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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就业与收入 (5)(1 / 3)

(全国总工会女工工作委员会,1988年据辽宁省预测,全省共有60万富余人员,其中70%是女工,她们将面临着被编余的可能;据黑龙江省35个企业的统计,被编余下来的女职工达编余人员的79.7%;据济南市调查,在劳动优化组合中,70-80%是女职工被定为“编外人员”;鞍山市60家小型工商企业的优化组合中,编余女工占80%,其中孕妇和哺乳期女性占50%;北京市某无线电厂,在107名下岗职工中,有95名是女性,占下岗人员的87%;北京市公共汽车四场某路车队男女职工各半,但在40名下岗职工中有35名是女职工,占87.5%;北京西城区某公司520名下岗职工中有300名是女职工,占57%。

企业让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放长假的情况日益增多,据鞍山、本溪两市的不完全统计,就有18000名;有的女工被放长假两年多了,期满后要求上班,工厂却不予安排;大连市总工会女工部在32个企业中调查,有400多名女职工放长假不是自愿的;东北电业管理局抚顺火电工程处决定,怀孕满六个月的女职工,一律办理留职休假手续,到婴儿满两周岁为止;一些集体企业给放长假女工开标准工资的30%-50%;鞍山市某厂给80多名女职工放长假,工资分文不开;沈阳矿务局某煤矿实行经济承包后,把凡有三周岁以下孩子的1000多名女职工全部放长假,发给每人50%到70%的基本工资。

有人曾对上海市各工业局下属的100个大中小型企业做过抽样调查,发现存在着一支潜在的女性失业大军,因实行优化组合,不仅有富余人员的企业希望裁减女职工,而且大多数缺员企业也有不少女性冗员。虽然有8%的企业无意削减女性职工名额,但却有45%的厂长希望精简30%以上的女性职工。统计表明,如果厂长有辞退权的话,五个女职工当中将有一个被劝退。可以预期,一旦劳动力市场开放,企业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女性隐性失业显性化将为期不远。(徐安琪,1990年再看女性就业难问题:

近年来一个普遍现象是在招工时提高女性分数线。据全国77个商业企业所作的调查表明,招工录取分数线男性平均为115分,女性则要达到127分;66个金融企业的招工录取分数平均值,男性为154分,女性为167分;北京某企业招工录取分数线,男性只要够20分即可,女性却要求达到250分;中国人民银行山西临汾中心支行1983年招干时,宁肯跳过高分女生,也要录取低分男生;有的单位公然提出“宁要2分男生,不要5分女生”。

造成提高女性录用分数线的直接原因是有关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事先硬性规定男性比例。如人民银行总行1983年的招干文件中,在规定“择优录取”的同时,又规定“男性不得少于半数”。提高女性分数线的作法反映出一个事实:在就业竞争中,男性质量比女性差——如果男女采用相同分数线,男性能入选者将少于半数。

各企业招工时明显排斥女性,除特需女工的岗位,一般招收女性比例只占5-20%,有些单位干脆一名不招;有的单位竟然明文规定,女性调入须交纳4000元;天津市1984年底招工中原规定男性占97%,女性占3%,后经天津市妇联出面做工作,才将女性比例提高到20%;沈阳铁路局一次招收了975人,竟一名女性都不要;石家庄市1983年参加招工考试的男女比例是35比65,而招工指标的男女比例是64比36;上海机电一局所属系统在1984年招工中,基层单位不服从局里安排,仅南市区就硬性退回16名女性;本溪市某工厂1985年申请招工100名,市劳动局要求其中至少要有10名女性,否则不批指标,该厂最后宁可不招工也不要女工;有些工厂招收本厂职工子女时,只招男职工子女,女职工子女除个别特殊困难外无权参加招工培训。某些重体力劳动岗位不招女工是有道理的,但一些适合女性工作的部门也要求少收女性,如上海有的区邮电局招收男女职工比例是20比5。

不仅招收工人中出现问题,连大学女生分配也遇到困难。1987年北京高校毕业生在分配中被用人单位退回的女毕业生占全体被退回毕业生的53.3%;被退回女生中有近三分之一是因为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接受女生。其中北京大学被退回从而另行改派的女生就有100多名;中国政法大学分不出去的12名毕业生全是女生;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等专业被接受单位拒收退回的女生占了退回学生的80%以上;连供不应求的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也有3名女生被退回。1988年,黑龙江哈尔滨市机械局下属的44个企业在接收中专、技校毕业生时,有13个单位明确提出不要女生;该市有个厂原计划接收50名技校毕业生,一听有50%是女生,索性一名也不要了;沈阳机车车辆厂职业学校自1982年以来,共招学生1280名,其中女生598名,到1987年,男生基本就业,女生却还有200多人没有分配出去。

上述两个方面的作法已造成待业人员中女性超过男性的后果。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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