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当时的北京近郊为例,当年地处城乡结合部的四季青公社,在联产承包制推行上就遇到了极大的难题。原因很简单:该公社比例最大的生产性资产已不再是农田而是工厂,在很大程度上已转向工业化了,种粮甚至种菜反倒成了“副业”,分田到户制并没有实质意义。因为你不可能把蔬菜大棚按人均几分地平分,更不可能把乡镇企业分到一家一户。毫无疑问,四季青公社的这个“难题”,已经预示了后来城市工业企业中推行承包制的种种矛盾,只是当时的认识还无法那么清晰而已。
农村承包制的改革延伸到工业领域和城市领域,同样引起了很大的争论。当时的“左派”认为,明晰产权的股份制是资本主义的制度。因此,理论界对城市改革中推进承包制的分歧,就演变成一场政治性的争议。首钢的周冠五,就是一个坚定不移的承包改革派。在他看来,承包制是公有制条件下企业独立运营的全新制度。因为,社会主义国家在改革历史中形成两种对立的理论,一是苏联大一统国有制为代表的正统体系,二是以南斯拉夫工人自治为代表的另类体制。这两极代表均在实践中产生大量问题,前者必然产生官僚主义、效率低下,而后者不仅导致企业内部的极端民主化,而且使企业间彼此封闭,难以形成市场化的资源配置和流动重组。首钢的理论认为,承包制区别于这两种制度,是在全民所有的计划经济框架内,企业家阶层市场化运营的制度安排和管理模式,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存在形式。
首钢的承包制理论有两个特点,一是把一种政府与企业放权让利的过渡性安排当做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制度来定位,无限放大承包制关系的不可改变性,而忽视了国有产权制度下承包关系的脆弱性;二是把“以包代管”发展为主流管理理论,力图在层层承包的结构内创新中国式管理。在那个时代的实践中,福州二化在否定前一种理论,而二汽集团则在否定后一种理论。今天回首往事,这些理论大有“把真理向前推进十步”的荒谬感。
那时的首钢,对自己的承包制理论非常推崇,排斥外部的各种理论,形成了强烈的“排异倾向”。当时我们在报纸上发表过一些分析承包制和股份制的文章,首钢便因此断然拒绝我们参加他们组织召开的承包制研讨会。当时,赵玉吉本来为我们参加会议做了安排,但参会那天却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我们被首钢研究院的人挡在门口,并被告知赵玉吉说的不算数,首钢一切以周冠五为准,像我们这种反对承包制的人,必须要由周冠五亲自同意才能参加会议。首钢的霸道作风由此可见一斑。
承包制的死结
首钢的承包制理论和实践有三个突出的矛盾。
第一,首钢跟政府签订的包干合同是在当年经济最低谷时签订的,它实际是以包代税,将税收和利润上交打捆承包。而在80年代初中期包死基数以后,80年代后期中国经济又开始过热,钢铁价格暴涨导致首钢取得了极大的利润留成。所以,全国企业看首钢,都认为首钢的承包利益安排有着明显的不合理性。这实际是政府的税收和资产利益所得的一种转移,这种方式必将导致国家税收占社会总收入的比重不断减小,导致国家税制被扭曲固化,无法形成现代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基于这种状况,大家都认为首钢维护承包制是在维护既得利益,全国其他企业很难学习首钢。
第二,承包制到底是一种改革的过渡措施,还是一种制度体系?“首钢理论”一方面把承包制向南斯拉夫社会所有制方向推进,另一方面又拒绝南斯拉夫社会所有制中工人自治体制和民主运作体制。因此,这套体制被理论界视为周冠五个人专权的“社会”所有制,是一个产权不清的独立“王国”。整个社会均对首钢这样一种专权体制倍感困惑:究竟谁能约束周冠五?改变承包条件到底是谁的权利?我们正在推行的划时代的全面改革,是不是就是为了形成这样明显落后于世界发展步伐的新专权体系?
第三,周冠五在公司内部把以包代管拔高成一种“权威”管理理论,认为承包就是管理,管理就是承包。他把大量的预算管理内容变成承包理论来加以提升,从而遭到管理理论界的普遍反对。
总之,周冠五的理论在无限放大承包制的功效,把承包当成包罗万象的管理模式来推崇,也就很难与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管理思维接轨。因此,在我们这些反对者看来,这套力图将自己上升为改革方向和“改革新宗教”的承包制路线,已经成为改革深化发展的理论障碍。
深入研究承包制
我们对首钢承包制的研究由三个项目组成。一是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研究的分税制问题,解决“以包代税”的问题。二是参加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以下简称“体改所”体改所于1991年5月和原国家体改委经济管理研究所人员重组,启用新的名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在吉林召开的“全国承包制理论与实践研讨会”,解决理论上的“以包代制”的问题。三是我们组织的企业集团年会,专题研究大公司的内部管理,解决“以包代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