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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1 / 3)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房地产企业对支付给员工或其他人员的不同收入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企业应设法在合法的前提下让接受报酬的人员得到最大的税后可支配收入。

6.3.1利用工资薪金节税

根据税法规定,工资、薪金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所得额越大,税率越高。纳税人达到某一档次,必须按该档次税率计算税额,但是同一档次内,税率不变。

一、减少实际工资发放额度

房地产企业减少实际工资的发放额度主要是通过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使税基变小,适用税率减低,从而达到减少税额的目的。减少实际工资的发放额度并不是让职工实际收入下降,而是将支付给职工的部分收入以企业提供福利或报销费用的方式进行,名义上职工到手的收入减少了,但实际上,企业只是采用了必要的方式,改变了工资支付手段,即增加了由企业支付的福利和费用,相应地减少职工的工资,改变后的工资水平实际和以前一致,并未发生根本变化。这种节税方式运用的前提是,企业支付的福利和费用的支出应该是合理的,起码不能违反相关法规;职工对于这些方面的支出,虽然不一定是必需的,但起码应该是大多数职工有实际需要的。

1.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

由房地产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各种集体福利,如免费提供食宿,免费提供上下班交通车等,可以作为企业的成本或费用开支,不用计缴个人所得税。对于住宿地点与工作地点距离较远的职工来说,免费提供上下班交通车和免费提供食宿,是既现实又实惠的做法,解决了因部分职工交通不便,就餐不便,且花费较高的现实,职工也较利于接受。

2.提供办公用品和设施。

某些用品和设施,如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等,是企业职工个人既可以自己配置和使用,也可以由企业配置和使用于岗位工作方面的办公用品和设施。这部分办公用品和设施如果由职工个人进行购买,势必减少职工的可支配收入,但如果以工资或补贴形式支付给职工,就可能增加个人所得税。因此,由企业购置这部分用品和设施配给职工使用,就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3.提供职工免费培训机会。

职工培训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企业通过培训可以提高职工业务熟练程度,使职工更加胜任所在岗位和相应职位,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职工个人通过培训,可以提高自身素质,对今后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矗而在培训方式上,职工可以自行开支,也可由房地产企业成立培训中心或委托其他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如果企业将这部分培训费用支付给职工自行开支,这部分费用将会作为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如果在不增加职工工资的条件下完全由企业提供,显然有利于节税。这两种方法对企业而言是一样的效果。

对企业来讲,要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合理地选择职工收入支付方式,以帮助职工提高消费水平。一味地增加名义收入,从税收角度来考虑并不是完全可取的。

【例6-13】东方房地产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王某每月工资为8000元,由于家在外地,尚未在本地购置房产,不得不在外租房,每月需支付房租2000元。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如下。

如果按8000元月收入纳税,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8000-2000)×20%-375=825(元)

如果公司为王某提供免费住房,每月工资下调为6000元。则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6000-2000)×15%-125=475(元)

通过这种方式,东方公司每月支付的额度不变,但第二种方式比第一种方式少缴825-475=350(元)。

但要注意的是,根据最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如果企业将支付的福利、购买的用品和设施等,甚至购买住房、汽车等个人消费品,在发票和产权证上填写职工的名字,或是以协议或合同的方式约定,职工在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后,可以拥有该住房、汽车的所有权。对于这种情况,个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在进行节税时要考虑到这一点。

二、合理确定预发奖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除全年一次性奖金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补贴,如季度奖、加班奖、公务用车补贴、通信补贴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房地产企业在发放各类奖金时,如果可以合理预估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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