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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不要脸的男人(2 / 2)

我,眼神深不可测,“可是如果你不答应,那些老人就没地方住,他们是穷人,你懂的。”

“是,他们是穷人,离开那里,就会饿死街头,但我也不能委屈自己,做他的女朋友。”

“如果你真的这么讨厌他,那么为什么他又要这么努力的追求你呢?”她的话,她的眼,都是那么真切地看着我,让我不得不低下头,怕一抬起头,就被她看出我的心虚。

“你讨厌他到极点,你决对不会让他有跟你说话的机会,他这么努力地追你,一定是你给他暗示了,是不是?”

“什么暗示?”宋小芳皱眉,说,“依琳,你不要误会梦洁了,她决对和那个什么何文轩有什么的。”

“如果真的没什么,我就不相信,一个人没事吃多了,要用这种方法追女生。如果他现在反悔不卖地,至少要赔三百万给那个什么房地产公司,一个男生肯花三百万追梦洁,梦洁,你应该高兴才是,你可真有魅力,好看的小说:。”

“我有魅力?依琳,你在讽刺我吗?你和小芳比我漂亮多了。”我终于忍不住站起来,眼睛红红地,“还有,你太不了解我了,我不会为了钱和一个男生在一起,那个何文轩,我不懂他心里在想什么,或者他发疯了,这是他的事情。”

宋小芳也跟着站起来,拉住我的手,说:“不要理那个疯子,梦洁,你不要伤心,依琳是不了解你,才这么认为的。”

周依琳知道自己说错话,说:“对不起,或者那个何文轩就是疯子。”

宋小芳把我拉到座位上,坐下,笑了笑,我也跟着笑了笑,说:“没事,其实依琳误会我,我也觉得很正常,必竟我和她才刚刚认识。”

周依琳望着我,还是一脸的不信任,我自问自己,真的没给何文轩任何暗示,是他误会我喜欢他吗?我又没说喜欢他。

这顿饭,吃到一半冷场,随后,我们很少讲话。

一直到走出火锅城,我和小芳跟依琳说再见,她才开心地说:“今天吃饭是你们请,下一次一定是我请。”定神看了看我,说:“梦洁,这一次不好意思,我是真性子,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你不要介意。”

“我当然不会介意,”我轻松地笑,“其实你的怀疑也很合情合理的,只是我到现在也不太明白何文轩为什么要追我,反正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

“这个事情很复杂,我也发现了,今天我看到黎华了,他一个人在海边,你有空打电话给他吧。”

“我会的。”我点头,周依琳转身走了,看着她渐渐远处,宋小芳抱怨了一句:“这个周依琳,真的很过份,她凭什么怀疑你呀,她刚才说让你跟黎华打电话,是暗示你会变心,去找何文轩,是不是?”

“你想得太多了。”我说。

“你太单纯了才是,你认识那个周依琳才几天呀,你更本不了解她。”小芳的这句话,让我的心里凉凉地,有一种直觉告诉我,周依琳一定会成我的好朋友,但同时我又担心,我的这种直觉会错误。

黎华现在在酒吧喝着酒,自从看到周依琳的那一刻,他的心里就对她有着深刻地印像,这么美得像仙女的女孩子,让他很着迷,同时,他又知道,自己已经有了陈梦洁。

不能说,两个女孩子都成为他的女朋友吧?那么他一定会被骂死,想到这儿,他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

这时,大兵走过来,后面紧跟着何文轩,黎华奇怪何文轩怎么会来,他们走到他面前,大兵对他说:“喂!华子,你不是有女朋友吗?怎么还一个人在这儿喝酒。”

黎华说:“她很忙,要陪她的同学小芳。”

“原来是这样!”大兵恍然大悟地样子,何文轩绷着脸,不发一言。

“文轩,你怎么来这里?”黎华友好地说。

“我?”何文轩本来绷着的脸,现在露出了意味深长地笑,“在寝室实在没事,还有二十天才开学,闷死人。”

“那么你怎么不回家去呢?”大兵扯了扯他的衣服。

“回去也很无聊。”何文轩说完,注意到黎华身后一个美女,长得不错,美女也看到他,向他露出微笑。

“好了!”何文轩对他们说,“我去忙了,你们喝酒吧。”

“忙!你去忙什么!”大兵问,何文轩没有说话,直接跑到美女身边,说着什么,大兵狐疑看着,过了一会儿,美女就跟着何文轩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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