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晓第一次用冷冰的口吻告诉我,我们分手吧的时候,我的心就这样忽然变得空荡荡的,却又有一种无形的沉重的疼痛,就像曾经有过的,竭尽全力想开口说话时的撕心裂肺。
一个人静静的孤独
我一直都不喜欢说话。我说的话大多像是梦呓。凌乱无序,且苍白无力。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几乎我一开口说话,心就会莫名的痛,呼吸困难,有种被撕裂的感觉。我冒着冷汗试图挺过去。我竭尽全力,却始终徒劳无功。这种情况后来持续了很久。时好时坏。反反复复。直到最后,慢慢地,我学会了沉默。沉默。不说话。只是一味的微笑。
唯独喜欢一种和说话有关的行为:倾诉。和自己倾诉。和陌生人倾诉。只是仍然不擅长说话。
于是,我学会了写作。
我是OUEEN。现在是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七日晚上十一点五十九分。逢魔十分。我向你倾诉我的故事。
(一)
我是个神经质的人。抑或女人都是无可避免的这样。就像女人无可避免的必须承担感情以及其衍生的美丽和心碎。我一直恐惧这一切。一直在抗拒这一切。我是个脆弱但竭尽全力的人。我的感情容易深陷。所以我总是小心翼翼。
只是对于命运,我们永远一无所知。当我蜷缩在浴缸里,一边听着流淌的水声一边狠狠的在自己手腕上切了一刀时,我才忽然想起这样一个浅而易见的真理。
晓是个单纯而天真的男人。有着长长的睫毛和柔软的头发,呼吸中总带着淡淡的柠檬清香,容易害羞。总是只远远的观望,却从不靠近。我知道,越是珍视的女人,越不会随便的碰触她。这样一个温暖的人。
认识晓的时候,我和勋还处于那种长距离柏拉图式的恋爱中。那时我可以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他那种若隐若现的情愫。只是我是一个固执的人。对于感情,因为知道来之不易,总是竭尽全力的珍稀。且一厢情愿的认为可以长久。所以对于晓,我最终选择了沉默。那时的我还不明白,世间人情冷漠。直到我和勋在经历了将近两年的长跑终于喘不过气来的时侯,我才幡然悔悟。原来,对别人的爱总是抵不过对自己的爱的。
之后,我总喜欢在炎炎的夏日站在学校对面那片宽阔的操场中央,贪婪的注视着被阳光烧灼般的明亮天空,把手摊开,再收紧。摊开,再收紧。
阳光似乎就停留在纸缝间。当一片云飘过,却发现原来手心本就空无一物。
一个寂寞的姿势。
温柔。而苍凉。
婴宁说,我很心疼。
晓向我表白之后,我便很少出现这样寂寞的姿势。不是因为他让我再次感觉到爱情的幸福与美满,而是简单的有人陪在身旁。可以让我感觉温暖和安静。一如他的人。他的表白。
他说,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
我说,我需要感情。所以我们恋爱吧。
我就这样理所当然的接受了这个可以让我需索的男人。
和晓恋爱的这段日子里,我并不觉得自己会想他。不论他近在咫尺,还是远在天边。他对我的一切并不具备任何可以改变的能力。他对我很纵容。从不过问我的一切,只是默默的守在我身边。却也很笨拙。从来不懂得怎样去表达他对我的感情以及好。这样纯洁而封闭的感情。而我却不理会这些。我只是一味的去需索这份温暖,来填补心底的那角空虚。他的所有的一切,包括来或去,对我来说,无关痛痒。
只是与此同时,我对自己也充满了厌恶的情绪。我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因为寂寞而去利用一个珍视着自己的男人。不论有再多的迫不得已。我觉得这寂寞就是一种羞耻。
当一个女人开始对自己产生厌恶的时侯,她会变得歇斯底里。
我开始变得烦躁不安。
依旧是炎炎夏日。依旧是被阳光烧灼般的明亮天空。晓依旧对我纵容,依旧对我百般呵护。依旧笨拙。依旧干净温情。而我,依旧沉默不语,依旧若即若离。依旧阴晴不定。依旧不知廉耻。
日子就是这样哗啦啦地过去。直到我们第一次结束。
(二)
我和晓一直离离合合。第二次结束是在再次和好后的第五天。我们的关系开始得太过容易,结束的也太过容易。他只是我用来遗忘或者记得或者索取的一个工具。我一直都是这样以为的。直到在KTV再见到晓。一件间白的格子衬衫。依旧温暖的笑容。那一刹那,我心里隐约有种感觉。原来自己早已经习惯了自欺欺人。
我来不及看到他的表情。他转过头的速度就像乡间的一道洁白的闪电。迅速短促。在学校亦是如此。即使偶尔的一个眼神接触,也会触电般的跳开。我也不为意。因为我知道,我们之间不会有任何言语。这样或许更好。
所以,今天这样虽猝不及的碰面,是我们始料不及的。也让我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第一次证实自己血液里的所发出的声音。像烧开的水,那忽然沸腾的声音。就这样一直持续撞击着我的左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