的则是大名鼎鼎的乔布斯,第三名是亚马逊总裁杰夫·贝索斯,第五名是Google的两位创始人及CEO施密特,第六名是贝莱德CEO拉里·芬克。与以往不同,2009年榜单上经济精英超过政治领袖,连娱乐界的大明星也被抢了风头。在前十名的榜单上,除了好莱坞明星夫妇布莱德·皮特和安吉丽娜·朱莉抢到第八名外,其余全部是经济巨人,政治界无一人上榜。即使是曝光率居高不下的美国总统奥巴马以及俄罗斯总理普京都不曾出现,而后者在2008年曾经高居榜首。
政治成为经济的婢女,只是我们这个社会商业成为超级权力之后的一种表现形式。全球化浪潮下的商业利益竞争早已经超越了企业边界,并进一步演绎为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博弈;跨国公司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复杂纠结,甚至使得跨国公司获得空前的权力,日本专家大前研一称之为“无边界的权力”。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引发的全球化进程加速,更使得国家权力日益萎缩,商业力量迅速扩张,尤其是互联新兴技术对于地理国界的消弭,更加使得国家力量被企业遮蔽,跨国公司空前影响力被凸显到前台,以至于我们已经很难再去命名一家跨国公司的“国家属性”——一家跨国公司的总部可能在美国纽约,可原材料供应基地在非洲某一个丛林,生产制造则在亚洲某一个小国,产品主要市场则在欧洲,几乎很难有人想到或者有办法去鉴定其隶属某一传统地理区域的身份。与国家权力衰退形成相互映照的是,跨国公司影响力正在空前膨胀——从对一个社区、环境到公民生活的影响,乃至对一个国家命运的操控。
2009年中国和澳大利亚两国闹得沸沸扬扬的“胡士泰间谍案”就是一个经典案例。从不同的语境里,人们可以找到不同的解读方式。这有点像对本案主角胡士泰的罪行认定的变化,先是“间谍罪”,后来又改为“盗窃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一个小人物的命运背后,可以窥见两个国家力量潜在的交错运行;更重要的是,“胡士泰案”的爆发,在跨国公司一方面超越传统地理国界区域、一方面又和国家利益盘根错节相互勾连的今天,愈加凸显了全球企业公民语境下的跨国公司困局。在跨国公司获得空前权力和自由度的同时,其作为全新的“全球企业公民”身份的边界——从法律、经济到道德责任,都缺乏有效的外部约束和自律手段,这中间责任、权力和利益之间巨大的不对等,恰恰为“胡士泰们”在代表不同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不同角色之间进行游刃有余的“切换”,提供了商业便利和腐败滋生的温床。
经济学家把这种全球化市场上受雇于跨国组织、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商业精英称为“经济杀手”,在跨国组织代理人和地区利益攫取者之间,经济杀手们的市场操控术,往往对被攫取方带来巨大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灾难。根据官方的测算数据,胡士泰作为力拓在中国的代理人,在长达六年里的一系列“商业间谍”作为中,“迫使中国钢企在近乎讹诈的进口铁矿石价格上多付出了7000多亿元人民币的沉重代价”,而这相当于“澳洲10%的GDP”。矿产品是澳大利亚数额最大的出口商品,中国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对钢铁产品的大规模需求很快形成了对澳洲铁矿石输出的依赖,而其间一系列复杂的商业谈判和进出口交易,都是通过必拓、力和力拓这样的跨国公司和中国钢铁协会代表的国内垄断企业等商业主体之间的价值交换来实现的。胡士泰作为一个本地成长起来的商业精英、跨国公司代理人,多种身份集于一身,都能帮助他从容地游走于国家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各种边缘地带,进而完成其“经济杀手”使命。
“胡士泰案”爆发后,国人痛斥其为“商业汉奸”,而一部分澳大利亚民众则称之为“民族英雄”。胡士泰的“身份分裂”,还不仅仅显现了不同的国家利益力量拉锯,其更深层的原因,与全球企业公民语境下跨国公司严重滞后的公司治理标准有着深刻的渊源关系。在今天国家代表的公共治理能力被大幅削弱的情况下,现有的跨国公司治理标准依旧维持着20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早已过时的制度和程序的制约,随着跨国公司和全球企业地位的不断上升,跨国企业良好的治理标准意味着公司行为必须超越标准要求,在社会、环境等诸多责任方面(当然包括在反商业贿赂等方面)应对更复杂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相对应地区的国家政府)的更高预期。
调查数据显示,伴随愈加汹涌的全球化潮流,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商业贿赂案件正呈现愈演愈烈趋势。2007年之前的10年里,中国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