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怀廷心头一震, 寻声望了过去。
是一名拄着拐杖的老妪,老妪正在仔细的瞧着他。
萧怀廷头上戴的遮面黑纱斗笠是沈子矜给他买的便宜货,近距离看着,那层粗制滥造的黑纱没有丝毫的遮面效果。
这时沈子矜也望去了老妪。
心也跟着提了起来,毕竟他一个被誉为好官的优秀官员,怎么可以跟一个淫贼,盗贼在一起!
同时沈子矜也没想到老妪会认识殿堂欢。
萧怀廷同样如此,他万万没想到会在这里被人认出来。沈子矜担心被人认出殿堂欢有损他好官的名誉,更无法向帝王交代。他与一个大盗混在一起,这种事情一旦被揭露,后果将不堪设想。而萧怀廷则担心被人识破他是假冒的殿堂欢。
正在二人各怀心思,在想着应对对策时,老妪又说了话:“我不会跟其他人说的。”
她的声音很小,其他人又在忙着吃水果,没有注意到她的话语。即便是那名一直好奇地望着这边的少女,也只是因为她天生智力有些问题,无法理解其中的深意,所以无需担心被发现。
沈子矜与萧怀廷对视一眼,旋即沈子矜对老妪做出一个请的手势:“老婆婆,我们借一步说话。”
显然沈子矜是怕这里耳目太多。
随后沈子矜和萧怀廷将老妪带去了一间卧室,请老妪坐下后,沈子矜问她:“您认识殿堂欢?”
他说完,将萧怀廷头上的黑纱斗笠摘了下去,让老妪看的更清楚,继续说道:“您不用担心,我已经将他控制住。”
这话说的,他自己都觉得假,可眼下他又不知该对老妪怎么说。他刚刚还给殿堂欢橘子吃了。
一旁,萧怀廷却静静的观察着老妪,不知在想着什么。
“他是好人。”老妪忽然说道,紧接着,浑浊的老眼蒙上一层泪意:“当年我患了重病,已经没钱治病,只能等着死时,是殿大侠拿出的钱,为我治的病,临走时还给我和当家的留下银两,这些年当家的一直记着他的恩情,只是当家的早走,无缘再见恩人。”
沈子矜完全不敢相信,他桃花眼忽闪忽闪的瞅瞅男人,与老妪说道:“老婆婆他是个盗贼!”
“我知晓。”老妪道:“可他是个好盗贼,与山祁城的土匪恩人一般,都是劫富济贫的好人。”
沈子矜感觉自己的CPU都快被干烧了。
萧怀廷则是依然静静的站在那里,以不变应万变。
老妪继续说着:“已经时隔六年,我当时病的都脱了相,殿大侠也难以认出来是我了。”
说着,老妪开始回忆起来:“当年我得了殿大侠救助,活了下来,当家的为了感谢殿大侠,留你用了一顿便饭,得知你酷爱吃辣食,尤其是辣子鸡,从那以后的每一年,你在我家用餐的日子,当家的都要买只辣子鸡纪念你的恩情。”
沈子矜忍着笑意,感觉像是祭奠一般。
萧怀廷看出沈子矜的心思,给了他一个一会收拾你的眼神。
老妪接着道:“方才我听殿大侠与沈尚书说那句‘我最讨厌吃水果,尤其是橘子’让我想起了殿大侠,他也是如此,便好奇的过来看看,没想到真是恩人。”
说话间,老妪又仔细的瞧了瞧萧怀廷:“六年没见,殿大侠长高了不少,声音也变了。”
六年前殿堂欢还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身体尚未长开,嗓音也会有变化,所以沈子矜不会从这两点去怀疑他。经过老妪这一番话, 沈子矜从殿堂欢的喜好,确信眼前之人就是殿堂欢。虽然会有一些不解,但他不会再去猜疑眼前男人身份的真假。
三人简单在卧室中攀谈一会,沈子矜便将老妪送了出去,并吩咐护卫去购买一个好的黑纱斗笠给萧怀廷罩严实了。
谨防再出现一些不可控的意外。
阳光炽热地洒向皇宫,宫殿的飞檐和斗拱在阳光下投下淡淡的影子,给人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
沈云坐在尚书房中授课,这时有侍卫匆匆进来,来到皇甫少白面前,面色凝重地说道:“大都督,皇甫老爷不慎从石阶上摔了下去,伤势不轻。”
皇甫少白脸色一变,眉头紧紧皱起,然后看向沈云:“沈夫子,我有事先离开一会。”
沈云忙道:“快去吧。”
皇甫少白的父亲从石阶上摔下去,摔成重伤,这可不是一件小事,他必须要回去看看。可他不放心沈云,便将自己的随身护卫留了下来。
他刚一走,萧北焰就起身来到沈云近前,贴近他,微微俯身,凑近沈云的耳畔:“是我派人将皇甫少白的父亲从石阶上推下去的。”
沈云被惊得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去,苍白如纸,声音带着一丝难以置信和愤怒:“十七王爷,你怎么可以这样?”
就在这时,皇甫少白留在原地的护卫立刻冲上前去,想要保护沈云免受欺负。
然,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令人措手不及。只见萧北焰身手敏捷地挥舞着手中的匕首,在电光火石之间,准确无误地割断了那名护卫的手筋,他痛苦地倒地,手腕上殷红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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