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离职两周以后。一封“送达通知”寄到了罗伯特的办公室。
“***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诉通知
斯泰尔斯(中国)有限公司:本会决定受理鞠鹏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
该來的。总归是要來的。
罗伯特仔细地读了下要求。这次开庭应该是个准备庭。即双方提出诉请和证据。正式庭应该在稍后些时日。
他立即跟江律师取得了联系。商定好代理协议。然后进行证据的收集和准备。
“罗伯特。就像我们一开始分析的一样。这个案子我们沒有必胜的把握。因此。是否贵公司需要考虑庭外和解的可能以及方案。”江律师文质彬彬。科班出身。对劳动法规了熟于心。曾多次给罗伯特处理棘手案子给予过积极的指导。两人关系很熟。
说起來也很有意思。律师左手代理的是公司诉员工。右手就有可能代理员工诉公司。罗伯特就曾揶揄过江律师。说你会不会人格分裂啊。对立的双方。难道不会在你的脑子里打架吗。江律师笑着说。这就是所谓的专业度。代理员工的案子。我们会给员工出主意。代理公司的案子。我们就给公司出主意。
“江律师。我们既然以严重违纪解除了他的合同。现在阶段就根本不要提庭外和解的问題。如果案情的发展对我们不利。我们随着进程再给管理层建议。现在如果就露怯的话。也会让管理层对我们沒信心。”罗伯特斩钉截铁地说。
“这我了解。我是说。按程序。仲裁庭审结束后。仲裁员一般会问双方是否需要调解。我需要知道公司这边的态度。”
“不调解。”罗伯特清楚。以自己多年与律师打交道的经验看。如果给律师个“这样可。那样也可”的态度。也会影响他们对案子的重视程度。思及此。他补充说。“这个案子。我们不惜任何代价都要赢。所以。我请你们以最高级别的重视程度來对待这个案子。如果需要我们任何的配合。请随时、及时告诉我。我理解你手上可能有其他案子同时在代理。但我们这个案子。我希望你投入百分之百的精力。拜托了。”罗伯特深知。这个案子如果输了。后果不堪设想。不到万不得已。不做庭外和解之想。
他何尝又不知道这个案子的难度。一旦判丹尼尔赢。就要恢复他的劳动关系。他就要回到公司上班。这样。等于是当面打袁克敏的耳光。因此。本案的底线是丹尼尔一定不能回來。从现在的局面看。胜负几率各半。那为什么罗伯特一口封死了和解的路。原因很简单。除了让律师坚定信心以外。他也考虑过。如果在仲裁阶段公司就流露出和解的愿望。那么。固然对方也可能接受。但是。会给袁克敏一个印象:你罗伯特还沒有走到最后关头。你的所有可能性都还沒有尝试完就举手投降。等于是沒有维护好公司的利益。
因此。在仲裁阶段。他根本就沒有想过要和解。其实。仲不仲裁。只是个必走的程序。因为仲裁结果不能阻止败诉方上诉。所以。不管谁赢谁输。一般都要告到法庭的。一审、二审下來。中间也还有和解的机会。那时在相机提出和解。也还來得及。况且。劳动争议案子。固然对员工有利一些。但现在仲裁和法院的案子也多得很。一裁二审下來。花上一年半载都不稀奇。而一般员工又拖不起。客观上。又会对公司有利一点。
处理公司高管离职与处理一般员工离职不太一样。首先。身份不同。高管既然是高管。就因为他职位高、薪水高、社会地位高。这些人对地位和名誉的重视程度远高于一般员工。因此。一般员工为讨说法可能会不惜一切代价跟公司打。而高管却不太会。圈子就这么大。传出去。既难听。又影响未來的前程和钱程。因此。通常高管的离职都可以坐下來谈的。只要条件合适、双方都会保守秘密。心照不宣就可以了。其次。高管更看重面子。所以。他们的离职通常都冠以“辞职”、“退休”等等。甚至宾主双方还握手话别。依依不舍。基本上是好说好散。而普通员工。并不是说觉悟不高。而是说。比起身份、地位、面子來说。他们更在乎钱。毕竟。他们还沒有什么身份。沒有什么面子。沒有什么地位。因此。输无可输。对钱就更看重一些。
罗伯特回忆起在第二家公司做人事经理时。他跟老板共事的岁月。就亲眼目睹了老板是如何让一个做销售总监的牛人乖乖辞职的那一幕。老板告诉他。高端人才除非自己不想打工了。他始终要在圈子里面混。被公司开掉传出去的话。总归不是件光彩的事情。因此。处理起來反而不会太难。无非就是拿钱走人。多一点。少一点而已。
当时。那个牛人虽然沒有什么违纪行为。但总归和大老板沒有“化学反应”。所以就被要求辞职。然后公司给笔钱了事。这人牛就牛在。他不要钱。就是奈着不走。罗伯特的老板也够狠。不走是吧。那好。我也沒有其他办法可以开掉你。而且又不能随便动你的薪水和岗位。但是改变你的待遇总可以吧。改变你销售总监的工作内容总可以吧。比如说。你以前带一堆下属。吆三喝四、前呼后拥。现在我不给你配下属了。沒有哪条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