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家年会提出反对意见的同时,纽约国家城市银行行长范德普利就跑到参议院陈词:合众国必须建立一个由公众、政府、国家三方共同控制的联邦储备银行,中央联邦储备必须控制在联邦手中,银行必须根据商业资产和黄金储备50%发行通货。
12月19日,参议院以54票对34票通过了议案。几个小时候,威尔逊总统签署《联邦储备法》,美国中央银行已经呼之欲出。
最后,也就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到底美联储是不是一个公法机构?联邦储备资金又从何而来?
按《联邦储备法》,联储机构股份来自于12个区域储备行,区域储备行股份来自地区内的国民银行和州立银行,也就是说,在根子上,美联储的股份来自私有银行。
不是每一个股东都能发挥作用,在市场经济最发达的美国也是如此,美联储就是典型代表。区域储备行的真正控制者是联邦储备委员会,所有董事都需要经联储核准。
也就是说,美国的商业银行用钱养大了一个孙子,可是,作为爷爷的商行必须得听孙子的。
至于美联储高管全部由行政任命,商业银行不能通过股份权力插手:财政部长和通货审计长是联邦储备委员会委员,另外5名则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审批,任期10年,以保证中央银行独立性(1935年修改为每位委员均须经参议院审批,财政部长和审计长不再担任董事)。
从一开始,美联储就是一个从上到下进行管理的公法机构,政治势力完全控制了这家即将诞生的中央银行。美国政坛历来是各方势力的角斗场,所以,历届联储主席都是政党斗争的产物,至于私有股权只是看客。
1914年11月16日,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储备银行正式开张。
摩根财团初长成
两个家族的经历,记录了美国那个一去不返的时代,诠释了150年美国历史,就是这个时代造就了今天美国的霸主地位。
当红色蔷薇含苞待放时,唯有剪去四周的枝叶,才能在日后一枝独秀,绽放成艳丽的花朵。
美国有本书叫做《托拉斯真相》,洛克菲勒家族和摩根财团都是其中的主角。
1855年,洛克菲勒还是一个标准的打工仔,那一年他15岁;
1863年洛克菲勒投资石油产业,那一年他25岁;
1870年,洛克菲勒成立标准石油公司,炼油能力占美国的95%,那一年,他32岁;
1882年,他开创了史无前例的事业--托拉斯(trust),标准石油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石油企业;
1911年5月15日,美国最高法院依据1890年《反托拉斯法》判决如下:美孚石油公司是一个垄断机构,洛克菲勒的石油帝国被拆分为37家地区性石油公司。
1937年洛克菲勒去世时,个人财富折合成现值至少有2000亿美金,是目前世界首富比尔盖茨财富的4倍,按不精确的字面价值算,相当于中国2009年末外汇储备的10%,是当之无愧的富可敌国。
洛克菲勒曾经说过,“如果把我剥得一文不名丢在沙漠的中央,只要一行驼队经过--我就可以重建整个王朝”。
……
与洛克菲勒不同,约翰·皮尔庞特·摩根出生于一个富豪家庭,虽然没有创业经历,却把摩根家族从小富即安变为富可敌国。
1892年,皮尔庞特主导并购通用电气公司;
1894年,成功化解美国政府黄金储备危机;
1895年,皮尔庞特的“德雷克塞尔-摩根”公司更名为J.P.摩根。
1901年,皮尔庞特成立美国钢铁公司,公司资本占全美制造业资本15%强。
1912年,皮尔庞特一手创立的摩根财团在美国排名最前120名公司中占341个董事席位,总资产合计220亿美元,是密西西比河以西22个州全部不动产的总和。
1939年,根据《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J.P.摩根被肢解为J.P.摩根和摩根斯坦利,但摩根帝国依旧辉煌。
两个家族的经历,记录了美国那个一去不返的时代,诠释了150年美国历史,就是这个时代造就了今天美国的霸主地位。
洛克菲勒和皮尔庞特,不是神,也不可能在短短几十年人生中凭空创造一个财富帝国,他们采用的方式,叫做“并购”。并购完整诠释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企业运营方式:企业管理人员,既不是科学家,也不是出资人,而是职业经理人。
把资产交给别人,能放心吗?
正确的提问应该是:自己干,能放心吗。
回答问题的关键,就是中国股市传说中的“信托责任”。不过,还要从新世界移民之前谈起。
工业革命前,欧洲也不富裕,全欧最牛的金融贸易中心不过也就十多万人,只能出去跑船、做生意,顺便干海盗。购船的人当然是王室、领主或大商人,波涛汹涌的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