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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不要脸的男人(1 / 2)

更新时间:2012-07-11

“哇!”我夸张地大叫,“这么了解我。”

“当然!”宋小芳亲呢地用手圈住我的脖子,我感到一阵窒息,面对如今美丽容颜,我这个女人都动心,真想亲一口,我去!那不是同性恋吗?我清了清喉咙,说:“小芳,以后我们就是最好的姐妹,任何人都抢不走你。”

“好呀!”宋小芳点头,我正打算再说一些情义绵绵地话,被一阵电话铃声吵到,我没好气地接听电话:“谁?”

“我!何文轩!”熟悉地声音传来,我问:“什么事?”

“44巷的房子快拆了,你真的希望珠珠和燕燕都没地方住吗?”

“我认识珠珠和燕燕没几天,她们的事,不关我的事。”

“没想到你这么无情,忍心看着那些老婆婆,老公公没地方住。”

“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的意思很简单,就是你可以让我不卖地,大不了跟立盛房地产公司赔钱,我只需要你当我女朋友就行了。”

“疯子!”我大叫。

“那好,你考虑一下。”他的语气中有着自信,有着霸气。

“我不会答应的。”我生硬地说完,猛地挂掉电话,心里如火烧,这个何文轩,太可恶了!明明知道我担心珠珠和燕燕,还在这儿问,明明知道我有男朋友,还要骚扰我,这么不要脸的男人,我真是第一次见。

以前,本来对他还有一丁点儿好感,现在全没了,被他的所做所为给气死了。

我来到寝室,拿着包黑着脸就要出门,宋小芳问:“你要去哪里?”

“何文轩打我手机,说44巷的楼房要拆了,我新认识的一位朋友住在那里,现在快没地方住了,我去安慰她。”

“何文轩打你手机?”

“对呀!”

“他怎么有你的手机号码呢?”

“这?”我也迟疑了,心想,华哥哥和何文轩同一个寝室,会不会是他告诉他的呢?现在也管不了这么多了,说:“我也不知道,我们走吧。”

“嗯”宋小芳说完,我就挽着她有胳膊,大踏步走出门。

来到44巷,走进巷子里,看到门前坐着的老人,有些伤感,正视前方时,发现周依琳走过来,她看到我,连忙跑过来,对我说:“梦洁,你让何文轩出来,我要问清楚,为什么要卖这个地,卖了做什么?”

“这还用问吗?当然卖了这个地,用来造新房子,成小区呀。”

“那么,现在我该怎么办?”

“不要紧,你没地方住,我帮你找,还有你没钱,我也帮你,好看的小说:。”听到这些话,周依琳眼眶湿润了,抱住我,说:“梦洁,你真是好人,我们才见一次面,这是第二次,你这么帮我。”

我拍了拍她的背,说:“我不是好人,只是我知道你跟我是一样的人。”

周依琳松开我的身子,才注意到一边的宋小芳,对她笑了笑,宋小芳也对她笑了笑,说:“我是宋小芳,是梦洁的同学。”

“哦,你好。”

“你也好,以后咱们就是朋友了。”

“当然了,梦洁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梦洁实在更讲义气,也喜欢帮助人。”周依琳对我投来赞许地目光。

我不好意思地说:“唉呀!你不要这么夸我,好不好,我会得意的。”

宋小芳连忙说:“什么夸你呀,她说的事实,很多女孩子都不会像你这么喜欢帮助别人,你一定好心有好报。”

我忽然感到空气清新了一些,世界美丽了一些,整个人轻松自在,深吸一口气,说:“你们别把我夸得像圣母一样,不然我会升天的。”

“呵呵!”周依琳忍不住笑出声来。

宋小芳敲了一下我的头,好疼,我大叫,她说:“小孩子不懂事,什么升天呀,你以为你是神仙呀。”

“我现在比神仙还幸福。”我哈哈大笑,大家都被我的笑声所感染,也跟着笑,我们三个女孩子在这种和谐的气氛下聊天,一聊就是一天,到了晚上,我们在一家火锅城吃东西。

我站着,一边不淑女的大口吃,一边大声说话:“知不知道呀,那个何文轩好变态,他说让我做他女朋友,就说不卖地。”

宋小芳白了我一眼,说:“他是神经病,你现在才发现?”

周依琳问:“那个何文轩,为什么要追梦洁呢?”

宋小芳说:“我其实也不知道,何文轩是南湖大学的学生,比我们高一届,我跟本不认识他。不过那个何文轩是富二代我现在才知道,那块地肯定是他爸爸买的。”

周依琳陷入了沉思,良久才说:“梦洁,你答应做他女朋友,好不好?”

我看着桌子上的食物,好美味,再看了看火锅里的牛肉,是我最爱吃的,可现在却一瞬间没了食欲,马上安静地坐在座位上,说:“依琳,你应该明白,我不喜欢何文轩,喜欢黎华的。”

“我知道!”周依琳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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