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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109(二更) 膜拜苏司主(1 / 4)

梧州一向民风剽悍, 治安也不能说很好。可是就算如此,接连发现十七具被人杀死的尸首,也算是一件能引起官府重视的大案要案

朗朗乾坤, 王化之下, 又岂容这般猖狂?

再者十七人的队伍已经不算小,成员也大都是些精壮男子,这些行商显然也是具有一定战斗力。

可这些人如今被尽数屠戮, 可见对方也是具有一定武力值, 说不准还是什么山贼团伙。

故而官府一边派出府衙之中捕快查案, 敦促速速破案, 一边向着军中求助, 只盼能助己一臂之力。

可如今种种,终究也是并无收获。

衙门里的捕快吃了好几轮板子, 城中地痞与城外恶霸被拘了个遍,也未见有什么收获。

如此过了一年, 别说寻到凶手, 就连死者身份也未能寻出。

这些行商大抵是常年在外, 两三年不得归家也是常有的事。他们行囊与路引皆被掠夺而去,如此一来, 又如何能断其身份?

日子一久,这案子顿时就成为了悬案。

彼时梧州百姓讨论得再如何热切,可伴随时光流逝,他们也不觉渐渐淡忘了这件事了。

然后就到了三个月前。

本来众人已经淡忘的记忆, 又被残忍的凶杀勾起来。

这一次凶手不止一次犯案,而且是在多地犯案。

有时按照案发时间来看,凶手除非分身有数,显然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而这些凶杀案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那就是案发现场以死者鲜血描绘了一朵血莲花,而且死者皆被斩去了右手拇指。

而这跟一年前的凶杀案一模一样。

一年前的凶杀案,官府判定此案是莲花教所为,这乃是因为案发现场有人用剑尖沾染了鲜血,描画了一朵血莲花,是为莲花教信物。

更不必说此案性质恶劣,手段凶残,不是正常人能做得出来。如此凶残,也十分契合莲花教这邪气森森的风格。

只不过就算如此,说不定也是有人托莲花教之名行凶,以此来遮掩自己的私欲。

可是到了如今,这桩案子变得扑朔迷离,更变得凶残诡异。

如此凶残手段确实好似是莲花教所为,可是从前莲花教杀人只会留下血莲标志,却从不会剁掉别人的右手拇指。

如此种种,更令人觉得万分诡异。

官府也是似信非信,始终不确定这口锅是不是需要扣在了莲花教的脑袋上。

如此种种,也是令梧州滋生了许多谣言。

而到了如今,卫馥就跟林滢说一个流传最广的谣言。

许多梧州百姓都说,这桩案子怕并不是活人为之,而是邪灵作祟。

这梧州有一个传说,讲的是梧州山中几个山精斗法的事。

传闻梧州山中有一鬼母,鬼母之女名唤女祟,二者皆畏山中金纹妖蛇,受妖蛇迫害许久。

而这传说中的金纹妖蛇通体发黑,蛇身上有金纹萦绕,以山精为食。

鬼母恐惧妖蛇,奉送亲女为血食,只为祈命。

而女祟联合赤童,以鬼母为诱饵,诱杀妖蛇。

妖蛇吞了鬼母,犹不知足,还吞下了女祟一根右手拇指,方才被埋伏在一边的赤童杀死。

妖蛇虽死,可是女祟失去的手指却是补不回来。故而女祟被怨气所驱,这样四处杀人,砍人拇指。

如此一来,方才造就了梧州许多血淋淋的惨案。

于是乡间便有人私下祠堂,加以祭拜,只盼能早日化去女祟怨气。

这些祭祀没得到官府批准,当然是不入流的淫祠,官府若是知晓,是需要当即捣毁的。

不过梧州民间人心惶惶,也是顾不得这么多了。

说到了这儿,卫馥也叹了口气:“梧州百姓也是心中惶恐,做出了这些荒唐之事。不过子不语怪力乱神,想来林姑娘也不会将这些传说故事如何的放在心上。”

卫珉当然也是这么认为的,只觉得这些鬼怪故事当真是当不得真。

可林滢却是摇摇头:“我只觉得梧州民间有这个传说,那么这样的传说一定有一个起因。所有民间故事的流传总是会有一些意义的。有些故事是反应人心之中的向往,有些故事里可能蕴含着一些真实的故事。”

卫珉好奇:“阿滢,此话怎讲?”

林滢想了想说道:“如果这个故事抛开传说的背景,那就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寡妇,她生活十分艰难,还带着一个女儿。因为生活困顿,她们母女被人盯上。母亲为了生活,也顾不得许多了,于是出卖了自己的女儿。”

“可是这个女儿长大了,也会反抗了,并且也结识了肯帮助她的男人。而这个男人,就是这个传说故事里面的赤童。两人杀了的妖蛇,也就是欺凌女儿的人,同时也让这个不负责任的母亲付出了代价。”

林滢这个说法非常有意思,使得卫馥也很有兴趣。

“那如果这个故事真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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