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游说鼎力相助,从融资到说服政府部门。以联想为例,此次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的资金就有相当一部分来源于三家全球顶尖的私募基金,他们美国公司分别是Texas Pacific Group【“TPG”】、General Atlantic LLC【“GA”】以及Newbridge Capital LLC【“Newbridge”】,融资总额为3.5亿美元。
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占上风--政府不干预
去美国收购公司的另一个好处是,宽松自由的市场环境。虽然我们看到美国政府部门以国家安全为由对联想实施了长达45天的审查,虽然我们也听到美国国会对中海油收购尤尼科的一片反对声浪,但是,客观地说,美国这个地方,要算是世界上少有的真正崇尚自由贸易的国家了。美国政府向来都不排斥外资投入美国市场,相反,它会有策略地鼓励外资来促进美国的经济。当然,任何的“宽松自由”都是相对而言和有限度的。美国政府无论多么崇尚自由贸易,也会有它的敏感神经,一碰就会让它跳起来。人们可能怀疑美国政府对联想的“百般盘查”和对中海油的极力反对是出于某些政治原因。那么我们来看看美国对传统“盟友”日本的态度如何。1987年,日本富士通【Fujitsu】公司想以两亿美元收购美国的一家半导体制造公司80%的股份,这家半导体公司是加利福尼亚硅谷的标志性企业,结果这宗收购案被美国商务部长坚决否决。他给出的理由是担心日本人扩大对美国科技企业的控制并最终导致美国对日本的依赖性增强。美国一向把科技和能源领域看做命根子,这是众所周知的。不巧的是,我们的两宗引以为豪的并购案正好分别涉及这两个行业,也难怪美国政府如此紧张了。
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7月26日,美国总统布什正式签署了《2007年外商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这是对1988年通过的埃克森—佛罗里奥修正案的最新修订。正是在中海油收购尤尼科、迪拜世界港口公司收购美国港口的事件中,两个外来公司都遭遇了强烈抵制,民主党和共和党都表示希望改革外国投资审查系统,才促使了这个修订法案的最终通过并被总统签署。
大体来说,这项法案在保持以往对外来投资的审查的框架下,在外资并购的审查上规定了更为复杂的程序,并扩大了审查的范围和强度。该法律要求跨部门的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以保护国家安全为由,对由国外政府所有公司发起的对美国企业的并购行为进行为期90天的审查,除非并购活动得到财政部长或者部长级官员做出的不会危及美国国家安全的判断的支持,这被认为将对中国国有企业在美投资造成深刻影响。通过的法案中,在加强了美国政府对外国投资的审查和管理的同时,也加强了国会对有关政府部门的控制。新法案要求美国外资审查委员会将对外资的审查结果上报国会,且规定,如果收购??国产业的外国公司属于国家所有,审查期将在30日的基础上再延长45日。
这些表明美国进一步强化了对外国公司投资美国资产的审查和限制。这或许是美国国内保护主义倾向抬头的表示。无疑,美国的安全阀被拧得更紧--但是,美国并未也绝不会就此对外国投资关上大门。
在敏感行业以外,几乎可以说是畅通无阻的--日本人在20世纪80年代到美国大肆收购公司的淘金故事有不少到现在还是业界津津乐道的话题。站在客观的角度,我仍然认为美国是一个相当开放和自由的市场,是中国企业海外收购一试身手的好地方。
当然,美国也并非唯一的选择。许多中国企业已经和正在实施的全球布局中,相信亚洲的其他地区以及欧洲、非洲和南美洲也在他们的视野中。本书以美国为目标,主要是出于作者对美国并购交易的了解以及美国惯例对国际规则的影响力。本书谈到的许多在美国发生的问题以及思路,对于即将迈向其他国家市场的中国企业来说同样具有启发的意义。
Tips
美国市场大、法律体系完备、鼓励竞争,适合收购者一展拳脚。
Bruce Wasserstein,Big Deal-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in the Digital Age,40-71,Warner Books,Inc.,【2000】.
Northern Securities Co.v.United States,193 U.S.197【1904】.Also see Richard A.Posner,Antitrust Law,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01】.George J.Stigler,The Origin of the Sherman Act,14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1【1985】.
Richard A.Posner,Antitrust Law,104-105,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