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粗加工为主的资源主导型产业多,原始农牧业多;重工业过重,“嵌入式”建设的重工业、国防工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不大;轻工业过轻,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现代轻工业少,缺乏相关的支柱产业和支柱产品;二元经济结构明显,产业层次低,第三产业发展缓慢、比重低。
4.工业化进程慢,工业化水平低
知识技术密集型企业少,技术装备水平低下,产品附加值低;粗放经营问题突出,作为工业化主要特征的产业化、社会化经营不发达,规模效益不显著。
5.居民收入水平低。民间资本缺乏
1998年西南4省市(未计西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居中等水平,而西北5省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位次都在20位以后。其中,甘肃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09.61元,在全国排第30位(未计西藏),不及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39.68元的一半。1998年西部地区10省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国居最低水平,位次从22位到31位,即使其中最高的四川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也只有1789.71元,不及上海市农民人均纯收入5406.84元的1/3。
6.所有制结构调整缓慢,非国有制经济规模小、活力不足
西部地区的很多省份在很大程度上尚未摆脱计划经济和以国有经济为主的传统所有制模式,整个西部地区的非国有制经济只占30%左右,与东部地区非国有经济占70%左右相差很大。
对于东西部发展差距问题,邓小平曾指出:“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江泽民总书记1995年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一文中指出:“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决不能动摇。……解决地区发展差距,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今后改革和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从“九五”开始。国家开始重视支持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出台了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的五项政策措施:①增加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支持和建设投资,优先安排资源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②调整加工工业地区布局,引导资源加工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③理顺资源型产品价格体系,增加中西部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④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中西部地区;⑤加强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合作,鼓励向中西部地区投资。这些政策措施对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些政策措施并非都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执行起来弹性较大,缺乏约束力。因此,亟待建立健全加快西部地区开发与发展的有约束力的、权威性的国家区域经济政策体系。
(二)制定西部大开发的区域经济政策体系的必要性
从当前国内外的经济环境分析,西部地区如果继续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有什么资源就开发什么资源的老路子,一味依赖传统的资源性产业,不仅不能缩小与东部地区的差距,相反会越拉越大。西部地区也不可能走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的老路子。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式下,西部地区的大开发迫切需要有新的经济发展战略,特别是应尽快制定与实施促进西部地区大开发的完善的国家区域经济政策。
西部地区大开发,振兴西部地区的经济,需要做出全方位的、多层次的、艰巨的努力,而有关西部大开发的优惠的、约束力的、权威性的国家区域经济政策的制定和付诸实施,无疑是实施西部地区大开发、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大发展需要首先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与东部地区经济起飞阶段所享有的优惠的国家区域经济政策相比,现在西部地区大开发还缺乏这种优惠的政策环境。因此,西部地区大开发迫切需要制定相应的国家区域经济政策。
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增长和体制转轨时期,从国际经验来看,这一时期是地区间差距拉大最快的时期,也是地区间利益再调整的时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制定和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国家区域经济政策,有利于协调东西部利益、缓解经济快速发展中东西部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促进西部地区加快发展、缩小东西部差距、改善西部地区的生活条件、实现东西部共同繁荣,其政策目标是在保持经济发展效率的前提下。对东西部差距拉大的趋势进行逆向调节,采取有利于提高经济落后的西部地区的发展能力的政策和措施,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的较快增长或超常发展。
西部大开发的国家区域经济政策应包括:西部地区财政补偿政策;西部大开发投融资政策;产业发展政策;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投资政策;西部大开发特区政策;以及土地政策、资源开发政策、低息或免息开发贷款政策、东西部经济合作政策等。
(三)西部地区大开发的国家宏观区域经济政策建议
1.西部地区财政补偿政策
西部地区不仅是我国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也是我国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贫困人口的主要分布区.更是生态环境的脆弱区。因此,西部地区的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