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的概念及其内涵
公共关系是分析发展趋势,预测事件结果,为组织领导提供决策、咨询,为实现组织利益和公众利益而实施计划活动的一种社会科学艺术。
一、公共关系的界定
公共关系这一概念源于西方,是由英文“Public Relations”翻译成中文的,特指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的关系。
给公共关系下定义是一个争议较大的学术问题,不但定义繁多,而且还在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几十年来,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界定,众说纷纭。
从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来分析,对公共关系的解释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传播活动论
将公共关系解释为一种传播活动,这是早期人们对公共关系的一种认识,至今仍旧影响着公共关系领域。
传播活动论的说法,作为公共关系学的早期思想观点的反映,带有片面性和历史局限性。其致命要害是脱离了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因而其单向传播活动不仅于改善彼此间的关系相距甚远,而且也无法实现彼此间的相互了解。这种偏执于手段而忽略关系的目的的做法,无法探及公共关系的本质属性。
(二)双向沟通论
双向沟通论主要将公共关系解释为一种双向互动活动,其合理性在于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得到了平等的相互交流,因而终能达成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的相互了解甚至理解。但是,它却仍未能触及关系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的关系的利益问题。而不解决双方的利益问题是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善彼此间的关系的。
(三)共同利益论
共同利益论对前两类定义来说有着质的飞跃,第一次将利益而不是认知因素纳入公共关系的本质问题中进行思考,尤其能够认识到组织与公众两方面利益的同等重要性,这无疑是一种突破性进展。共同利益论是一种公平的态度,但未免带有理想化色彩。因为,任何利益关系的处理,尤其当利益相冲突而激化时,总要有一个确保某些利益或放弃某些利益的价值抉择,总要有孰轻孰重或孰先孰后的程度、顺序问题,绝不可能不偏不倚。在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上,实际上要么先公众利益后组织利益,要么先组织利益后公众利益;要么以组织利益为重,要么以公众利益为重。倾向于组织利益会产生组织性的利己行为,这显然不符合进步的公共关系思想。倾向于公众利益则是组织行为中利他的选择,无论如何,实际上是不存在共同利益的处理选择的。
(四)公众利益论
由于共同利益论存在操作上的困境,而利益确实又是公共关系的根本问题,所以人们进一步向前推导,自然而然地就步入以公众利益为重的境界。公众利益论的公共关系定义,强调在组织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上,以公众利益为重、为本、为先,这已经在当今的国际社会中引起了相当普遍的共识。
从公众利益的角度来给公共关系下定义,这是一种接近真理性的认识。这样的定义,真正涉及了公共关系的本质问题,因此代表了时代的正确方向。
通过对国内外的公共关系定义的借鉴以及对公关特征的概括,我们认为,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持之以恒地坚持以公众利益为重的价值观念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其落实到自己的政策和行为中,旨在实现与公众关系相协调的一种新型社会关系。
二、公共关系的内涵
对公共关系定义的理解,要从其深厚的内涵着手。公共关系定义蕴涵着以下六方面的涵义:
(一)公共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
公共关系是作为一种活动而时刻存在的。但是,活动并非公共关系的本质,活动只是为这一关系的存在而发生作用。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公共关系首先属于社会关系,它是社会关系中的一种类型。正因为它是一种社会关系,所以才需要通过组织的不断努力去加以建立和维系,组织所开展的一切活动和所运用的一切手段都是为了改善这种社会关系而自觉采取的行动。
(二)公共关系是一种新型社会关系
公共关系学作为20世纪人类社会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就是由于它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发现和揭示了“公共关系”这一新型社会关系体系及其规律。作为一种新型社会关系,它提供了全新的社会秩序机制,带来了现代社会文明的样式。以往的社会关系体系,常以个人为单元,于是便有了个人与个人之间所构成的私人关系或人际关系,有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个人与国家或民族的关系等。除此之外,人们所谈到的社会组织的纵向关系,诸如与上级、与国家等只是服从的关系,并没有动态调整的意义。显而易见,公共关系之所以成为一种新型社会关系,是在于其关系角色的团体性、横向利益关系的依存性。公共关系的广泛作用使公共关系成为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推动力。
(三)公共关系强调以公众利益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