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而胜于蓝”的感觉。
“要不要来一杯?”陆尽染问她。
秋苏头也不抬地说:“不了,今天我还差最后一点,我这一天的计划就完成了。我得抓紧呢,他们今天的排练时间快到了。”
此时的秋苏已经不再像以前,开口闭口惜字如金,五六个字就能言简意赅、不露情感地讲完一句话。她学会了倾诉,尽管还没有交心的朋友,大多数时候也只是到陆尽染的小店来与她讲讲自己的故事,说说自己每天所做的事情,可是,能够暴露自己的真实情感,对于她来说,确实已经很不容易了。喜怒哀乐在她的脸上渐渐分明。
陆尽染真后悔自己大学的时候,主修的不是心理学,不然也许也能考个心理咨询师,到心理诊所挂个牌。也就不至于像现在这样,面对自己不热爱的专业,蹩脚的土木工程,与她八辈子打不着边。现在的她,已经不是十六七岁被爱情冲昏头的花痴少女,明白了在“前程”这个关键词上,为爱走天涯都是浮云,乐趣与理想才是王道。
失去的年轻,让她总结出了一个道理。
爱你的人,不会因为你选择了与他不同的专业,不能每天如胶似漆,而与你分手;只有不够爱你的人,才会自私地夺走你所有的时间,恨不得把你变成金丝雀,关进他的鸟笼里。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恍然大悟是愚者的领悟,在爱情这个迷宫里,女孩子就是方向感糟糕、安全意识薄弱、依赖太重、投入太深的笨蛋。
陆尽染思考得太沉醉,没注意到在落地玻璃外逗留了一阵的女生,她往店里打量了几眼,确定了她要找的人就在这儿,便抿了抿嘴唇,浅浅的笑容挂在脸上,一脸得意的样子,好像对线人提供的信息的准确度很满意。
她扮演着一个顾客,环顾了一圈店里出售的DIY材料,然后,假装很巧地走到缝纫机边上,惊讶地招呼道:“咦,这不是秋苏嘛,好巧哦!”
陆尽染的思绪被打断了,她扭头定神地看了白薇安一眼。
白薇安显然不在意她的眼光,她一步一步靠近,打量秋苏正在忙活的事情,佩服地嗔道:“哇!秋苏!你好厉害,还会做衣服啊!”
她比陆尽染想象的要漂亮。
炯炯有神的桃花眼,微薄的红唇,高挺的鼻子,五官很深,还有惹火的身材。举手投足间夹杂着临界成年的成熟,又不失十七八岁的青涩。如果说秋苏是一杯清冽的白酒,肝肠过肚,心中有灼热的回味。那么,白薇安就是一杯醇香的红酒,轻啄一口,心中升起缠绵的激情。她的加入,为整个故事添加了几分神秘与乐趣,接着这几人之间的关系似乎会很有看头。
陆尽染想这个的时候,作为旁观者似乎更应该退避到一边。她知趣地捧着杯子,踱到工具橱那边,仰脸,注视着墙壁上贴着的故事,深知每一件亲手制作都是制作者血和泪的交集,回忆与现实的触礁,喜与悲的共鸣。而她,却努力地从当局者的世界里抽身。很多人都不理解,她为何如此忌讳“曾经”,后来,她在一首歌里找到了答案,有句歌词,她每每听到都不禁落泪——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
或者,换句话说,始终无法释怀是她真正避嫌的关键。人总是这样,但凡你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就说明这个故事里的人或者事,即使曾对你造成过伤害,现在也不再是致命的病害了。
所以,各位亲爱的朋友,当你们对陆尽染的故事产生浓郁兴趣的时候,请原谅她暂时还没法像不曾受过伤害的人一样,提起那个浑蛋。
回到他们的故事里,那天白薇安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她只是大方地和秋苏搭讪,问她做那衣服干什么,要送给谁。秋苏自然不会诚实搭话,准确来说,她几乎不怎么理睬白薇安,由她一个人自问自答。最后,她们俩还是一同离开的。
白薇安热络地靠近,秋苏刻意地疏远,两人之间始终保持着固定的距离。
陆尽染看着她们离开的背影,觉得她们一个是水,一个是火,或许,性格注定了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便是水火不容。
没过几天,秋苏就完成了为覃天浩精心打造的演出服,纯白的色泽,搭配耀眼的亮片,在有光的地方,炫目得视线不觉就会被吸引。就连陆尽染家自称是老裁缝的母亲大人,看到在暗房洗出的照片,都连声称赞,料不到是一个初中生的手艺。陆尽染厚脸皮地说,名师出高徒。结果,遭了母亲的白眼。
陆尽染原以为忙完了这件衣服,接着的这段时间秋苏又要好几天不出现在时光小铺了,想不到这家伙第二天又来了,秋苏面无表情地大步向前,刺眼的阳光使得她不得不皱眉。
“还以为又要好长一段时间不见呢。”陆尽染放下手里的留言本,从小沙发上站起来,问她:“衣服不是做好了吗?怎么?不合身?还需要改?”
“还没有给他试过。”陆尽染发现秋苏考虑问题的时候,总会情不自禁地嘟嘟嘴巴,她耸耸肩膀向她透露,“还没想好怎么给他。”
陆尽染笑了笑,建议道:“其实开门见山送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