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年初,丹尼尔·莱文致电《商业周刊》的科技记者凯蒂·哈夫纳(Katie Hafner),邀请她来迪尔克里克路的NeXT公司总部见见史蒂夫。丹尼尔这步棋走得非常精明。想和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从凯蒂这样的记者着手最合适:她刚刚从前任德博拉·怀斯(Deborah Wise)那里接过这份工作,入行不久,对硅谷商圈还心怀敬畏。就在不久前,德博拉为苹果公司撰写了一篇文章,尽管当时公司已经危机四伏,但她还是极尽吹捧之能事。《商业周刊》把它作为封面故事,下面配以醒目的标题——“苹果公司双剑客”。封面上的乔布斯和斯卡利站在一起,笑脸盈盈,背景是落日的余晖。德博拉想极力表现两人还是和谐的团队,但其实那时他们已经开始激烈的交锋了。这篇文章引起了极大的尴尬,特别是短短几个月后,斯卡利就把史蒂夫踢出了公司。
记者都喜欢乔布斯,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形容史蒂夫最合适的词莫过于“魅力过人”。当他想赢得一个人的心,不论是面对新入行的记者、有意拉入伙的管理人员、潜在的客户,还是前来谈生意的战略伙伴,史蒂夫都会表现得极其有魅力。那双电眼能把人瞬间迷倒,恐怕只有好莱坞明星才有这种本事。第一次见他的人会发现,史蒂夫会一直用目光交流,眼神锐利而执著,像在搜寻些什么。他会直呼你的名字而不加姓氏,说完一句话或重提一句话时,也会加上你的名字,显得亲切随意。这样万众瞩目的流行文化偶像能对你如此关注和认可,谁都会觉得受宠若惊。史蒂夫非常善于一对一的交流,硅谷里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能与之媲美。没有人能做到他那样,能用饶有趣味又略带刺激的方式向普通大众介绍高科技,他的听众可以不是工程师,不是公司经理,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了解科技的乐趣。
重点不是史蒂夫说话的内容,而是他说话的方式。他讲话带着独特的韵律和语调,彰显了一股激情,令人难以抗拒。这种语言天赋往往只有口才极佳的政治家或传道者才具备。约翰·F·肯尼迪是这样,比利·格雷厄姆(Billy Graham)也是如此。史蒂夫说话极富感染力。你见到他,刚听上两句,就会被彻底迷住,就算是一辈子围着他转也愿意。史蒂夫这招男女通吃。毫无疑问,他身上还有一些性感的特质。“他调起情来特别大胆,但不让人讨厌。”一位著名的女记者后来这样回忆道。当时这位女记者才20多岁,又是单身,由于采访关系,经常接触史蒂夫。“他的行为举止总有一点点越界。”
《商业周刊》新任科技记者凯蒂·哈夫纳,那年也20多岁,是貌美的单身女郎。那天她应邀来到迪尔克里克路,史蒂夫表现得非常殷勤,甚至约她一起出去吃午餐。当他们穿过NeXT公司的停车场时,看见那里停着一辆保时捷,是那种最低端的型号。
“这种保时捷是给牙医开的吧。”史蒂夫非常不屑地说道。
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了史蒂夫的车前。他的车也是一辆保时捷。
“这种保时捷牙医可开不起。”走到这里,凯蒂还击了。
他们开车前往斯坦福校园,在中心的学生餐厅享用了一顿美妙的午餐。史蒂夫表现得如此机智迷人,凯蒂心中赞叹不已。而正当他们要离开时,凯蒂提起了最近刚刚见过约翰·斯卡利,对方还向自己谈起关于苹果公司新产品的创意。
史蒂夫听完,脸上殷勤的笑意很快隐去,毫不遮掩自己的愤怒之情。“你开什么玩笑?”史蒂夫脱口而出,“就是新产品砸在了头上,他都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
史蒂夫30岁时有一辆黑色保时捷,当时他忍不住开出去炫耀一番,好像一个少年得到了一辆改装的跑车一般。但根据老硅谷不成文的准则,昂贵的车就象征着性格上的瑕疵。亚瑟·罗克(Arthur Rock)是史蒂夫之前的良师,他就不赞成买保时捷。亚瑟是旧金山名声显赫的风险投资家,他在很早就投资了苹果公司。亚瑟就是这个领域的传奇,他是精明的金融家,早在40年前就帮助创立了飞兆半导体公司(Fairchild Semiconductor)。这家公司制造了第一个微芯片,把圣塔克拉拉谷变成了众所周知的硅谷。
与乔布斯一样,亚瑟·罗克也上过《时代》周刊的封面。亚瑟对要投资的企业家有自己的准则,那就是对象有成功的潜力。如果某家公司刚起步,主管就开起了昂贵的豪华车,那么对不起,交易终止。亚瑟愿意把钱放心地投给像鲍勃·诺伊斯这样的人。鲍勃早前是飞兆半导体公司的合伙创始人,后来又成为英特尔公司的合伙创始人。鲍勃的同事经常开玩笑说他开的是“世界上最老掉牙的汽车”,那是一辆20世纪40年代的福特汽车,零件都快散架了。这辆车实在太令人尴尬了,所以同事都要求鲍勃把车子藏在停车场的后面,这样就不会吓到来访的客人。这样的企业家正符合亚瑟·罗克的要求:即使很富有,也不乱花钱。
史蒂夫创立苹果公司之初,也怀有同样的节俭心态。不过,他的思维模式一直在变化。这一点从史蒂夫和另外5个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