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的失足与村妇的嘲笑,反映了不同的价值观。对泰勒斯来说,思考“天上的东西”比留意地上的陷阱更有意义;而对于村妇来说,小心走路比探索宇宙奥秘更有意义。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原因在于一个认为“值得”,一个认为“不值得”。
每个人都有许多事情要做,但不值得做的事情,就不值得做好。“不值得定律”是以心理学上的需求层次理论和心理暗示为依据的,它反映出人们的一种心理:一个人如果从事一份自认为不值得做的事情,往往会持得过且过、敷衍了事的态度,不仅成功率小,而且即使成功,也不会觉得有多大的成就感。而如果从事的是自己真正喜欢、发自内心热爱的工作,那么其他的荣誉、报酬、辛苦都是次要的,即使事情做得并不漂亮,内心也会感到无比的满足。
这个道理运用到现代企业管理上,就要求领导者要在决策时学会放弃不值得做的事情,俗话说:“好钢用在刀刃上”,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不要贪大求全,妄想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好,那样反而什么都做不好。
在决策中的作用
在决策过程中,领导者总要考虑各种各样的问题,如一项决策做出来会对企业带来多少利润?风险性有多大?投入和产出比有多大?如果一项决策能带来较大的利润,但是却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这样的决策是否能实施?这就涉及到领导者心里的“值得标准”,那么倒底是否值得?就需要来“不值得定律”考量一下了。
对领导者而言,运用好“不值得定律”,可使企业在决策上避免浪费时间、精力和资源,从而去做最值得和最有意义的事情,而在管理上,让组织上下都运用好,还可以使员工的工作效能得到高效发挥。
案例一:关键的选择成就了李开复
谷歌(Google)中国区总裁李开复就是一个很懂得运用“不值得定律”的人,他1961年出生于台湾,后来去美国求学,幸运之神很照顾他,让他的人生充满了各种不错的选择,但在人生关键的选择上,李开复做到了最好。
李开复高中毕业后考上了哥伦比亚大学的法律专业。哥伦比亚大学是一所文科性质的院校,它的法律专业排名位于全美前三位,而且毕业后从事律师,那将是一个很有前途、很有地位的职业。
但是,他却逐渐发现自己并不真正喜欢法律,上专业课时,他丝毫提不起精神来,甚至想把枯燥的课本扔到教授身上。
而在此时,他又接触并喜欢上了计算机,每天疯狂地编程。老师和同学们对他的“不务正业”感到非常惊讶。终于,大学二年级的一天,他做出了一个重大的人生决定:放弃此前一年多在法律系已经修完的学分,转入该校默默无闻的计算机系。那时候,计算机还属于新事物,哥伦比亚大学的计算机系也只是刚刚创立,连30个学生都不到,社会上也还没有所谓“计算机专业人士”这类人。
从受人尊敬的律师到一个前途不明的“计算机工作者”,这使认识他的人感到很不理解。朋友们都劝他谨慎考虑,但他心想:人生只有一次,不应浪费在并不感兴趣、没有成就感的领域,一辈子从事一份没有激情的工作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于是,他毅然办完了那些转换专业的繁杂手续。
没想到,他一进入计算机领域,便如鱼得水,整个身心充满了激情。后来,他又进入卡内基梅隆大学,继续攻读计算机方面的硕士及博士,并获得了计算机专业博士学位。他开发的“语音识别系统”获得了《美国商业周刊》最重要发明奖。他于1998年加盟微软,创立了微软亚洲研究院。2000年他升任微软全球副总裁,是微软高层里职位最高的华人。2006年他又出任Google公司全球副总裁、中国区总裁。
如果不是那次关键的选择,他就不会在计算机领域取得这样的成就;如果不是那次的决定,他可能只是美国某个小镇上一名既不成功也不快乐的律师。可见,在人生的一些重要选择上,
值得不值得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只有自己明白自己喜欢什么,也只有自己知道自己最适合什么角色。只要是值得的事情,我们就应该去做,如果不值得,我们就应该果断放弃,把心思与精力放在最重要的地方上。
案例二:从业非所愿,成功亦苦恼
伦纳德·伯恩斯坦是世界著名的指挥家,但他最喜欢的事却是作曲。伯恩斯坦年轻时曾经跟随美国最有名的作曲家和音乐理论家柯普兰学习作曲,附带着学习了一些指挥技巧。
在作曲方面,伯恩斯坦也很有创作天赋,他曾写出一系列不同凡响的作品,几乎就成了美洲大陆的又一位作曲大师。可就在伯恩斯坦在作曲方面一发而不可收的时候,他的指挥才能也被当时纽约爱乐乐团指挥发现,力荐伯恩斯坦担任纽约爱乐乐团常任指挥。虽然自己并不是很喜欢指挥,但这是一份有着较好的收入和待遇的工作,伯恩斯坦犹豫着选择了它,并在首次表演后一举成名,之后的近30年乐团指挥生涯中,伯恩斯坦几乎成了纽约爱乐乐团的名片。
但在伯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