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并不是铁饭碗,“做人”与“做事”才是上司衡量员工是否出局的标准。当员工在庆幸自己度过了“危险期”,想着终于可以放松一下的时候,也许并没有意识到真正的“危险”还在后面,并且时刻陪伴着你的职业生涯。因为在上司的心里,“试用”与“转正”并没有本质区别。
在民营企业经历过试用期的员工,特别是职场新人,收到“试用”合格、同意“转正”的通知后,心里在沾沾自喜的同时,免不了露出一种溢于言表的兴奋:首先是如释重负,在内心深处暗自庆幸自己终于熬过了漫长的试用期和考验,接着便掩饰不住自豪的感觉,好像从此真正成了“组织”中的一员。他们一方面可以大展宏图,另一方面还可以名正言顺地享受企业正式员工的权利和受到企业保护了。
在现实的职场中,这个试用期后的“转正”其实并没有他们想象得那么完美。试用期内,除了你自己时时刻刻如履薄冰之外,企业从上到下有多少人真正关心你能不能“转正”?又有谁真正关心你是不是“转正”了?你“转正”了的实际意义,除了企业按照劳动合同在炒掉你的时候付一部分补偿费以外,还有什么可以收获、可以值得庆幸的呢?
对于试用期内的员工,部门主管是这样想的:新人进入岗位之后,一是检验你的实际工作能力与应聘时的表述是否一致,看你能不能做事,能不能帮助上司完成分内分外的工作。如果你的实际工作能力与表述差距太大,那么,企业随时都可以结束你的试用,上司也不会流露出丝毫的犹豫,因为你的做事能力直接影响着他的业绩。二是看你与领导和团队相处如何,遇到问题时如何站队,是不是与领导保持一致。如果在这方面稍有差池,上司也随时可以中止你的试用。因为部门内,上司关注的是你如何“做人”、“做事”,而这些也直接关系到能否帮助领导创造业绩和是否危及领导的权威、影响团队的凝聚力和士气。
经历了试用期,你终于“转正”了,那也只能说明你度过了最初的“危险期”。在你成为正式员工之后,其实,这“做人”与“做事”仍然是上司衡量你是否出局的标准。你在庆幸自己度过了“危险期”,想着终于可以放松一下的时候,也许并没有意识到真正的“危险”还在后面,并且“危险”时刻陪伴着你的职业生涯。因为在上司的心里,“试用”与“转正”并没有本质区别,只要你越过了这两条底线中任意一条,上司随时都可能让你“下课”!
代表企业第一个与你接触、千方百计将你忽悠进来的HR部门是这样操作的:交给所在部门一名新人,填充一个岗位空缺,HR人员便如释重负般地完成了一项任务。新人在试用期内,重点由所在部门的领导进行培训和考核。如果遇到责任心较强的HR人员,他会自觉地进行试用期跟踪,特别是主动向所在部门领导建议培训方向。遭遇所在部门“退货”时,HR人员也会主动咨询和调查试用不合格的原因,试图通过努力为你争取和巩固所在岗位上的权益;遇到事不关己的HR人员,他则会不折不扣地听命于所在部门的反馈,忠实执行所在部门的生死判决,让试用人员自生自灭,此时的HR人员与招聘时恨不得将你拉进来的热情相比,完全转换成了一副公事公办的嘴脸,退回到自己只是办理相关“转正”或“出局”手续的闲差位置上。
企业高层和老板是这样做的:什么“试用”、什么“转正”,反正都是干活。只要有人就行了,至于这个岗位究竟是谁,没有太大关系。不幸遇到挑剔的高层或老板,偶尔看你不顺眼,哪管你是“试用”还是“转正”,一样让你出局。很多员工几天前刚刚“转正”,高层或老板一个眼色员工就不明不白地被炒掉了,因为在高层和老板眼里, “试用”与“转正”并没有本质区别。“转正”了,出于“组织”需要,不是照样也可以随时被炒掉吗?遇到财大气粗的老板,赔付给你符合法规的银子后,从此与你两清;遇到黑心老板或无良知的HR人员,则“创造条件”逼你主动提出辞职,从而免除赔付责任;偶遇特别“耐磨”的员工,则设下圈套,让你不知不觉钻进去,再冠以“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的罪名,同样免除赔付责任。
所以,“转正”并不是铁饭碗。因为“转正”而沾沾自喜、以为从此有了保障、以为得到了“护身符”的员工,其实并没有必要庆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