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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再别Windflower(1 / 2)

“Windflower,多好的名字!”韵把手中的杂志递给我,我没有接,继续写我的文章。寝室里不再有人说话,又是一个尴尬的场面。“是‘风之花’么?不错!我们的组合就叫它吧!”sea说。

“什么组合?”我停下笔,转过身看sea。

“这个这个……”sea有些迟疑。

“就是想组成一个小团体!”韵大声地说,“纯,我们五个都没问题,你呢 ?”

“呵呵,我没兴趣,你们慢慢玩!”我起身离开寝室,背后sea在喊我的名字。

从校园的林间小道走入一片草坪,这儿很偏,平时很少有人来,我经常一个人来这儿。躺下,闭上眼,享受阳光。

“在这儿享受阳光真是不错呀!”一个很好听的声音传入耳朵,我没有理会。“是305的许子纯吧!我看过你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文笔很不错,只是你不太注重一些细节的描写。”没错,在我的文字中,我从来不去在乎某一个细节,我只是想表达一些我想表达的东西,我的文字是没有感情的。但我还是对男孩说了声谢谢,然后离开。我想他应该不感到奇怪,因为只要是知道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性格很怪。自从父母离开我去澳洲的时候,我就开始不爱说话,不在乎别人的想法,只是一味地追求自己想要的,干自己想做的。没人可以阻止,没人可以理解。偶尔写一些自己喜欢的文字。

出了校园,阳光依然灿烂,我向“Blue Bar”走去。那是一家很不错的Bar,很安静。以前我和King经常去那里,King是我在这个城市认识的第一个朋友。记得我刚到这里,站在马路边,抬头望着天空,一个阳光灿烂的男孩向我走来,说,我要和你做朋友,我叫King,我看着他明亮的眼睛点了点头。从那天起,我身旁多了一个和我一起在城市里穿梭的人。

来到Bar门口,看见King在里面,便推门走了进去。他还是一脸的阳光灿烂。他说:“纯,我……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 是不是你说的那个有很长很软头发,笑起来有浅浅酒窝,很秀美、很干净的那个女孩?”

他笑着点点头,丫头,什么时候你才嫁呀?他一边说一边揉揉我的头发。

我没回答他,而是给他说起了刚才的那个人。他点了点头很认真地对我说,看清他的模样了么?

他留着微短的碎发,还有白色整齐的牙齿和舒展的笑容,和你挺像的!

哦!King沉默了。我开始从他的酒杯看Bar里灯的倒影,直到看得我眼睛都痛了,转身,离开。

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忽然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像刚到这所城市时一样陌生,在本应该熟悉的街道上找不到一点似曾相识的感觉。把CD的音量开到最大,让风把头发吹起来,感觉有一道冰凉的液体从面颊划过……

回到宿舍,韵她们都在,像是要开什么会。我爬上自己的床,带上耳机,听一首叫《Time goes by》的外文歌,我不知道她在唱什么,只是听到音乐的瞬间很想流泪。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一味地听欧美的音乐,一直听,直到自己的眼泪流下,一首结束,又一首开始。我把音量开到震耳的程度,闭上眼,让泪慢慢流下,像郭敬明在《天亮说晚安》里写的一样,就这样,到天亮,然后对自己说晚安。

后面的几个星期我像往常一样过得很平静,背着双肩包,整天穿梭在校园里,城市里。只是再也没有进过Blue,怕再遇见King,怕自己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关爱的眼神,怕自己会流泪。很多次我站在Bar的窗外静静地凝望着,看着他一个人喝酒,看着他在惊醒后四处张望的样子,心就被扯拉的很痛。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欢King,只是在没有他的日子里总觉得缺点什么。

六月的最后一天,我和直子顶着太阳去逛街,在路边买盗版碟的地方买了很多CD,然后把他们放进CD机里,我和直子听了一下午。在宽敞的街道上我遇到了那个男孩,我想他应该在我看见他之前就看见了我,我看见他站在原地,对我微笑,然后我从他身边走过。那天回来,我去了直子在学校外租的小屋,房子不大,但很温馨;没错,直子是一个很依赖家的人。她很喜欢笑,而且笑的时候很好看,会露出两颗虎牙,很纯,很干净的样子。我们谈了许多,直子告诉我,她在到这所城市之前有一个很爱很爱她的男友。他有双明亮而深邃的眼睛,有着灿烂的微笑,干净而落拓;他喜欢足球和摇滚乐,喜欢站在阳光眩目的操场上喊直子的名字,喜欢在梧桐树下为直子弹唱那首名叫《windflower》的曲子,只是最后他还是爱上了别的女孩,因为他直子才离开了她依恋十几年的家,到这来求学。直子说完,取下墙上的那把吉他开始唱:

怎么隐藏 我的悲伤 失去你的地方

你的发香 散的匆忙 我已经跟不上

闭上眼睛 还能看见 你离去的痕迹

在月光下 一直找寻 那想念的身影

如果说分手是苦痛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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