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原则,考核的标准要根据实际状况来定。最好能把标准让有关的人看一看,让他们了解一下。可是,标准不应该公布开来。如果把评分的标准都公布出来,就会引诱很多人专门去注意你要评分的项目,专门在这方面下工夫,而其他方面,就马马虎虎,应付一下。比如说,有一家企业规定,员工参加一次培训加几分,员工加班一次加几分,员工如果服从命令、完成任务加几分,都公布出来。这下好了,员工就开始算计了,想办法到外面参加培训,回来后自己记分。本来考核是为了让员工调整自己,但是把考核的标准公布,就会使得很多人无心工作,专门琢磨怎样才能得高分。就像我们现在的教育,完全变成了应试教育:你要考的,我就认真读;你不考的,我马马虎虎。
第三个原则,考核的时候一定要尽量客观,不可以心存偏见,不能徇私,不能感情用事,更不能马虎。要认真,提醒自己尽量公正,尽量客观,尽量把私人感情摆在一边。用这种态度来考核才能够达到目的。
第四个原则,考核应该有一个比较合理的程序。比如说,先让被考核者的上级主管来初评;然后交给上一级的主管复评;复评以后再交给考核委员会去评审,考核委员会不包括老板,老板不在,大家才能够畅所欲言;评完以后再提交给老板核定,老板应尽可能遵照考核委员会的评审结果,除非有极大误差的才可以变更,或者是退回去让他们重新评。多经过几关,就能使被评者相信,最后的结果是公正的。
有一家企业,部门经理给某个员工评85分。到了副总经理那里,改为75分。那总经理怎么办?总经理如果按照副总经理的评分给他75分,那么部门经理就会说:“以后我们部门经理一级的人就不要评了,干脆把材料送给副总经理评就好了。”如果总经理按部门经理的分数评85分,那么副总经理肯定有怨言。这样子就麻烦了,得罪哪个都不好。如果总经理取巧,把85加75,再除以2,即评80分,那么两边都抱怨:“干脆你自己评好了,我们评什么?你一点主见都没有,只是根据我们两个人的分数加起来除以2,这算什么?”
碰到这个情形,总经理应该先把部门经理找来,问他为什么评85分,再把副总经理请来,问他评75分的道理是什么。然后实地去了解,最后该给多少分就给多少分。当然,总经理可以跟副总经理解释:“这个人,根据我了解,你看到的只是一小部分,部门经理看到的比较多,能不能这次就参照他的标准?”副总经理一定说:“好嘛,既然你认为这样,就这样好了。”
第五个原则,我们要配合实际的绩效来分配等级。考绩的等级应不应该有名额限制?这个问题也是见仁见智的。如果有限制,主管可以用名额有限制来做挡箭牌,说“没有办法,这是企业规定的,我很想给你优等,但是名额有限”。如果没有限制,被考核者就会不依不饶:“你认为我不好,你告诉我,我一定会改,你还是给我优等吧。”所以有没有名额限制,没有对错之分,实际上实施起来却相当的困难。现在的趋势是越来越倾向于采取没有名额限制的,所谓开放式的。
第六个原则,能够快速、有效地配合考核结果给予一些奖惩。考核完了,没有下文,考核的效力就会慢慢减退。奖惩要讲时效,才能发挥考核的刺激作用。
第七个原则,确定考核的过程到底要公开还是要秘密进行。我个人的建议是,过程要秘密,最后结果可以公开。过程如果是公开的,就很麻烦。你给他79分,他马上就知道,会不断地找你求情,你怎么办?所以,我们要用保密的方式。到了最后,结果已经定了,那我们就可以公开。上述七个原则,如果遵守的话,那么考核应该会取得更好的效果,但实际上,考核也有很难解决的难题。
第一个难题,考核的项目很难具体化。到今天,考核项目还多半取决于管理者的印象。主管本身如果很贤明、很公正,那么考核结果大家多半会信服;主管本身如果糊里糊涂,又没有什么辨别力,爱感情用事,考核的争议一定很大。所以考核项目的具体化,是我们努力的目标。
第二个难题,考核容易流于形式化。因为对企业的奖励,员工常常无动于衷。奖金给得少,他不在乎;给多了,企业又负担不起;给他的处罚,他也觉得无所谓,除非把他革职,否则的话记过就记过嘛,反正明年就消掉了。这样考核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第三个难题,考核不能够除去恶人。之前有过很多类似的规定,犯一次错记一个大过,或者考绩差等的就可以免职。但到今天为止,很少有人这样规定了。因为中国人的报复心是很强的,你叫我没有饭吃,我就叫你不能吃饭,看谁厉害。有些主管经常无奈地说:“我没有权叫人走路。”其实每个人都有权叫人走路,只是你不敢做而已。
第四个难题,考核不能跟升迁相结合。有的人考核成绩很好,但始终没有升迁;有的人考绩不好,反而升迁了。老板振振有词:“升迁不是完全根据考核结果,而是根据他的潜力等种种的原因。”那为什么还要考核?
第五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