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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一章:夷夏(1 / 3)

“这诸葛珪真是个人才,果然是姓诸葛的。”

此时,邺城泰山军幕府的净室内张冲伸了一下懒腰如此道。

即便坐着阅览了一天,张冲的脸上都不见丝毫疲惫,充沛的体力不仅仅让他在战场上十荡十决,在政务处理上更是宛如超人。

诸葛珪提供上来的这份田土调查非常管用,让张冲一下对汉室的土地和赋税情况有了清醒的认识。

这种顶层观察也只有诸葛珪这种体制内的官吏才有机会窥见全貌,即便是张冲都是不及的,他虽然来自后世对各种趋势变化有清晰的认识,但到底原阶级太低,缺乏对大汉完整的认识。

而诸葛珪的这份田土调查就弥补了张冲的一环。

先说这土地公私。最早的土地是没有私有这么一说的,所有都属于氏族和公社,按井田来生产。

之后生产力发展,井田崩溃,自战国变法以来,各国都陆续开始走向授田制。这是土地公有制度向私有转化的一个重要转变。从此编户齐民、按户授田、每户授田百亩。

虽然民众开始拥有了自己的土地,但却也出现了相应的经济义务,就如当年周天子为诸侯分封授土,诸侯们对天子有义务是一样的。

这类义务包括顷入刍三石、稾二石,也就是说每一户都要交刍草三石,粟禾两石。当然这是一個缴纳标准,不是每户都固定交这个。

这些都是张冲知道的,但有一点诸葛珪在报告中写出的就很让张冲重视了。

其中有一条是说,实际上当年授田土地还是国家的,当时授田的对象主要是两种,一种是有军工者,一种是氏族。换句话说,庸佃还是庸佃,他们实际上从来就没能从国家那里获得过土地。

而土地一旦被授予下去就是有授无还的。所以军功和豪强们一旦获得土地并长期占有,就必然成为私有。之后就是父老子继,代代相传。

至于像春秋时期那样执行严格的还受,公社重新定期分配的事就再没发生过。

看到这则记录,张冲马上就联想到了之前他和祭孙讨论的,就是泰山地区已经分配了土地的经过一段时间后要不要再分配。

从这里,原来当年春秋时期,土地属于公社的情况下,也是有定期重新分配的情况在的。

但后来这一政策为何结束了呢?张冲心里留下了问号,然后继续看。

土地政策到了前汉高祖时期又发生了变化。那就是谁能将荒田草田开垦为耕地,谁就拥有了耕地的所有权。这是因为秦汉之乱,天下疲敝,为了鼓励生产恢复税收国家不得已做出的妥协。

而且为了安民众心,还大力名田,制定法律来保护这些开垦出的耕地和宅基所有权。想尽办法让民众们能将土地传下去。甚至出现,即便一家绝户了,主家的妻子、赘婿、奴婢都有权继承。

自此土地私有化直接向前走了一大步。

但必须要指出的是,这依然和原先的穷苦们没关系。因为这些人是没可能开垦出荒田来的,只有有产之家才能有资源开垦出荒地纳为己有。

而一旦这个轮子开始转动,那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开垦的土地越来越多,但越来越属于少部分人,大量的黔首因为无力开垦出属于自己的土地,只能卖力到豪强之家做了佃户。

张冲看到这里,终于理解,为何汉代不过前后四百年,竟然经历两次大乱,就是这一政策闹的。

以张冲后世的理解来看,这就是豪强们以手上的资源拉了巨大的杠杆。他们只要提供第一年开垦的资源,然后就世代可以占据这片田土,这个过程的劳作全部由庸佃们承担,豪强们坐享其成就行。

而这种杠杆是可以传递的,就是一些胆子大的,完全可以每年都开荒,只要维持出基本的资源流转,一直到没有荒地可开为止。

好家伙,这不就是后来韩国的全租房嘛,厉害。

以张冲的理解,这项政策在开始是有效的,毕竟汉初那会基本没有人地矛盾。但有地的总是部分豪强,广大黔首还是只能沦为耕庸,不过那时候还是有不少授田制下的自耕农的,但后来文帝时期又开始不抑兼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

于是,土地兼并如浪潮,一浪接一浪,直到高潮。之后一直到了新莽时期,国家曾尝试将土地收回国有,但奈何斗争失败。等到本朝,依旧如此,要不是两汉之间,民多死,使得土地荒了下来,可能本朝都撑不到现在。

以张冲来看现在的豪强们那就是直比王侯,以他邺城清查的审氏的田土来说,占接近千顷,富过王侯,而贫者是真的连立锥之地都没有。

看到这些材料,张冲再一次警惕着土地的流转和时代的兴衰,这个土地必然是要收回国有的。不是说当年王莽失败了,就好像豪强占有土地就是天经地义的。但这个事又不能现在干。

他现在要先将豪强的土地分给贫苦,然后等得了天下后再进行合作社,将土地再收回国家所有,这好似是不咋地道。

但这确实是保护了大多数人,能让他们永远有安身立命的机会。他们只要努力,就能从土地上获得收获,除了缴纳给国家外,剩下的都是自己的。

那时候土地也就成了工具,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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